翟岩民 锋锐律所案主犯之一翟岩民受审:一个“访民经纪人”的醒悟
8月2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包括境内外媒体、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数十位旁听人员正静静等待法官的最后判决。被告人翟严敏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听到判决后,翟严敏认罪,没有上诉。
翟严敏。
此前,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翟岩民痛悔地说,“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家人,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今后将坚决与不法律师、闹事人员划清界限。”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以北京市丰瑞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以少数非法律师、网络推广人员、专业访客、地下教堂等为对象,与境外势力深度关联,扰乱秩序,捣毁一个重大犯罪团伙。2012年以来,该团伙策划炒作敏感案件40余起,肆意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矛头直指中国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国内国际影响。2016年7月15日,、胡、翟、苟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指出,翟岩民多次利用信息网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指挥、利用非法上访人员,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地下教会成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等,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经营失败,在“推墙”的思想中寻找寄托时间拨回至2013年。彼时,还身为商人的翟岩民,经历了他人生中的重大转折。“因为那一年做生意失败,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从辉煌走向了衰落。这也造成了我的心灵和内心抱怨和扭曲的错误心理,开始把对生活的不满和不满转化为对社会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怨恨,”翟严敏坦言。2013年的五六月份,翟岩民无意中加入某QQ群,为他打开了一扇“大门”。该群经常有人发一些含有“推墙”思想、“和平转型”等内容的帖子,充斥着诋毁和质疑我国社会体制的内容。长时间的耳濡目染,让本就对现状不满的翟岩民逐渐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制度的想法。在团里,他结识了雅荷布教会的“元老”胡,对“推墙”思想和“和平改造”理论有了更详细的了解,产生了与党和人民为敌的思想。2013年年底,翟岩民参加了胡石根的家庭教会活动。对胡石根常在“教会”中鼓吹的所谓“推墙”思想、“颜色革命”耳熟能详。胡石根也经常鼓动教徒参加敏感案事件的声援、围观。据翟岩民供述,胡石根的思想灌输对其后来组织、策划、参与多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声援有着重要影响。”以地下教堂为平台,在小组讨论和讲座后的午餐时间灌输他的“推墙”理论。以洗礼仪式为蝎子,许多请愿者和生活最底层的人被带进教堂,意识到他所说的‘公民’的力量。”翟严敏说。而根据证人刘永平的证言,雅和博教会并不是纯正意义上的教会,发展的教会成员,一半以上都是通过翟岩民拉拢而来的访民。雅和博教会的“精神领袖”是胡石根,教会的最终目的就是改变中国的现行体制,通过非暴力运动给政府施加压力,来促使中国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参加了郭台铭在北京“邵琪伟”饭店组织的一次集会,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律师和李和平,地下教会成员胡和。“‘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供述,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是对2014年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宗教领袖’、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与会人员围绕设定的话题依次发言,深入探讨了律师介入直接冲击国家权力、通过炒作热点案件分裂瓦解国家政治体系的“劳工运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手段。共同谋划推动中国所谓“和平转型”,通过上述渠道和采取项目化运作手段,实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其中,胡指出,“公民权力的增长、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和国际社会的干预”是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赏罚”是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大计。翟积极回应胡等人的言论,提议选派有经验的人参加“劳工运动”,以形成反政府力量。在“推墙”思想的“指导”下,翟岩民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声援中,甘愿做起组织和指挥访民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的“冲锋队长”。在“维权”这一敏感问题上火上浇油2015年5月,黑龙江省庆安县发生一起民警依规合法开枪处置一起突发事件,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民警是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枪支依规合法,但经过“维权”律师挑头起事、网络推手策划组织,却被炒作成警察“枪杀访民”的“庆安事件”。待“庆安事件”被炒热后,翟岩民在胡石根授意下,组织指挥刘星等“职业访民”分多批次前往庆安,还专门为庆安事件建立协调群,为前去声援的访民募捐。“我的行为是反对政府的。我要抹黑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引发政民矛盾,造成流血事件,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翟严敏的自白。2015年5月14日上午,王某、张某某等“职业访民”到庆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县政府门前,手持“我是乘客,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的标语滋事,引发大量人员围观;5月20日下午,刘星等17人再次到庆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手持“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等字样的标语非法聚集、示威,并散发非法传单,攻击政府,混淆视听,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在去庆安的“职业访民”回北京后,翟岩民又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除“庆安事件”外,翟严敏还组织刘星等一批上访人员,以绝食、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喊口号等方式,在黑龙江省三江农垦公安局和七星看守所、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山东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非法聚众闹事。,并拍摄照片上传到网络上歪曲事实、恶意揣测、粉碎国家权力机关翟岩民供述,“维权”律师、“公民”和访民平日利用QQ、微信、“电报”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平台联系在一起,分享“推墙”思想。“待到每次发生敏感案事件时,都是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访民跟进,继续炒作、发酵事件,这已经是一个固定的炒作模式。”据了解,这些“职业上访者”绝大多数对现实和政府不满,经常用一些事件来发泄和制造事端,鼓吹“以被拘留为荣”。但对于“专业访客”来说,参与敏感案件炒作时,不需要对敏感案件有所了解,只需要负责“挑动现场”。同时,他们通常会获得一些额外的经济利益,如果被拘留,他们还会获得“拘留补贴”。“我参与的这些敏感个案,没有一个和我有关系,甚至都不知道这些事件的真相到底什么,也根本不管有没有真相,就是为了炒作而炒作,然后获取个人所谓地位和成就感。”翟岩民在庭上表示。我很遗憾我拒绝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工具“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跟着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说。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翟严敏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达了对国家、对人民、对家人的愧疚。“我今年55岁了,在我前五十年人生中,我始终是爱国守法的公民,从来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是2013年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以来,我因为参与违法活动先后3次被拘留,直到走上法庭接受审判。”翟岩民说,“今天的审判让我感到法庭是公正的,整个审判过程保证了我的权利。庭审之前,两名辩护人与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过程中为我发表了非常专业的辩护意见。如果政府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坚决与这个群体决裂,决心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多为国家、为家庭做有益的事。”在最后的陈述中,翟严敏在谈到他欠家人的债务时哽咽了。“我父亲97岁了,卧病在床。我不但没有尽到儿子的孝心,反而让年迈的父亲因为我的耻辱而担惊受怕。”翟岩民当庭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说辞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翟岩民说。休庭后,法院判处被告人翟严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整个宣判过程中,翟岩民情绪表现得一直比较平静。但在判决书宣读完毕,审判长向其询问是否还有话要说时,他情绪十分激动,站立起来大声回答“有”。“感谢法官、检察官、两位辩护律师,以及办案单位一年来的帮助和教育。我诚心认罪悔罪!”在这份简短的声明中,翟严敏再次表达了公安机关对两位辩护律师的感谢。庭审结束后,翟岩民接受了参加庭审旁听的境内外媒体记者采访,有记者问到为什么此次审判没有家属出席,翟岩民坦诚地回答:“我担心判决不是这个结果,怕我的家属承受不了,我就拒绝了家属来。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不会拒绝。”他说:“我通过纪律反映,我不想让我的家人来。我对这句话的期待是十几年。我的老父亲已经97岁了。如果判我十几年,我肯定见不到父亲。”翟岩民还表示,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自己没有刑讯逼供,他的所有供述“是出于我的自愿”。当谈到对未来的打算时,翟岩民告诉记者准备重新开始经商,“要远离那些维权圈里的人。再继续那么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