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罪 无知者无罪到底对不对?
目前,我们每个人都充分意识到现阶段的疫情形势,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特别是临近春节,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出全市人民留京过年的号召,这进一步表明,减少春运高峰期人口活动频次有利于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但除此之外,各地的疫情防控工作也不能放松。北京入冬以来,新冠肺炎病毒更加活跃,传播和感染率有所上升。然而,即使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一些人仍然无视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一些地方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于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态度,认为不了解大局的人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惩罚。毕竟,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但这种行为是否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自古以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不知者无罪。”随着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公众才能对目前许多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有一个清晰的法律认识,同时也能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行为以及如何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实践中,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认定,首先需要正式判断其是否实施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其次,判断其是否采取了相当危险的危险方法至关重要。如果这种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可以认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仅违反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传播传染性病毒的风险只是犯罪的“后果”而非“危害结果”,则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论处。
可见,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只重装疫情防控点,不造成严重后果的,多为口头警告。但通过疫情防控工作,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当一些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我们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介入。只有这样,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把危害面降到最低。
如上所述,自冬季以来,新冠肺炎病毒变得更加活跃。此时此刻,全国各地的人都要管好自己的脚,也就是说尽量不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即使有必要的原因,也要做好个人防护,向当地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积极配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这种行为也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