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军 北京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5日第171次常务会议决定:
张维任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魏成林的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成林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免去张维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有国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有国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高新宇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保留副局级。
免去刘忠范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齐庆国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韩鲁佳的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闫小彦任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许康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宋同飞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免去娄斌的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政治委员职务。
翁啟文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学刚任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曾繁新任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
免去张秋锦的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巡视员职务。
免去杨月的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巡视员职务。
免去韩冰的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巡视员职务。
毛东军、孙连辉、王承军、庞微、张谦任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
免去王小珂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职务。
鲁亚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免去程贤禄、苏建通的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罗毅任首都儿科研究所所长。
免去刘元风的北京服装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徐宝力的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免去张卫光的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峥任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免去景抒展的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宋飞任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
免去宋飞的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臧铁军的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职务。
张泉利任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副院长。
孟繁华任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免去宫辉力的首都师范大学校长职务;杨志成任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李小娟任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
免去杨志成的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褚宏启任北京开放大学校长;免去黄先开的北京开放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褚宏启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连城的北京联合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鲍泓的北京联合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
孙善学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免去王季音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2日第172次常务会议决定:
韩耕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耕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戴颖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刘如赞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政治委员;刘涛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大征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政治委员。
王鑫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
刘凯任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免去于建明的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郅海杰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林晋文任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总经济师;张兰年任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总工程师。
袁吉富任北京行政学院副院长。
刘锋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武顺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计金标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院长;免去邱鸣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院级。
同意杨书剑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人选;张东宁不再担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
裴宏伟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同意裴宏伟不再担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李大维为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常务理事、主任人选;任军不再担任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副理事长、主任职务。
免去李大维的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免去郭明星的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阚兴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郭明星不再担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大维的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同意郭明星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樊军不再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樊军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明星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国丰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刚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瑶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保留正职待遇。
同意薛刚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同意杜宝祥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保留正职待遇。
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0日第173次常务会议决定:
许春声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分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庹军任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安静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孙其军的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