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抚恤金标准 湖南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这样计算的
长沙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不仅要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金,还要享受抚恤金。长沙市退休职工死亡后,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的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相关待遇统一执行。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0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湖南省调整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根据40号文件精神规定,凡参加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其法定继承人或家庭成员均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需要说明的是,因病死亡的人享受的是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而不是因公或因工死亡的人。我觉得上面有些朋友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把工伤死亡的处理和非工伤死亡的处理混淆了。如果政策界限不清,会误导死者家属,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工作中死亡或因工死亡的处理与因工死亡的处理有着巨大的区别。
长沙的退休工人已经去世。只要不死于工作,一般按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处理。丧葬补助金按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4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发放。我觉得湖南省的这个规定还是挺实用的。与一些地方只需2000元不同,湖南省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仍然相对较高。如果退休职工死亡时最后一年的平均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是12000元。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基本上是平均的。如果养老金高,养老金低,只要他们同年去世,丧葬补贴就同等对待。
除了丧葬补助金,其实死亡待遇最大的金额就是死后的抚恤金。40号文件规定,养老金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基础,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每年死亡时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一个月,最高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湖南这一规定也高于重庆等地的15个月规定,计算缴费基数仍为职工死亡前一年湖南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比如去年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3000元,按照最高20年计算,养老金为6万元。如果加上丧葬补助,就是72000元。至于上一年度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每年都会公布,以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根据《湖南省殡葬管理实施条例》,职工死亡后应按规定火化。如果不实行火葬,其家属本应享受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能无法享受,需要家属高度重视。湖南省的这项规定是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障法》实施时实施的。如果一个人在本规定之前,即2011年7月1日之后、2013年之前死亡,不享受相关待遇,其家属也可以向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补领,或者如果享受了之前的死亡待遇,可以申请补领差额部分。
综上所述,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0号文件精神,湖南省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享受4个月的丧葬补助金和最高20个月的抚恤待遇。他们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与死者关系证明到长沙市参与区县社保部门,或者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