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魁 广东正对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境外追逃 违法减刑案涉24人
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张海。东方集成电路数据
广东省检察院昨日在披露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时,剖析了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据介绍,涉及张海系列案共有24人被查办,其中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因犯受贿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检察机关目前正依法定程序对张海开展境外追逃。张海源是健力宝集团的董事长。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挪用资金两项罪名,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监狱内举报他人犯罪立功,将原15年有期徒刑改为10年有期徒刑。然而,在监狱服刑六年后,张海却悄然出狱,这一度引起社会关注。张海的一系列非法减刑案件浮出水面。广东省检察院介绍,在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中,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案人员24人,其中包括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原处长郭子川等人。广东省检察院介绍案的案情:2012年6月,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办理丁减刑、假释、受贿罪一案,该案系韶关中院主管减刑、假释工作的副院长。经查明,丁非法为减刑,并收受女友黄璐及秘书贿赂30余万元。韶关市检察院从该案展开调查,与张海减刑有关的吴江监狱、番禺监狱、佛山看守所相关人员,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处原处长郭子川,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成奎等逐渐浮出水面。然而,张海在检察机关未完全掌握其参与减刑相关犯罪活动的证据之前,逃往国外。广东省检察院介绍,涉及张海系列案共有24人被查办。其中,王承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郭子川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建能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处有期徒刑五年;丁飞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海秘书康杰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目前,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对张海进行境外追逃。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回顾1.这句话改得很顺利2007年2月12日,张海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审判决后,张海的女朋友黄鹭、秘书康杰便开始寻找二审改判的“机会”。黄璐、康杰委托的律师徐玉发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要求其为张海举报立功提供线索,并给予罗建能3万元。收了钱后,想出了“李代桃僵”的办法,把抢劫的线索告诉了,并把涉嫌抢劫的嫌疑人张转移到的同一监狱,后者报了张。而后,罗建能将张海的检举材料和相关证据移交给佛山市禅城区澜石派出所办理。在罗建能的协助下,佛山市看守所将张海在押期间的立功意见提交给了广东省高级法院。2008年9月1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据此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改判张海有期徒刑十年。2.减刑的甜蜜2008年11月12日,张海到佛山监狱服刑。在他的授意下,律师徐玉发又故技重演再次为其运作假立功。徐某找到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民警陈松柳,获取了一份看守所在押人员景某举报他人贩毒的材料交给张海,并将景某调与张海同一监室。该线索后来被公安机关查实破案。佛山市看守所为张海出具了检举立功证明。2010年9月,张海被法院认定有立功情节并裁定减刑两年。尝到非法减刑甜头的张海胆子越来越大,但又怕再次使用举报会被怀疑,甚至开始了“为减刑而发明创造”的想法。2010年9月,曾当过中学物理教师的健力宝公司原员工纪文到番禺监狱会见了张海。会见后第二天,纪文和康杰就找到了广州一家专利代理咨询公司,并将纪文自己设计的“汽车前后双视镜”的构思和图纸交给了该公司,该公司遂以张海的名义代为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证书。随后,张海向吴江监狱提交了他声称在番禺监狱服刑期间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吴江监狱发函番禺监狱调查后,郭子川操纵,番禺监狱刘志敏安排操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吴江监狱上报省监狱管理局后,“认定张海在番禺监狱期间发明的汽车前后双镜为发明创造,并取得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符合重大立功举报条件”。2011年1月25日,韶关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张海因发明创造构成重大立功,裁定对张海减去有期徒刑两年一个月零二十八天。至此,张海两次获得减刑共四年一个月零二十八天,他的实际执行刑期变成五年十个月零三天。而张海此前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为三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所以,张海在监狱仅需服刑两年三个月零五天,这最后一次减刑也直接导致张海2011年1月26日被刑满释放。3.转移的秘密办案人员发现,张海能够频繁调换服刑监狱,并非一般涉案民警能力所及。据王承魁的情妇、原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交代,她受黄鹭所托贿赂王承魁请求对张海予以关照,而回报就是张海的朋友无偿借给她200万元资金。此外,在张海案二审判决前,黄鹭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时任狱政处处长郭子川,2008年8月,黄鹭向郭子川行贿,请求郭子川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2013年10月31日,韶关市中级法院作出两份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撤销该院2010年9月、2011年1月对张海的两次刑事减刑裁定,要求武江监狱对张海收监执行其违法获得减去的刑罚四年一个月零二十八天。目前,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定程序对张海开展境外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