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服 五问江西“在押犯看守所买春”丑闻:驻所检察人员是否缺位
看守所内部。本站记者 谢寅宗 图1月2日,该网站独家曝光了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在监狱里给犯人买春”的丑闻。2015年5月2日晚值班期间,在收受了当地社会人员何良贵软中华烟后,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卖淫女“露露”进看守所,“会见”了在押犯何玉玲,此二人在看守所伙房内的米袋上发生性关系约20分钟。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告诉本网站,他们于2015年5月12日接到关于雷的举报,因违纪被给予行政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荣辉告诉本站,事发时他被告知“露露”是何玉玲女朋友才做出此安排,自知违规接受处理;据他了解,事后何良贵被处罚款,“露露”被拘留。高强电网“买春”丑闻引发公众关注,福州公安于举报当日发起复查。然而,这件事仍有许多未解之谜。本站梳理出网友们提出的五点疑问,有待当地官方进一步解答。何玉玲老家村头。 以下图均来自本站记者 蒋格伟1.社工何将一名妓女带进看守所提供情趣服是否属于意外?2015年5月2日,社会人员何良贵带着卖淫女子“露露”来到东乡县看守所,向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值班民警艾清水行贿了2条软中华烟后,经雷荣辉安排,“露露”顺利进入看守所,与正在服刑的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约20分钟。根据东乡县警方的“内部处理材料”和雷的自述,事发当天晚上7点左右,何开车到看守所,雷问他:“中午没见到何玉玲吗?你为什么还来?”何桂良说“带来了一个女人”,叫她何玉玲的女朋友。何良贵与何玉玲是否提前沟通过?由谁支付了这笔嫖资?他此番介绍卖淫女子进看守所,只是一次偶然事件吗?二、为什么开会地点安排在看守所厨房?何玉玲与“露露”的会见不仅在程序、时间上违规,会见地点同样有问题,并非在正常的会见室,而是在看守所伙房。雷说,当天他亲自将何玉玲带出监区后,让警官艾清水安排女子和何玉玲在看守所厨房外空见面。为何不让二人在会见室见面?雷荣辉解释称:“因为会见室的灯常常坏,为了方便就这么安排了,想着让他们说几句话就完事儿”。雷说,由于他不在现场,不清楚何玉玲和妻子在厨房发生了性关系。东乡县看守所一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本站,看守所夜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且该看守所已建成10多年,当时修建时办公楼和会见区在一起,这在当下其实是不规范的,现在看守所办公区和会见区大多分开,非办案人员不能进入会见区。那么,看守所不规范的制度建设和监管漏洞能否尽快得到弥补?东乡县公安局看守所。3.看守所所长等负有监管职责的上级领导是否受到相应处罚?本站目前了解到,事后因遭到举报,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因违纪被处以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而看守所所长乐建中、干警艾清水等人是否受到处分则不得而知。有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看守所所长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即使他不知道,也应该给予纪律处分。四、东乡县公安局是否向上级部门瞒报此事?2015年12月底,本站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向洪峰。向洪峰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并表示会尽快询问原因;江西省公安厅舆情处副处长钟建华也表示,不清楚此事,会提问。1月2日下午,在本站刊发报道后,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洪向峰表示,本站报道后,抚州市公安局在2日上午已经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为什么福州市公安局等上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说不知道这件事?东乡县公安局在事件发生当月接到报案后进行内部处理后,是否未及时如实报案?如果是,相关人员将承担哪些责任?东乡县环城路的娱乐场所。五、在押人员“买春”,站内检察人员是否缺席?依据200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的首要即为“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办法》规定,派驻看守所的检察人员每月不少于16个工作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开展检察工作。但是,派驻检察官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东乡县看守所的这起在押人员“买春”事件,是看守所干警严重违纪导致丑闻发生。驻所检察人员应该履行检察职责,查明事实,移交渎侦部门处理。律师廖耀忠认为,常驻检察官显然不可能对此事一无所知,相关人员监管不力应该追究责任,这可能是违纪或犯罪。只有这样去追求,执法严明的风气才能真正盛行。那么,该案发生后,驻所检察人员一直不知道?或者一直被瞒着?或者是知道了却无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