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 最高检: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坚决纠防超期羁押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王守安23日表示,要加大力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坚决纠正超期羁押。
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组织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司法网,联合12家重点新闻网站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院”线上访谈,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和地方检察机关代表与网友进行线上交流。
有记者问: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维护专项行动。请告诉我们活动的情况。
王守安透露,最高检通知下发后,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专项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专项活动相关要求,先后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首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分别制定了地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活动内容、步骤、目标任务等方面细化了最高检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王守安指出,从各地专项活动的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立足自身职能,有效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各地巡查部门将专项活动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深入监管场所生活、卫生、劳动等“三大场所”,重点监管各类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督促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整改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在押人员食品标准、环境卫生、疾病伤害处理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虚构、冒领、克扣服刑人员伙食、金钱等问题。
二是在大案要案侦查终结前,通过核实讯问合法性,努力防止冤假错案。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面探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侦查终结前对涉嫌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约谈,查看其身体检查表,查看办案部门讯问笔录和讯问录像。核实讯问合法性,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侦查机关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配合其他刑事检察部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是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地方监察部门将审查羁押必要性作为维护被羁押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特别是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怀孕哺乳的妇女、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唯一家属和已支付赔偿金、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建议办案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防止不当羁押,减少不必要、不适当的羁押。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提请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55858件;提出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49956件;采纳建议44713条,占89.5%。
四是加强羁押期限监管。坚决整顿和防止超期羁押,不断巩固和深化超期羁押案件清理成果。一些地方对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进行了专项调查,充分掌握法院执行刑事案件期限以及执行变更羁押、拘留期限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省高级法院,指导相关检察院及时向法院等办案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推动法院严格规范执法。
五是始终把纠防冤假错案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总结分析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在推动纠正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海南黄家光杀人案等冤假错案的经验,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全程参与诉讼环节、全面接触被监管人的工作优势,切实发挥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特殊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