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北京: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结算的公告》,规定自1月10日起,职工除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使用商业银行贷款、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外,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改为由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
资料图:物业顾问向公众推荐商品房类型。中新社记者魏亮摄
文件显示,自2020年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设的18个管理部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机构的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项目申请表全部取消,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需提取材料多的问题。
其中,申请人在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相关提取项目的原始材料,即可当场签署并确认授权承诺;单位经理在柜台办理支取业务时,不仅要提供相关材料,还要签署《个人授权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并提前作出授权承诺。
根据文件,新规扩大了取款业务的主体。2020年1月10日起,申请人和单位管理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但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和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除外。
由于全国范围内房屋权属信息尚未互联互通,上述境外购房的两个服务项目将继续保持经理制,申请人所在单位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再由单位经理到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减少人办物、加快推进网络化管理深度的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便利化水平,管理中心新增11项服务项目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办理和结算,其中住房公积金项目10项,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项目1项。
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后,管理中心进行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直接结算,无需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查看业务进展情况。如果审核失败,将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反馈原因。
公告发布后,管理中心51项服务中已有28项在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