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运动 韩国的新村运动及其启示
原标题:韩国新村运动及其启示
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创造了著名的“汉江奇迹”,实现了经济增长。然而,当时韩国农业人口众多,农民比例约为70%。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农业濒临崩溃。在这样的困境中,新村运动犹如一剂强有力的良药,有效解决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顽疾”,对韩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背景
全国70%的土地面积为丘陵山地,而农业耕地面积仅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2%。韩国人少,土地资源非常有限。20世纪60年代初,严重的自然灾害使四分之一的耕地变成了盐碱地,发展农业的自然条件很差。1962年,农村人均年收入只有62美元,农民生活贫困,80%的农民住在茅草房里。“住草房,点油灯,吃两顿饭”是当时韩国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1970年初,韩国百年不遇的大旱,让农民的贫困日子雪上加霜。农民没有食物和衣服,不得不依靠草根和树皮来充饥。同年4月22日,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在当地官员研究对策的会议上得知,当时全国农村有数百个村庄在等死的关键时刻,但有一个村庄通过自救、打井抗旱、种菜种粮挺过了难关。这说明只有农民才是救灾的主体,农民才能自助兴农。朴正熙立即在会上提出,农民要起来,共同开展新村运动,振兴农业。
△新村运动中人们在修路
4.充分发挥村民在新村运动中的主体作用
村民是新村运动的主体,新村运动成功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验证了独立、自助、自强、合作的精神和力量。
运动初期,允许农民上台讲述自己的事情,不管身份如何,都组织大家一起讨论、参加培训和劳动。农民始终是运动的主体,农民自己在新的村庄里选举指导员。选择进行什么项目以及如何推进项目完全取决于农民。基层新村运动的组织者是从农民中选拔出来的“导师”,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村长。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利,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成为各项乡村建设事业的主体,绝不强制执行。
20世纪70年代末,韩国新村运动达到预期目标后,政府行政领导逐渐退出,村民自治开始兴起。全国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自发组织发展委员会领导新村运动,招募全体农民为成员。成立了青年部、妇女部、农村保险部、监督委员会,设立了乡村基金,自发组织了修建乡村道路、整治乡村环境、发展文化事业和提供社会援助等活动。
可以说,韩国的乡村建设、农业现代化乃至经济的持续发展进步都得益于新村运动。回顾韩国新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一条清晰的轨迹,那就是坚定不移地用政府扶持项目激励农民的建房热情,用勤劳、自立、协作的精神推动人民道德建设。此后,在城市开展了“广泛互助运动”、“和谐邻里关爱运动”、“道德守法运动”和“环境关爱运动”,以新农村精神激发人们内心的勤劳友好潜能,提升人们的道德和思想素养。
三.启示
现代化进程加快后,由于城乡之间资源要素集聚能力的差异,城市的加速发展和乡村的相对落后有一定的规律性。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是短板。加快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协调发展的本质含义。施工如何避免穿越野外阵风?韩国的新村运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模式:
第一,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和未来,离不开政府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导向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绘蓝图到底,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技术、人力物力支持,带动、倡导、支持新农村建设。
其次,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适时实现政府主导向农民主导的转变和政府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国家的支持下,引入竞争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的鼓励和支持,打破农民“待需而行”的思想,使农民自觉树立勤俭受益、懒于输人的意识。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核心只有成为农民自己,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才能真正取得成功。
第三,新农村建设要注重文化建设,政府对农村的支持不能简单停留在物质支持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只有农民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新农村建设才能全面完整。
——选自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组织的《领航中国——新发展理念案例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08,第100-107页。
本期编辑:朝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