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时间:2021年6月28日
股东大会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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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崇顺先生担任股东大会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现有董事9名,出席人员9名,其中:董事张晶晶女士、独立董事张艳先生、吴新科先生通讯出席会议;
2.公司在职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
3.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李刚先生出席会议。
二.审议该动议
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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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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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议案表决相关情况的说明
1.这次审查的提案中没有特别的决议。
2.在这次检讨的建议中,并没有建议分开计算中小投资者的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三,律师目睹了这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成金田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林平、吴少卿
2.律师见证了这个结论:
综上,我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江苏SUNRA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顺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