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员工 想做“共享员工” 先看清官方文件
你听说过“共享员工”吗?
你有兴趣体验吗?随着疫情时期的到来, 企业之间“抱团取暖”的用工模式“共享就业”进入大众视野。但新事物也带来了新问题,共享用工期间工资由谁支付?员工不想回原企业了怎么办?……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文章提出了八点意见,
来看社长敲黑板划重点!01
共享用工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安排劳动者到缺工企业工作,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共享用工情形。■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以及劳动者在缺岗企业工作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02谁来支付共享就业的工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缺工企业及时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结算给原企业,指导和督促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以任何名目从中收取费用。03共享用工企业如何签订协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引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合作协议中可约定调剂劳动者的数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休息、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与方式、食宿安排、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划分和补偿办法以及交通等费用结算等。04共享用工期限是否有限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引导富余职工企业在安排职工到缺岗企业工作前征求职工意见,与职工协商一致。■共享用工期限不应超过劳动者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要引导缺岗企业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企业规章制度等劳动者需要了解的信息。■企业不得将在本单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以共享用工名义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05员工发生工伤谁来负责?职工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企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办法可以与缺工企业约定。06共享用工合作到期,员工去哪里?■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缺工企业未按照约定履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回原企业,原企业不得拒绝。■如果工人不适合在缺工企业工作,可以与原企业和缺工企业协商,返回原企业。■劳动者严重违反缺工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符合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可以退回劳动者情形的,缺工企业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原企业。■共享用工合作期满,劳动者返回原企业,原企业及时做好接收安排。■缺工企业需要、劳动者愿意继续在缺工企业工作且经原企业同意的,应当与原企业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原企业与缺工企业续订合作协议。■原企业不同意的,劳动者应当返回原企业或者依法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回原企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缺工企业招用未与原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点击“”查看《通知》全文我猜你喜欢来源:申工社原标题:“想成为“共享员工”?先看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