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富侨加盟 花16万加盟后授权开“重庆富侨” 结果资中这家店赔了6万
近日,四川资中一足浴店忙着注销营业执照,准备更名,并已将店内“有钱华侨”的相关标识全部撤下。三年多前,该店加盟重庆国服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并表示对方以重庆国服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具了全部商标所有权的《转让协议》,并授权其使用“重庆国服桥”商标和商号。
今年2月,富桥控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店停止侵犯富桥商标权并作出相应赔偿。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店铺停止使用“富桥”商标,一次性支付富桥控股有限公司6万元。
资中县郭福桥足浴店正在审理中
加入“郭富桥”
三年后,他因商标侵权被起诉
2015年10月,内江市资中县的张女士和朋友计划做足浴保健生意。经过考察,他们经人介绍,最终决定加盟重庆某足浴品牌。
据店主张女士介绍,他们加入了重庆郭福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初期费用为16万元。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另一方还出具了盖章的《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转让方为重庆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受让方为重庆石国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内容为转让方将其名下所有商标转让给受让方及其自有永久所有,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
“他们还给了我们授权和转让手续。”根据张女士案后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其被授权在资中县开设“重庆富桥”加盟店,并使用“重庆富桥”商标和商号,使用期限为5年至2020年10月。
加入俱乐部后,由张女士及其合伙人开设的资中县郭富桥足浴店迅速投入运营。但今年2月,她收到法院传票,富侨控股有限公司起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侵犯富侨商标权。
转让协议
“损失”6万
足浴店摘下了“福桥”的标志,改了名字
今年4月26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富侨控股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资中县郭忠富侨足浴店立即停止使用“富侨”、“富侨足疗”等三个“富侨”相关商标,拆除与“富侨”相同、近似标识的店铺招牌及大门,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富桥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声称公司没有将该商标授权给第三方,认为该店铺是未经富桥控股有限公司合法授权的侵权行为..
但资中县郭福桥足浴店辩称不存在侵权行为。该店认为,其经营获得了重庆国服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的许可,该公司与重庆国服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涉案三个商标使用权的转让关系。此外,加盟店后,用于装修的店牌、装饰、被套均由重庆国服桥保健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法院休庭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郭在资中县富桥足浴店将在60日内拆除与“富桥”等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店铺标识和门头,停止以企业名义、服务提供或对外宣传使用“富桥”标识。此外,该店还一次性向富桥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6万元。
7月29日,该店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记者,店内所有“富侨”招牌均已拆除,并已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准备更名。该负责人还表示,加盟重庆富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时,对方授权该店同时使用“国富桥”标识和“重庆富桥”商标。
关于重庆石国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取得重庆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商标所有权并授权加盟店使用“富侨”商标,重庆石国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直到2017年才停止重庆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商标所有权,但不清楚是否授权加盟店使用“富侨”商标。
授权函
“富桥”曾在全国维权
对于是否通过第三方“加入”,有不同的判断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公开网进行搜索,发现富桥控股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件在国内多家法院均有发现,其中部分案件因庭外和解而撤诉。
在重庆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至少有三条相关声明或公告声称富侨商标被侵权,并将进行维权。其中,2017年6月,公司声称部分人员擅自以重庆富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或富侨控股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特许连锁经营等营销活动,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富侨特许连锁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不正当营销活动与重庆富侨及富侨控股公司无关。去年4月,该公司再次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福侨”假冒品牌清理行动,停止原管理公司重庆五环福侨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对重庆所有福侨加盟店的管理职能和权限。去年11月,该公司的《重要声明》称,重庆富桥的多家山寨店被非法授权加盟。经公司调查,福桥的假冒授权店均由重庆五环福桥保健有限公司原高管与重庆贾贵福桥足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授权,均属违法行为。
加盟合同
据媒体报道,福桥足浴最初由郭氏四兄弟白手起家打造,后拆分为重庆福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佳福桥”、“郭氏福桥”和“贾贵福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存在加入“甲富富桥”或“甲贵富桥”并使用“富桥”商标的足浴店,但有法院判决“加盟店”侵犯富桥控股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也有法院判决“加盟店”不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12月,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当地一家加入“嘉福福桥”的宣化福桥足疗保健中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福桥控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今年1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当地金岛足浴公司使用的“福侨”商标是与“贾贵福侨”签订的《特许加盟连锁合同》和福侨公司郭向加盟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金岛足浴公司对涉案商标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支付了合理对价,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内江电视台、中国法院审判公开网视频截图及重庆富桥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编辑李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