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方案 中国公车改革方案落地 明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北京,2007年7月16日。7月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客车改革全面推进。
根据规划,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力争基本完成公交改革;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两三年时间,公交改革已经全面完成。
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与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规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原则上将参与车改,包括岗位司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计划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执法执勤、保密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等按规定配备的必要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可以保留5辆以下保密通信和应急车辆。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对公务交通给予适当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部门级每人每月1300元,部门级每人每月800元,部门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