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鲁 伯乐回忆为何提拔李长春:光明磊落 直白提出敏感问题
2014年12月,李长春的新书《辽沈大地的改革浪潮》由人民出版社和辽宁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
该书附录部分收录的曾任沈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的刘尊田所撰写的《青出于蓝胜于蓝》一文,记录了李长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的历程。1985年4月,中共沈阳市委准备召开第七次党代会,会前要做两件大事。首先,准备起草报告;第二,我们必须为大选做好准备。 这次党代会是新老交替的换届会议,年过70的李涛将从沈阳市委第一书记的位置退下来,谁来接班,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事实上,选拔培养接班人的问题早在粉碎“四人帮”后就提上了日程。这次选接班人的工作和平时大不相同。因为文化大革命推迟了10年,要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年龄“普遍自上而下偏厚”的问题,绝不是选几个人的问题,而是从下往上、一批一批、层层选拔的问题。 为了防止“四人帮”那种“火箭式”的突击提干,还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只有当年轻干部进入到区、局级这一层次时,方能较易进入比较高层次领导的视线之内。李长春1966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当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直到1968年春,他才被分配到沈阳开关厂。他先在车间工段当工人、技术员,后调任电器工业公司、电器控制工业公司,任副经理、经理,后调任市机电工业局任副局长、常委副书记。 在这个时期,李长春经过了14年,先后上了8个台阶。而每上一个台阶,均离不开其曾所在党组织的“伯乐”们的培养和推举。1981年9月左右,沈阳市委第一批选举了李长春、任殿喜、周永顺等3名年轻干部,并把他们放在市委副秘书长的位置上,便于近距离考察和培训。 1983年,沈阳市委又选拔了一批进了市级领导班子,其中有赵金城、李中鲁、刘金增、艾延隽等。1982年4月刘尊田出任沈阳市委秘书长时,时任沈阳市委第一书记的李涛告诉刘尊田,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做好传播、帮扶、带人工作。刘尊田回忆说:“长春、电溪、永顺真的很优秀,各有所长,值得大家多多学习。特别是长春同志,是中央和省委考核的重点对象,每次考核我都是重点介绍人。自然,我对长春同志的情况比较了解,印象也比较深刻,但也有很多感人的事情让人难以忘怀。另一方面,我把他看作是当时一批优秀接班人的代表,也是当时集体领导班子的代表。这绝不是人们评价自己优点的原因。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的集体活动。重要的体现也是我个人经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初次见面,改革思路让领导刮目相看刘尊田刚到沈阳市委工作时,李长春请刘尊田听他的专题调研报告。当时,李长春作为市委副秘书长,协助管业书记刘曾浩整顿企业。 李长春第一次向刘尊田汇报的题目,是反浪费问题。李长春开门见山地说:“关于反浪费,我们过去只强调解决跑、冒、滴、漏,注意拣浮财,而浮财拣得差不多了,运动又如何深入呢?我认为应向深挖底财的方向发展。”在刘尊田问什么是“底层财富”之前,李长春接着说:“所谓底层财富,既包括产品设计和产业改良,也包括物化劳动的节约。这方面的浪费也很惊人,潜力很大。”刘尊田边听边想:如果没有专业知识,不善于思考,就不会想到这一层。 第二次是谈企业整顿问题,李长春把沈阳国营企业的现状,概括为“三老两差”,即产品老化、技术老化、设备老化,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差。因此,李长春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我们企业的现状是不可能整顿的,必须全面把握沈阳工业企业的调整、重组和联盟,否则会影响这个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 刘尊田认为,当时国营工业企业的改革,还处于强调厂长负责制,建立完善责任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阶段,李长春却针对国营工业企业经济体制和机制上的弊端提出了“调整、改组、联合”的创意,令人刮目相看。开诚布公,直截了当地问敏感问题 经辽宁省委考核批准,李长春于1982年8月进入了沈阳市委常委,担任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又于1983年4月被选为沈阳市长。从此,中国出现了一位39岁的年轻市长。李长春当市长后,赶上了沈阳市委根据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开展的整党活动。活动中,李长春主动与刘尊田交谈。李长春说:“尊重领域,有一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搞清楚。现在我们总觉得我们的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率无法超越资本主义。但是,列宁说,归根结底,社会劳动生产率是决定性因素。你怎么看?” 当时,刘尊田愣了一下。事后,刘尊田回忆:“说实话,当时,我对长春同志在整党中能提出那样的大问题,确是又喜又惊。喜的是,他具有共产党人追求真理、光明磊落、不隐瞒自己政治观点的高尚品格。惊的是,在‘左’倾思想远没有肃清,而当时整党主题之一又是在思想战线上反精神污染。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一位年轻干部竟能直白白地提出那样敏感的问题,着实替他捏一把汗,生怕某些戴有色眼镜的人误解他的本意。”于是,刘尊田向李长春提了一个建议:“这个问题的讨论最好就此打住。”李长春开心地笑着说:“我不是在征求老师的意见!”这样一来,田的担心就消除了。39岁的市长大刀阔斧治理污染李长春出任沈阳市市长后,带领沈阳人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建设。 在这方面,首推综合治理南运河。这是沈阳人民在李长春市长领导下,向沈阳最大污染源宣战,开创了民生工程之最。1984年初,李长春刚刚结束担任沈阳市市长一年的职务。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治理南运河的议案,获得大会一致通过。李长春对此建议高度重视,与市城建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综合治理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沈阳过去的一些老市长也不是不想治理南运河,而是人力、财力和棚户区居民的动迁和安置这三大难题无法解决,就不得不搁置了。当时沈阳的地方财政收入还处于“餐财”状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财力限制下,李长春市长贯彻“民建城为民,建城为民”的方针,采取军民大会战的形式,按照清扫、清淤、绿化、道路建设和管理五大步骤,逐一开展治理工程。 1987年7月南运河疏浚工程竣工后,一个从东到西,总长14.5公里,总面积314万平方米的带状公园,呈现在沈阳人民面前。更使沈阳人民高兴的是,他们有了一位年轻有为的好市长。中央一些领导来辽宁视察工作时,也无不光顾带状公园,而且是人见人夸。贯彻《破产法》敢为天下先 1984年初,刘尊田等沈阳市委领导在研究沈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时,就曾考虑过如何处置那些常年严重亏损的企业,但因受“关、停、并、转”老框子束缚,就放下了。当时,沈阳市委一些领导认为治理长期严重亏损企业,通过实行“破产”是一个新思路,但又担心此举在全国尚无先例,无人敢开这个先河。于是刘尊田想到了勇于改革创新的年轻市长李长春,写了一张纸条给他,并向李推荐了一篇关于破产法的文章。几天后,李长春在市委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郑重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信心满满地说:“我们每年都在努力扭亏为盈,但仍有一些企业年年亏损,接受财政补贴。所谓“关、停、并、转”,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往往是关不了、停不了、转不过来的。最后,只有通过行政命令,盈利的企业才能吞并它,把一个好企业拖垮。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对于那些经营不善,长期亏损,没有整改希望的企业,应该宣布破产。企业有起有落,有生有死,才能有良性循环。至于破产处理方式,姓‘资’还是姓‘社’,目前没有文献依据,大家都可以研究。” 会后,李长春立即召集有关委、办、局开会,先成立了“破产”领导小组,自任组长,亲自挂帅,实行全过程的具体领导,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总之,《沈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处理试行规定》在试行的同时进行了修订,并于1985年2月作为沈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地方性破产法。刘尊田回忆:虽然还不规范,但已经显示出了活力,为国家出台破产法奠定了基础。 沈阳自从试行了“破产法”后,一时名声自外,一些新闻记者见到李长春市长,有时不免恭维说:“您是我们国家主张实行破产法的第一人。”当听到这样的话时,李长春都要当众郑重声明:“在沈阳主张实行破产法的第一人,不是我,是市委老秘书长刘尊田同志。”刘尊田退休多年后,从市集体经济原班主任高志勋那里听说了这件事。 刘尊田很感意外,后来郑重表示:“对长春同志的话,我实在不敢当,在实行《破产法》的问题上,我只是向他介绍了一篇有关文章,只此而已。在沈阳试行‘破产法’的全过程,都是由长春同志亲自挂帅,从决策到组织实施,从选点试验到解决路障,他事必躬亲,一手完成的。”刘尊田认为:由此可见,长春同志不仅是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与时俱进的领导者,也是一位见荣誉就放弃,见困难就勇往直前的好领导,实在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