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住证 中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008年2月15日。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获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本次改革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据悉,此次改革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中,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群众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这些措施包括: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和行政审批权限清单。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建立户籍网上转移核查制度和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制度,方便户口和身份证异地办理。
——改革内地与港澳边检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出入境证件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
——改革驾驶员培训考试,实行驾驶员自主预约考试和非现场考试制度。
——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车辆异地检验,逐步实现车辆跨省异地检验。
——加快建立跨省跨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罚款制度。
——缩小建设项目消防审批范围。
——全面落实呼救先行责任制、群众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广“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模式。
——积极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