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 环保部通报整改情况: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
2014年4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三督查组于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对环境保护部进行了专项检查。2015年2月9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环保部党组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检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检查整改情况公布:一、基本情况
环保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巡视反馈会结束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把巡视整改作为环保部的核心工作,自觉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陈吉宁同志为首的部巡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环保部召开了201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工作视频会议,全系统3800余人参加了会议;召开3次部务党组会议、2次部务会议、2次部务常务会议、1次部务专题会议、2次部务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部务检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检查整改具体问题,从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针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整改工作,牢牢抓住检查整改机遇。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媒体见面会,听取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中央督查反馈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督查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提出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水污染治理和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建议。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协同作用,包括5大类80项整改措施,近期36项,中期32项,远期12项。按照职责清单要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调度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36项短期措施和10项中期措施,其余34项措施已初见成效。
全国环保系统巡视整改动员视频会议结束后,我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关于落实中央第三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 并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国环境监测现场会,推动各地环保部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四川省环保部门全面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领域违法行为清理检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检查;广东省环保厅探索试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大幅减少县级审批数量;浙江省环保厅试点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事后监管;辽宁、贵州、江西等环保部门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加强了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检查整改,环保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推动了工作。部党组“第一批”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地思考、一地发力,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精神焕发,一致表示要以巡察为契机,树立新的作风和形象,以铁腕、勇于担当、公平透明、作风过硬的作风建设环保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大家自觉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争在一线,立改革,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采用约谈通报、日常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方式。铁拳、治污等硬措施,在解决环境执法松、软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印发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上报;环评机构脱钩、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变更、长时间拖延等长期未解决的问题正在得到根本解决。
二、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环保部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巡视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建立问题台帐,每周进度计划,加强动态管理,狠抓措施落实,解决一个销售号和一个销售号,努力取得满意效果。
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党小组治党意识和队伍合力
环保部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水平,指导整改实践。
在强化党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方面,环保部党组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检查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查找在强化党的理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管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部党组成员在讲话中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一针见血,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改革发展,深刻认识检查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履行监督职责缺乏组织保障的情况,党政调整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同志任组长,潘岳、周莹同志为副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直属机关党代会方案,积极酝酿党委委员、纪律委员人选,及时开展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提出匹配和加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和党的纪检干部的初步方案;对各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培训;围绕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出的环保部“四风”突出问题,制定《环保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作风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队伍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党组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解决自身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陈吉宁同志强调,作为“关键少数”,部级领导是部委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骨干”。他们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遵守规则,树立榜样,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把握班子团结这个核心,取长补短,加强沟通,保持团结,加强党小组集体领导;要特别注意落实的关键,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按规章办事,郑重承诺要求同志先做自己该做的,要求同志不做自己不做的。请监督。根据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环保部党组研究修订了《环保部党组工作规则》,强化了党组会、部务会、部长常务会机制,建立了班子成员每周沟通会制度,为构建和谐共事、团结干事、按规办事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减少使用自由空,完善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落实
环保部党组坚持把权力“瘦身”为党风廉政建设、“强体”、扎紧编织和严密管理权力的“篱笆”,明确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52项,其中16项已经下发,18项正在会上审批,18项正在制定中。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针对管控不严、审批不严、越权审批等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还加大权力寻租空的问题,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核分类目录》,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新目录降低了45个环评等级。针对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责任;制定印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诚信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环评机构诚信管理;在部政府网站设立“环评资质管理”专栏,充分披露资质管理信息,建立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信用记录制度,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解决资质审批核心环节披露不充分、存在“暗箱操作”空;对存在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进行重点关注,取消其资质,缩小评价范围,并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布。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针对固体废物管理领域诚信风险较高的问题,在系统总结2014年我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管理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领域审批管理的通知》,重点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防范环境风险和诚信风险,并提出了9项针对性要求;与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文,加强进口废物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切实增强部门间监管合力;调整进口废物“循环管理”工作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审批后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关键岗位廉政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辽宁、江苏将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网上审批试点,防止“暗箱操作”,让电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针对环境执法监管领域存在的滥用职权问题,部署国家环保系统加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城市和5%以上的县市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检查。30%以上的县区,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环保部将对重点监管后仍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或环境管理问题案件,以及“以案不变”“以罚代刑”案件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清理化解历史积累的死案。目前,第一阶段检查正在实施。研究制定《环境监测尽职调查条例》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减少自由裁量权空,防止环境执法滥用权力。
在水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虚假合同、重复立项、虚假项目、示范项目“贴牌”、虚开发票、水专项项目虚假业务提取资金等问题。要求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碧水园公司限期整改。责任人受到党纪、刑事处罚;对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问题的线索,部监察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上报党组;制定《水专项廉政条例》和《专家组工作规则》,实施专家组绩效考核和动态调整,取消违规专家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公布《2014年水专项项目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报告》,加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落实,披露各项目任务和财务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以此类推,对所有研究项目组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中期评价问题突出、企业领先、资金数额较大的三大类18个项目、75个示范项目,涉及中央财政资金3.66亿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进度滞后、示范项目未兑现、预算外拨款、未按预算支付等问题,我们将限期整改,严肃处理。我们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召开水专项整治实施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明确了整改要求。省水专项治理办负责人、一般专家组、专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专家参加会议,水专项“十二五”规划研究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大学、北京大学通报了落实法人责任制整改情况。加大水专项信息宣传力度,累计发布11类成果信息4440余份,出版《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累计汇编先进技术283项。
强化纪律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部党组认清形势,顺势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坚决惩治违反纪律和环境法律的行为。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方面,根据中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的线索,我们精心组织核查,确保件件到位。针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查处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4个精神问题,给予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处分,与4人谈话。办理退费92人120多万元,通报曝光姓名,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表明了被处分的坚定决心,在环保系统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相关单位纷纷设立银行并进行改革,通过制定《领导干部职责权限规定》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防范类似问题的能力。中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逐一核查,确保件件落实。此外,针对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对基层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外人员聘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提出了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编外人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离职后锻炼管理办法》进行退休,严格控制特殊工作借款人数;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部所属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规范管理。
在打击环境违法方面,环评中存在大量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变更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监管失职、腐败等隐患问题。努力塑造“铁齿钢牙”,践行“十指握成拳”,以硬措施、硬任务应对硬挑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环境监管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把基本职责任务落实到位,督促地方政府责任到位,对违法单位执法到位,协调各方力量到位。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进展情况通报会,通报各地实施日常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暂停生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情况。,并推动铁拳执法;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对河北省沧州、承德、保定、山东省临沂、河南省驻马店市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实现了从“以查企业为主”到“查监政并举”的转变,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印发《关于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的通知》,督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变更、长期审而不检、投资不检等突出问题。截至今年2月15日,全国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124个。依法组织对环境保护部内有审批权的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督促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先行处理未经批准的建设等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推动解决违法环境影响评价背后隐藏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要求各地将存在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移交环境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管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明确项目属地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加大“三同时”现场检查力度。2015年2月,全国按日执行连续处罚案件共16起,罚款803.96万元,最高罚款208万元;总共扣押和拘留了398起案件;共实施限产停产99起;共有100起案件被移交行政拘留。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连续处罚案件日均增长60%,适用查封、扣押案件增长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长113%,执法力度日益加强。湖南衡阳美伦公司铅锌冶炼项目和内蒙古呼伦贝尔赤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由湖南、内蒙古环保部门查处,并现场核查。两家企业被关停,10名责任人被组织处理,其中行政记过1次、行政警告1次、责令检查1次、撤职2次、开除4次、降级1次。
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防止环境评估领域的利益冲突
环境保护部党组从制度和机制上采取切割底线的政策解决环评审批中的利益冲突,防止利益转移。
在解决环评“红顶中介”问题上,针对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转移的问题,公开发布了《国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国家环保系统在2016年底前与环保部门彻底脱钩。其中,环保部下属单位全资或参股的8家环评机构在2015年底前率先脱钩。如果逾期未脱钩,将取消环评资格,从根本上解决,截至3月底,两个下属单位的环评机构已完成脱钩工作。
在解决非法干预环评审批问题上,部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非法干预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接环评项目牟利,全面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012年以来,共开展环境评价资质审批117批次,建设项目648个。逐一开展环境评估和729项已完成的环保检查;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班子的老同志、副处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共453人。他们是否介入环评审批、开办环评公司或从事环评领域的工作?有的领导干部需要在环评公司兼职,个别领导干部和个别领导干部的亲属持有自己单位经营的环评公司的股份等。,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廉洁自律和禁止非法干预环评审批的规定》,明确禁止暗示、默许、说情、打招呼、指令、胁迫等六种干预环评审批的行为。如果以后发现这样的问题,一定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三,下一步
经过两个月的检查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任重道远,部分整改任务正进入攻坚期。一定要抓铁痕、踩石留印,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全队合力,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廉洁、负责,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理论、新要求,以部党组中心组为组长。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编制‘十三五’规划”在各部委、各直属单位进行了广泛讨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围绕提高环境质量、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聚焦困难、凝聚力量、凝聚智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新法能否配备“钢牙之牙”,取决于执法监督工作是否严格到位。在梳理近期全国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变更等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发挥区域监管作用,动员各级环保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曝光力度。要用好充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审批限制、日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一整套组合拳来应对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大力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进一步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抓紧开展低风险、大批量、高管理成本的安检仪器等辐射装置注册或豁免管理研究;加快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危险废物属性认定程序,解决职责不清、权限不清、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积极推进水务专项管理处改建为专业化科研管理机构,以专职人员、专门机构和专业水平有效提升科研管理能力。
四是持续编织电力监控网络。制定环评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和不当行为后果;修订《水专项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强水专项示范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和示范项目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审核指引》,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第三方审核机制,完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口废物许可证网上审批;制定《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测职责责任规定》和《国家环境监测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规范检查权和处罚权,禁止滥用职权。行为;深入推进电力运行监测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和“实”字并重,在“长”字和“正”字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部委及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开展以“强作风、严纪律、做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意识;认真落实半年一次的部务机关和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共同发现、调查、揭露相关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财政部门负责人的预算、财务工作。和补贴政策培训;认真落实党风政风评议和监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
六是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直属机关党代会的召开,改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充分匹配和强化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的纪检干部,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组织保障;规范部及所属单位编外人员聘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组织部长到局长签署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动态监测,督促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建立“守法、履职、失职、问责”的完整廉政建设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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