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有线电视 向近16万温州有线电视用户推送反动信息 北京一工程师获刑
2014年8月1日晚,温州有线电视网络系统部分用户的机顶盒遭到“黑客”攻击,出现了一些反动宣传内容,不仅影响了电视的正常收看,还造成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629.4万元。 警方发现“黑客”是在北京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师王 4月3日,温州市鹿城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王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他被判诬告罪,判处15个月监禁;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王,男,41岁,辽宁大连人,大学文化,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系统工程师,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丰富 法院认定,自2013年11月起,王因工作不满意对公司产生不满,欲通过破坏公司自建的中国广电有线信息网络电缆公司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报复 2014年2月以来,王通过互联网搜集了大量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的非法图文信息,编制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作案做准备 2014年6月中下旬,作为工程师,王利用职务便利,负责中国广电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系统测试后,他在北京的办公场所通过互联网进入中国广电有线温州分公司的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输到相关服务器,设定于同年8月1日晚触发 同年8月1日19时许,破坏性节目在设定时间被触发,违规图文信息被推送到中国广电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用户的机顶盒上,导致用户在播放电视时,违规图文信息被显示在电视屏幕的广告位上。 20时许,破坏性程序继续触发,12条非法短信、6张非法图片通过系统推送至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当用户观看有线电视时,非法短信会随机出现在电视屏幕的中央 据统计,王撰写的破坏性节目向温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违法信息 因抢修期间采取断电、切断电视信号的方式,导致三地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有线电视超过5小时,造成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629.4万元 2014年8月18日至22日,在温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为达到立功减轻处罚的目的,王多次在供述中捏造事实,诬告韩国同事尹某,谎称尹某与其公司共同实施破坏中国广电有线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致使尹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并依法搜查办公场所和住所。 法院认为,王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诬告陷害罪,应数罪并罚 鉴于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温州广大电视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并插入反动的非法图文信息,影响恶劣,社会危害大,应酌情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