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国学籍管理系统 新疆将严格管理高中学生学籍 严禁空挂等违规情况
今后,新疆将严格管理高中生学籍,严禁空。任何学校弄虚作假,随意出具停学、转学证明,更改学籍档案信息,为学生建立虚假学籍,空挂靠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或行政处罚。
12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禁止空挂失学籍,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高中不仅要规范高中学籍注册和变更管理,还要严格开展学籍日常监管,禁止空挂失学籍。
除区内学校严禁挂失学籍空外,学校不得违规办理借书手续。据介绍,校长是学校地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注册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入学和流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变化情况,严格按规定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业务;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点名等方式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连续两次考试后被发现无正当理由旷课的学生,经调查核实,确认其有空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学生的学籍。目前,每个学年都要公示在校学生名单、高考报名学生名单、高考报名学生名单和高考报名学生名单。
任何学校弄虚作假,随意出具休学或转学证明,更改学籍档案信息,为学生建立虚假学籍,空挂靠学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空未进行有效调查且情节严重的地区,暂停当地申请“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德育示范学校”,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自治区将学籍管理作为地方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没有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新疆高考
2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目前普通高中报名电子管理系统已接入普通高中等级考试报名信息系统,未取得自治区普通高中报名的学生不能作为注册学生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等级考试。
如果没有学籍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等级考试,学生将不会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也不能获得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报名资格。
根据规定,户籍从外省转入我区的学生要求提供全家户籍材料、中考成绩证明,学生家长父母至少一方在学生高中就读所在地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等,学生高中就读学校所在地与学生户籍地应同属一地。户籍在外省的家长和学生必须与学校填写承诺书。(新疆都市报 记者叶晓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