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绩效工资 官方: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中组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简政放权结合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高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计入绩效工资。
数据图武汉大学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硕士、博士学位新授权可以不再要求培养年限。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意见》指出,除国家控制的专业外,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自主设置专业并报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支持高校适应行业需求,经学科、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意见》提出积极探索高校实行全员编制管理,为改革现行人员编制管理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改革渠道。《意见》明确,试点高校人员总数要动态调整。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高校设立自己的内设机构,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
在改善高校就业方面,《意见》明确,高校根据职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政府相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才招聘考试,简化入职手续,为高校聘用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标志着行政部门对高校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管理模式彻底取消。同时,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高校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价和聘用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和聘用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教师,根据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学科的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法。
为激发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创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见》明确规定,要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可采用年薪制、约定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方式。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员工倾斜。高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计入绩效工资。
《意见》在明确简政放权措施的同时,对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要求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协调指导,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