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峰 济南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李岩峰任中院副院长
28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接受高新林辞去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李延锋为济南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朱明福、郑世刚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启昌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8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接受高新林辞去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李延锋为济南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朱明福、郑世刚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启昌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