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食品 官方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示:尽量别食“野味”等
新华社2月6日电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提醒消费者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尽量不吃“新奇”或“野味”。
消息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已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潜在风险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特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提醒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
第一,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尤其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鼓包。购买保健食品时,寻找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号。
第二,购买熟食或需要冷藏的食品时,注意其储存和运输条件,并符合产品标签的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单独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裹,煮熟、冷却后分层放置。食物煮熟煮透后应在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确认不变质后再食用。第三,不宜一次购买过多的食物,以免因储存方法不当、储存时间过长而导致食物过期或变质。
第四,家庭烹饪大量食物时,尤其是炊具不足时,需要将用于切割和盛放食物的菜板与餐具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第五,尽量不要吃“新奇”、“野味”等很少吃或从来不吃的食物,以及过敏的食物,尤其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和抵抗力弱的人。
第六,不要采摘、购买或食用相关部门禁止食用的来历不明的食品,以免食物中毒。
第七,买菜和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索取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水平较高的餐饮单位食用。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实验室报告等相关资料,联系食品经营单位,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八是及时留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关于食品安全提示的信息。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