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怎么处罚 老师打学生被行政拘留13天 接受行政记过处分
11月20日,玉树市新立镇丁晴中心小学教师张某某打伤五年一班11岁学生梁潇。第二天,梁潇的父母发现了梁潇的伤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并找到学校讨论案情并报警。经查,学生教师张某某被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老师为什么打学生?12月17日,一位新文化记者做了调查。
家长:孩子被老师打伤了
三年半前,梁潇的父母离婚了。他住在离丁晴中心小学不远的新立镇他姑姑家。
梁潇的父亲刁先生在外面工作,几乎没有时间陪梁潇。他不小心回姐姐家看儿子了。11月21日上午,齐先生来到姐姐家。当他第一次看到刚起床的儿子时,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的腿有点瘸,走路看起来很费力,表情还很痛苦!”
看到这一幕,他问儿子发生了什么事。他儿子一开始没说,后来说了实话,“我被学校张老师打了!”说完,梁潇伸出脖子,刁先生发现儿子脖子上有很多伤疤。刁先生看到儿子这个样子,非常心疼,为儿子感到难过。
齐老师说,11月20日下午1点,五年二班班主任张某某来到五年一班给孩子们上语文课。进屋后,他调查了两个班的学生在午休时间的矛盾。“不知怎么的,张老师用手指着我的孩子,然后把孩子从座位上拉起来,拳打脚踢孩子的头和身体!”
“我儿子告诉我,这个张老师不止一次打他,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这明显是不把我儿子当学生!”齐先生说,梁潇还在医院住院,已经花了近6000元。“孩子身心受到伤害,将来肯定会留下阴影!”
惩罚:殴打老师的人被行政拘留
经查,民警于11月24日将殴打学生的老师张某某带走,并处以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
玉树市公安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2015年11月20日13时许,玉树市新立镇丁晴中心小学教师张某某殴打五年一班学生梁潇,造成其后颈和右膝受伤...依法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1000元。
12月7日,张某某接受处罚后返校继续教育学生。
学校:老师已经向家长道歉了
昨天下午,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中心小学校长刘,他讲述了这个故事。梁潇从其他乡镇转到丁晴中心小学。因为父母离婚,他就住在姑姑家,孩子平时比其他同学调皮。打人的老师和他阿姨是前后院的邻居。梁潇的姑姑曾告诉张某某,虽然他不是梁潇的班主任,但他也希望自己能严格要求梁潇。梁潇阿姨说是张某某管的,没说让它玩。
“事发当天,五年二班的窗户玻璃被五年一班的学生打碎了。他在下午1点给学生上课的时候调查了这件事,很多学生都说是梁潇。”刘校长说听后不承认,说话时对老师很不礼貌。“张老师打算把他从座位上拽下来,把指甲贴在孩子的脖子上,然后用双脚踢他。踢完之后,老师和学生都像没事一样,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
后来,梁潇的父亲找到了学校和张先生,并报了警。在此期间,双方就此事进行了调解,但没有成功。后来,张某某被警方拘留。
"张老师教育学生有些粗鲁,但他善良而不恶毒."刘校长表示,张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家长道歉。
教育局:殴打教师行政记录
事件发生后,刁先生前往玉树市教育局讨论此案,学校已向教育局报案。据了解,玉树市教育局已作出处罚决定,张某某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刘校长予以诫勉、警告处分。
刘校长表示,张某某和他坚决接受了警方和教育局的处罚。毕竟学生在学校被老师打。“目前张老师已经做了检讨,给教育局写了检查。在此,我也向父母道歉!”
刘校长表示,学校以后要以此为戒,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