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冲突 警民冲突事件屡屡上演 警权信任危机是如何形成的
近年来,警民矛盾屡有发生,从耒阳事件、庆安枪击事件,到市民在街头被警察盘问,引发舆论涟漪。舆论给人的印象是,人们对警察的信任度在下降。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规范警察权力的文件,就是对这种印象的回应。在警民冲突中,舆论质疑警察,站在冲突的另一边,是不可避免的。警察是公共权力的代表。当它与个人发生冲突时,他们的优缺点之间的对比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在事件真相未明之前,公众更倾向于同情或相信个人,这只是一个正常社会面临权力与权利冲突时的正常反应。当警察在冲突中“不被理解”时,他们无需感到委屈,因为这是由自身角色的性质决定的,并不一定意味着社会上存在“偏见”。
归根结底,执法中的冲突往往频繁发生,舆论往往对警察形象有负面认知,这是执法缺乏规范性所致。这一点,首先表现在警察执法边界和权限的模糊。“城管警察”“拆迁警察”……警察的强势地位必然导致反弹,甚至引发执法的合法性危机。这样的执法生态必须以损害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为代价。一是警察权力的扩张造成社会紧张;二是执法权限的扩大使执法行为面临更大的失控风险;此外,警权边界不清,也表现在“管得不好,盲力不该管”。
警察权的力量不仅体现在其长期的社会管理上,还因为在当前的司法体系中,警察权具有超过其应有权重的权力比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分析张在浙江的舅舅一案时指出:“三者的关系是目前公安机关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或者检察院难以推翻的。”司法系统内部对警察权力的制衡远远不够,由此产生的冤案自然增加了警察权力失去公信力、被污名化的可能性。
在警察权威不断被解构、警察形象不再被幻想的时代,防止警察公信力的丧失,提高与社会的信息沟通效率,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一些冲突事件之后,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并没有达到最开始的程度。相反,由于事件处理过程中信息披露不足,“恶意揣测警权”的社会心理一步步强化,最终社会不满上升到临界点,从而陷入塔西佗陷阱。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往往不是涉案民警的个人责任,溢出了个别民警执法失范的程度,也是当地公安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利益和观念问题。
警察权威的社会认同和警察的社会形象可以分为警察与人的关系、警察与媒体的关系等子命题。过去,警察权威源于国家暴力机器自上而下的自然禀赋。警民关系具有鲜明的“屈从”色彩。然而在今天,警察权威已经脱离了这种一维模式,警民关系趋向于权力与权利的制约与平衡。因此,当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与警察的执法之间存在差距时,执法冲突增加,警民之间存在差距,也就难以避免。这方面的一个代表性观点是,一些冲突往往是由于警察不出示执法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时执法目标的抵制造成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舆论表达的公开化,当前警媒关系处于前所未有的微妙状态。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权力,舆论加强对警察权力的监督是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现实表明,一些警察和公安机关仍然对正常的舆论监督感到不舒服。比如去年,一些媒体记者暗访在餐馆吃娃娃鱼的深圳公安人员后发生冲突,引起社会关注,但最终演变成当地一些警察队伍与媒体的对抗。虽然不排除媒体在处理涉警新闻时的报道方式和视角仍可优化,但就现有的媒体生态而言,公安部门在处理警媒关系时往往是主动出击。
从宏观上看,警察作为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其社会形象和社会信任的形成,并不是孤立的。因为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印象不可避免地受到官员、公权力和司法信任的整体印象的影响。比如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必然会影响人们对警察权力的信任;而对警察权力的不信任反过来又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判断。
承认警权在当下所遭遇的信任危机,并不意味着对于所有警察个体的否定。警察职业的工作强度和辛苦程度不必多言,他们的职业状况、职业权益,也依然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与关注。如果警察的执法规范和应有执法权威不能得到重塑,警权的信任危机得不到及时的缓解,就难免引发“误伤”并演化为整体性的群体对立。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