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 多地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 干多干少不再一样
中新网7月12日电近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本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了类似文件,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
实行“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以上,社会工作和生活受到监督...曾经被视为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将面临越来越细致的考核制度,他们在制度中,但不再是原来的样子。
2015年11月29日,考生在完成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后,离开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中新社记者张亚子摄
推行公务员一贯的考核政策
2011年3月,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经验交流会召开。同年4月,天津市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日常考核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海南等地也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平时考核工作。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相继出台了平时考核公务员的政策。今年1月,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规定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责和日常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为依据,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和重要依据。
就在这个月,温州公务员定期考核正式实施。除了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公务员日常表现外,我市还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急难险”等重点工作情况。
本月,北京市还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明确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强调要逐步形成科学实用、简单实用、符合本市实际的平时考核机制。
资料图:新泰市市政服务中心记者冯祺
各地开展平时考核的做法是什么?
浙江:公务员采用“日志式”管理
从今年开始,写“日志”成为浙江省部分公务员的必修课。今年年初公布的《浙江省平战结合公务员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公务员将采取“日志式”记录方式,实行“日志式”管理,公务员将及时、真实地记录日常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办法》还规定,平时考核可按月或按季度进行,主管领导每周对分管公务员上周工作记录进行复核,根据其出勤情况、工作记录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分管公务员进行评价,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办法》规定,公务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惩参照平时考核结果执行。机关在提拔任用干部时,要充分考虑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对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降低优秀等次在年度考核中的比例。
贵州:平时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不低于50%
2015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信息化考核体系,对公务员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核。规定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中成绩优秀的人员要在平时考核成绩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的比例不应低于年度考核的50%。对于不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年度考核中降低优秀等次比例。
资料图: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张海文
广西:社会工作和生活受监督
除了日常工作考核,公务员的社会生活也在一些领域被纳入监督范围。
广西今年明确,“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强调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多层次监督和多角度监督相结合,探索建立公务员日常管理的社会监督和考核机制,扩大管理监督的范围和层次,把领导职务公务员任前、任中、任后管理监督并重。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还强调,要把所有公务员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和监督并重,对发现问题的公务员的纠正、诫勉、处分并重,做到管理监督全覆盖。
广东:将试点公务员“八小时开外”活动纳入考核
在今年4月召开的2016年广东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林表示,今年广东将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励,建立健全平时考核机制,探索将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纳入平时考核试点。
2015年11月29日,在山西太原某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心,考生们在考前紧张地学习。中新社记者魏亮摄
国家对公务员考核有哪些规定?
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平时考核公务员的政策。国家层面有哪些规定?
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建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评估以通常的评估为基础。
2007年,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发布了《公务员考核规定》,明确规定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可通过被考核人的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并由主管领导审核和评估。
之后,2014年,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通常的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组成。常见指标一般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等。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业务能力。
2015年11月29日,在山西太原某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心,考生陆续进入考场。中新社记者魏亮摄
专家:减少公务员考核中的“人因”是关键
国家和地方两级不断出台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务员考核有什么意义?未来的评估应该做哪些调整和改进?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科技化程度的提高,世界各国都在通过绩效考核框架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和其他考核都要纳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范围,对提升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积极作用。
“但目前,我们很多公务员还是以领导来评价自己的工作,或者通过‘群众举手’的形式。人的因素很多,让一些公务员即使干得好也很难升职。所以,今后一定要完善考核。客观化程度。”
在朱看来,下一步政府改革还应加快公务员岗位绩效评价,强化客观化、信息化、技术化程度,量化记录公务员平时工作和组织行为,减少“人的因素”在评价中的作用。
“此外,我们还必须防止一些考核项目在表格中流动。比如公务员不能为了写日志而写日志,而是要形成真正常态化的绩效考核,减少规定,避免走实地、走形式。”朱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