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院网上报名 湖北美术学院丨2021年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已出!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北美术学院,是华中地区唯一的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它有权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并与其他大学联合培养医生。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中国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中国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是我国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研究人文艺术的国家重点艺术院校。
第三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本科学历层次、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学校有两个校区:潜龙岛校区和昙华林艺术区校区。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主要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和本科提前审批类。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需要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和要求的,将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北美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如果你退学了,你将获得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质量第一、择优录取”的原则,注重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学校招生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条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因素,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今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安全、稳定和有序,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我校将坚持国家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秉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保留对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及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起草事项;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外国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报名
第九条登记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专业学习要求;
4.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身高应不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
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高等学校学生,或者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中未毕业的学生;
3.在高中教育非毕业年度以欺诈手段报考,违反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处于休学期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者责令退学不满一年的;
7.往年我们学校考试有严重违纪或者被我们学校取消资格。
第十条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分为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艺术理论类、本科预批类、动画类六大类》,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绘画设计、书法、服装表演、动画专业的考生,须使用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校考专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自对应的专业类型单独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艺术理论与本科预科生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学校招生考试,无需网上报名。
第四章其他入学考试要求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各专业类型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公室划定的相应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绘画设计、书法、服装表演、动画限艺术考生报考,有相应的省级专业考试和校考要求:
报考我校绘画设计与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高考所在省美术与设计专业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成绩要求后方可报名,并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绘画设计专业校考。
报考我校书法、服装表演的考生,凡高考省份已组织相应省级统一考试的,均可报名,且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学校测试;如省未组织相应的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应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报名,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班级考试。
考生在填报全国高考院校及专业志愿时,已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取得的校考证书专业类型一致,即绘画设计、书法、服装表演。
第十六条艺术理论仅限于艺术考生报考,没有校考要求,有相应的省级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理论专业的考生,须通过高考所在地省美术、设计或书法统一考试,方可填报高考志愿。
如部分省对该条款有相应的招生政策限制,与我校今年其他招生政策和规则不一致,则该省考生不符合我校该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十七条我校本科预核准专业申请省统一考试和校考要求。
第十八条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在本科层次有多项成绩的,适用最高分。
第五章学校考试和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报考类别的考试。学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科目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基本安排表。请登录我们学校的官方网站了解每个专业的信息。
第二十条学校考试成绩为100分,共设三个考试科目,总成绩为300分。学校将严格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招生管理办法》、《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评卷考试细则》等相关要求和程序,客观、公平、公正地实施封闭式评卷。
第二十一条我校应当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四倍的比例划定学校招生考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应于2021年4月初登录专用系统查看学校考试成绩,学校不再另发专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我校通过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符合本章程所有条件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准入:
绘画和设计
1.优先考虑填报我校首选并达到我校文化投资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批次为第一批艺术类。考生按照绘画与设计综合换算录取,绘画与设计录取计划数由高到低排序。
2.拟入读我校的考生将根据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时,他们将根据自愿优先原则和第二专业志愿者原则被录取,以此类推。最终,专业无法确定的考生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被录取到低于名额的专业。
3.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数计算方法:×2。
书法
1.优先考虑填报我校首选且符合我校文化投资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批次为第一批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书法综合折算排序,按照书法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进行评选。
2.书法综合折算分数计算如下:×2。
服装表演类
填报我校首选且符合我校文化投入资格线的考生优先。第一批录取是艺术类。录取按专业志愿按服装表演学校考试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艺术理论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者且符合我校文化投入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批次为第一批艺术类。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录取。
2.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和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成绩最高,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本科提前审批
1.只招收湖北省的学生,不需要省专业考试和我校考试的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者且符合我校文化投入资格线的湖北考生。录取批次由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公布。
2.填报本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必须是物理,选考科目不限;填报风景园林与艺术教育专业,高考首选科目和复选科目不限。
3.考生报备规则和同点报备排序规则按照《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相应规定执行。根据高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我校分别确定录取专业。
动画
1.达到绘画与设计录取控制转换分数的考生,将按普通绘画与设计专业录取,即动画以外的绘画与设计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转换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动画计划数,分别划定本专业的录取控制转换分数线: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者且达到我校文化投入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批次为:艺术类第一批。),根据相应的原则录取到绘画和设计;
专业志愿者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动漫”专业志愿者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录取。
第二十四条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中考专业成绩,实行按各比例折算的办法,根据各专业类别录取规则,根据政审、体检情况,采取德、智、体、美综合措施,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往届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不设限,对男女比例不设限,对单科成绩不设限,文理科兼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和科目。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制定附加奖金政策,应当遵循教育部和其他省的有关规定。加分政策不适用于未制定省级计划的报名类型。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将向其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成绩情况,调整各省网上考生不平衡的情况。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将对他们的身体健康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复试后不适合学习的新生,将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试,并组织专业测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当向学生所在省考试院和省招生办备案,今后不得在我校参加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三十一条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杂费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科专业目录》公布的学费是2020年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1年,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视国家和湖北省出台的相关文件,审批确定各专业学费标准。2021年学费标准按相应标准执行,另行通知。
第三十二条2021年,我校继续实施“美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计划”。该计划作为“湖北省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计划”之一,在选拔学生时注重学生的视觉艺术表达能力、敏锐的艺术感受力和人文艺术综合素养,旨在培养懂得运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和媒介材料,具有较高视觉艺术创造力、表现力或美学理论水平的拔尖视觉艺术人才。学校将对入学后的一年级学生进行自愿报名和严格选拔,最终确定计划培养目标。
第三十三条学校与欧洲、北美、亚洲10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20多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教师讲座、中青年教师参观学校、艺术家居留、学生交流和短期游学、师生工作坊教学、国际展览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作品奖、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学院奖学金、北村奖学金、红星宣纸奖学金、邵胜郎艺术奖学金、许创作奖、红T奖学金、赴美奖学金、秋画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项和助学金。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我校所有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只提供英语。动画专业提供韩语教学。
第三十六条《章程》颁布后,如遇国家高考及部分省份招生政策调整,湖北美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在我校参加今年校考的考生,必须遵守考生所在地和考点所在地的防疫工作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的各考点防疫公告。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招生电子邮件:zjc@hifa.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
学校网站:http://www.hi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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