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葱毒死羊 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毒大葱死亡案:两名种植户获刑
两名种植者因“大葱毒死羊”一案被判刑
近日,山东寿光100多只羊吃了沈阳的毒大葱死亡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去年8月,本报报道,山东寿光几个养羊户的100多只羊,吃了从大葱冷藏前扔掉的葱叶后死亡。随后,寿光通报称,从辽宁沈阳运来的大葱中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并对“毒大葱”种植者立案调查。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两名种植、销售大葱的沈阳农民近日在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
2017年8月31日,北青报独家报道“毒大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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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葱”事件的判决被披露
检测出超过5万公斤含有甲拌磷的大葱
《北青报》记者从网上中文裁判文书中了解到,《刑事判决书中孟、孟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的内容显示,在山东寿光毒死100多只羊的毒大葱来自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解放村,由沈阳当地种植户孟、孟种植。其中,孟受雇于孟,不参与销售。
案发后,孟于去年8月27日被寿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寿光市人民检察院逮捕,次日被寿光市公安局抓获。去年9月3日,孟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寿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寿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今年3月13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内容,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初,被告人孟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解放村承包种植大葱土地100余亩。为了控制大葱的病虫害,孟安排孟使用机械灌溉,对生长中的大葱喷洒甲拌磷等剧毒农药。
2017年8月22日,寿光蔬菜买卖双方董守军以每斤8分钱的价格向被告人孟购买大葱6万余公斤,销售给寿光蔬菜经销商李玉刚、于艳华、闫慧敏、董春生等人。李玉刚、于艳华、严慧敏、董春生等人将大葱剥皮、砍伐,分别卖给安、安、邱
寿光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显示,除弘光军购买的大葱外,张莉、金亮购买的5万多公斤大葱中均发现有甲拌磷。
此外,李玉刚从董守军手里买来的大绿皮和绿叶,被刘太源和王在寿光市盛城街道东宫孙村捡到,最终导致刘太源家几十只羊死亡。经寿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办公室和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检验,在刘、刘太源、王喂过的大葱皮和叶中以及死羊胃中均检出甲拌磷。
判断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两名洋葱种植者在一审中被判刑
根据判决书内容,被告人孟经公安机关办案民警通知,自动到指定地点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孟赔偿养羊人刘太源、王、刘经济损失18.8万元,并取得谅解。
寿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孟在种植蔬菜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销售蔬菜,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人孟受雇于被告人孟,在蔬菜种植期间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但未实际参与蔬菜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告人孟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养羊户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原谅。他表现出悔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孟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其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大,系自首,有悔罪表现,请求从轻处罚。”
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人孟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孟没有主观犯罪故意,罪证不足的辩护意见,不构成犯罪,不符合事实和法律,本院不予受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孟处于次要地位,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最终,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孟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孟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回顾
农民捡洋葱叶喂羊
100多只羊在进食后死亡
去年8月,北青报记者独家报道“山东寿光100多只羊吃了沈阳的毒大葱后死亡”,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山东寿光当地养羊户刘泰源。
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刘泰源说,他和爱人有十几年养羊经验,家里300多只羊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去年8月24日,他们家80多只羊吃了一卡车葱叶后突然死亡。另一个家庭也损失了几十只羊。
刘泰源说,离他家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是一个蔬菜预冻库。刚从外地采摘或运输到寿光的大葱,将在这些预冻箱外进行简单加工,然后存放在预冻箱内。在大葱加工过程中,会将部分大葱叶剔除,扔在预冷库入口处,周边养羊户经常会将这些大葱叶捡拾起来作为羊饲料。
去年8月24日早上7点,刘泰源把摘下来的葱叶倒进羊槽里。吃了两个多小时的羊,羊倒在地上抽搐,口吐白沫。虽然后来找到兽医救助,但还是有80多只羊死亡。当时刘泰源自己判断,葱叶含有有毒物质,导致羊中毒死亡。随后,刘太原和其他几名农民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
这一事件被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事发后,寿光当地调查发现,刘泰源等农民捡拾葱叶的这个预冷库里储存的大葱来自辽宁沈阳,总重量超过5万公斤。
细节
问题葱检出甲拌磷
事件种植基地被调查
事件曝光后,寿光市委宣传部进一步发布消息称,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进行现场取证、抽样检查,并对截获的大葱进行溯源。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系寿光洋葱批发商户从沈阳市于洪区广汇街道办事处解放村购买,总金额5.2万斤。大葱仓库老板随后通过去除根部和腐烂的叶子来处理大葱,然后将其储存在预冷仓库中。
寿光市委宣传部通报,从抽检结果来看,该批大葱中含有国家禁用的蔬菜农药甲拌磷。同时,寿光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问题葱叶进行收集销毁。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甲拌磷是一种剧毒农药,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药材上使用。
此外,针对此事件,沈阳市政府网站于去年9月2日发布公告称,事件发生后,沈阳市相关部门展开调查,从当地大葱种植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销售环节抽取大葱样品进行检测。报道称,去年8月30日,市有关部门从于洪区和沈阳大葱主产区抽取了20个大葱样品,从流通环节抽取了24个地产大葱样品。经检测,未检出甲拌磷、毒死蜱等农药成分。
上述通报内容还显示,“执法人员对涉案种植基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派人对涉案农户使用的农药喷洒设备中残留的药液进行了检验鉴定,未检出甲拌磷、毒死蜱等农药成分。为进一步摸清情况,确保食品安全,沈阳市还开展了重大剧毒农药整治行动。经对全市农药店拉网调查,未发现非法销售农药行为。”
事发后,山东寿光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赶赴沈阳种植区追根溯源。去年8月27日,山东寿光专案组于去年8月2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拘留并押解回寿光。
进步
甲拌磷是一种剧毒农药
农民的损失得到了补偿
本案中,孟、孟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毒死100多只寿光羊的甲拌磷是什么?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甲拌磷作为一种剧毒农药,早在2002年就被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药材中使用。
此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义告诉北青报记者,虽然食用农药超标的大葱不容易中毒,但禁用高毒农药残留的健康风险不容忽视。“甲拌磷是一种剧毒农药,对健康有降低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和损害神经系统的风险。”
目前,案件发生已有8个月。4月25日下午,案件宣判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本案中遭受严重损失的养羊人刘泰源。他的妻子王春芝说,去年她家有80多只羊死于吃了有毒的洋葱叶,对家庭收入影响很大。为了弥补死羊造成的损失,将今年原本出售的羊作为种羊饲养,逐步恢复养殖规模。
王春志告诉北青报记者,“羊吃大葱会增加羊的抵抗力,所以现在他们会去预冷库门口给羊吃大葱叶。”王春志认为,去年的“毒葱”事件是“一场意外”。“毕竟我们喂羊葱叶已经快十年了。”王春芝还说,事发后,当地协调“毒大葱”的农民赔偿了她的家人。“总的来说,损失被弥补了。”
文字/记者常璩·张雅实习生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