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金心异: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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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经验
金心异深圳在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经验可以总结,可以给别的地区发展高新科技产业时有所启发和借鉴,可以为中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在价值观和方法论层面有所贡献?
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六点是深圳成功的主要经验:
一、利用先发机遇建立高新产业优势
从最初想要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难题入手,直到最后建立一个区域创新体系,深圳在国内率先找到了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并利用先发的优势,打了一个时间差,从而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
深圳在九十年代初中期开始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城市经济转型的战略方向,然而深圳并非全国其中一个技术中心,亦没有发展科技工业的经验,为何深圳仍然信心十足?
因为深圳发现了当时国内科技开发的两大弱项:一是科学研究集中于大学和科研院所,脱离产业实际,注重基础研究而不是应用研究,即便是一些应用研究,亦不主要是由企业进行或与企业联合进行,这些研究成果的产业转化率十分之低;二是,转化率低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科技投资体系的中介作用。企业只看中那些已经很成熟、市场潜力显而易见的科研项目,不可能接受高风险的项目,更不大可能在研究的中前期阶段就投入资金,而研究机构得不到资金的资助,许多项目停留在设想阶段。
除这两大弱项之外,还有一个看上去简单但却是很现实的问题:哪怕是成熟的研究成果,哪怕是企业急需要找到这样的成果,但是研究成果和企业之间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对方,或者说找到对方所付出的信息和社会成本太高。
深圳的发现,其实正是中国科技体制处于转轨时期所面临的尴尬。在中共建政之后,搭建了一个“政治-科技”主仆体制,由国家意志主导,主要的科研人员都被集中到了以军工、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工程等攻坚性领域,由各领域著名科学家牵头组织团队,形成了一波科技创新的高潮。经历了文革的重大破坏后,除了航天等少数军工领域之外,大部分科研团队和科研基础设施均被破坏。
到了80年代,可以说,原来的“政治-科技”主仆体制逐步淡化,但新的体制尚未建立,也无法回到解放初期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时,市场机制开始逐步引入,中国科技力量开始自发的从原有体制流出,向民间特别是企业转移,而原有的科研院所的生存模式则遇到了市场的强烈冲击,中国的科技动力机制需要转轨。
80年代中,当时的国家科委也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科技体制的问题之所在,时任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李绪鄂寄希望于借助深圳经济特区的敢闯敢干,探索一条高科技产业化的出路。所以早在1984年,中国科学院就和深圳市政府、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在深圳建设科技工业园,之后在199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技部就和深圳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共同创办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的中国科技开发院。这二者后来皆被整合进深圳高新区。
但是科技工业园和中国科技开发院均未取得成功,这意味着从科研机构的方向寻找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新体制出路十分困难,必须得有外在的力量作为引力,才能诱发科技开发体制的转轨,这种外在力量就是产业和市场的需求。
深圳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则迅速转变到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的方向上来,这是由于深圳政府敏锐地看到了1988年前后科研人员下海潮之于深圳的机会,概因那时全国各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均找不到科技产业化的关键点,或者说无法提供较好的创业环境,因而导致“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为深圳所用。
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深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吸引科技人员流入深圳企业从事研发工作,在全国,最早形成了重视科技研发、让科技人员也能先富起来的城市文化氛围。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规定》、《深圳市企业奖励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民办科技企业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等等。
1988年是现今深圳诸多重要企业的创业元年。一大批在1988年前后来到深圳的科技人员纷纷创办起了科技公司,从贸易入手,迅速转型为研发型生产企业,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了政府科技政策的大力扶持,这里面最终涌现出了华为、中兴这两大高科技巨头和一大批高科技企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有总结:深圳“产业升级抓得早,自主创新抓得早”。但就是在没有多少科技资源家底的状况下,深圳仍发展起来了位居国内前列的高科技产业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深圳动手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制订的一系列发展科技产业的战略和计划,将经济发展的重心转向以科技引领的工业化浪潮之中,这足足比国内更多城市早了10年。正是这宝贵的10年,让深圳以其“经济特区”的软实力,吸引国内各个地区的科技人才竞相来深创业发展;等到全国各城市均认识到科技人才的重要性时,深圳已建立起一个成熟的高科技产业基础,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了。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这宝贵的10年时间,可以说是深圳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机会窗口,深圳抓住了这个机会。
从90年代中期开始,深圳高新技术产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政府也从最初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走向了系统的科技产业政策设计,以及整体的创新环境打造,最终在21世纪前10年,初步建构了一个成熟的区域创新体系。
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
——199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科技技术进步的决定》,明确“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战略思想,在全国率先以文件形式,规定了科技三项经费投入比例。
——1996年5月,成立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是全国第一家为政府科技决策提供专家咨询的机构。
——1996年9月,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1996年,深圳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专门为高科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1996年,深圳市科技局会同计划局确定在企业建立市级研发中心,在全国首次提出技术创新主体在企业。
——1997年9月,深圳市成立了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长李子彬任组长,之后1997年12月组建中科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科技企业与金融投资之间提供专业中介服务;1998年指定市属国企共同出资创办深圳市创新投资公司,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1998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全面完善和规范了政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国内地方政府首个系统的科技产业政策,在全国引发了一波激烈的政策竞赛。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史上,深圳“旧22条”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事件。
——1999年9月,深圳市政府再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作为对全国政策竞赛的回应,从财政投入、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分配激励、知识产权、土地使用、人才引进、投融资体系、吸引外资和归国留学生、政府奖励等方面全方位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999年10月,深圳举办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国务院总理朱镩基亲自出席,并宣布这一国家级展会永久驻在深圳。
——2000年10月,成立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以公司制形式创建的技术产权交易所。
——2001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明确高新区发展目标、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入区资格审查等园区发展中许多根本性问题。
——2001年7月,深圳市委发布《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做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战略决策,产业带由高新区、留仙洞、大学城、石岩、光明、观澜、龙华、坂雪岗、宝龙碧岭、大工业区等“9+2”片区组成,规划高新技术产业用地50.9平方公里,为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保障用地。
——2003年2月,深圳市人大常驻机构委会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全国首部关于创投的法规,为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了蓝本。
——2003年4月,市政府出台《深圳市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规定》,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资金,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孵化器建设。
——2004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是为当年“一号文件”,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2004年5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开始运作,初步解决了VC的投资出口问题。
——2006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正式提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框架。是为2006年1号文件。在该文出台3个月后,深圳市20个有关部门围绕该文,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制定并推出了20个配套政策,总计340条,从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知识产权、法律、海关、工商税务等各方面,形成围绕自主创新战略的“1+N”政策体系。
至此,深圳的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到2009年10月23日,深交所创业板开板,这一体系的建构补上了最重要的一个短板。
与国内及国际对创新体系主要着眼于“产学研”三个维度不同,深圳区域创新体系的最重要经验,就是前述的“官、产、学、研、资、介”六大维度相结合。
官:政府及其部门。明确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确定政府行为的边界,划分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责。
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视和主抓;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办、知识产权局、贸工局、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等诸多部门的配合,科信局与高新办的竞争关系;政府的扶持资金;园区及土地政策;政府的人才政策;政府的产业政策;政府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等,包括孵化器、加速器等。
政府提供一个法治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私有财产。
产:企业及产业。这包括:企业家及科技创业者,企业家精神,冒险精神,研发组织能力,市场意识和能力。
由此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所谓6个90%:90%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的科研投入来源于企业、90%的专利生产于企业、9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
在深圳的民营科技企业群体中,形成了大型企业集团、中型科技企业、小型创业企业的完整生态链条,大型企业既形成强大的研发实力,也形成了强大的本土采购能力,带动整个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成长,而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技术创新获得快速成长,大型企业则采取并购战略收购产业链上的技术创新企业。这一特点与硅谷极为相似。
学:大学及职业技术学院。提升深圳大学,创办南方科技大学,引入香港中大等高校;与北大、清华、哈工大三校的战略合作——深圳大学城;与国内众多大学的合作——虚拟大学园及国家大学科技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
深圳仍在强化大学建设,籍此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提升人才的本土自给率,以此应对全国愈演愈烈的人才争夺战。
研:这包括私有部门的研发,与公共研发两部分。
深圳90%的研发资金来自企业,既表明企业的研发实力强大,以及深圳企业普遍对研发的重视,也表明深圳公共研发投入的不足,深圳近年则在尽快补足这一短板。
主要的努力包括:鼓励大学进行应用技术研究,与企业相结合;资助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三方合作的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哈工大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建设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资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等民办研究机构;吸引国家科研机构进驻深圳等。
资:指科技创新的投融资体系。顶端是深交所创业板及中小企业板,此外包括VC/PE等资本,贷款担保机构,政府资助等等。后面再作详述。
介:这也包括两部分,一是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市场化的中介体系。
政府建立的公共服务体系,至少包括:高交会、高交所、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服务机构、国际商务平台、虚拟大学园、科协及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电子政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等等。
市场化的中介体系,包括行业协会、技术联盟、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专利服务、评估、仲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等等。
可以说,在深圳补足公共研发、人才保障等短板后,深圳区域创新体系将日益成熟并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而且这个体系采取坚决的市场化导向,有着强大的市场适应能力。
二、让资本配置资源
核心秘密:资本配置资源。市场经济的一个“元规则”,就是让资本,而不是政府配置资源,才最有效率。
科技创新的最大难题或瓶颈就是:任何科技创新皆高风险,但也有潜在的高收益。
政府主导的科技体制,除了政府订单外,最大的难点在于政府并不能精确判断市场对技术需求的方向,作出这样的判断需要冒极大的风险;而政府财政资金的最大特点就是“风险厌恶”,即便存在潜在的高收益的可能性,但巨大的风险也决定了政府不应该是主要的研发方向判断者。不过需强调的是:这一结论在主流的自由市场国家成立,但是在不少小型创新型经济体也遇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挑战,比如在芬兰,主要是政府资金承担了天使投资人的角色。
大学和科研机构自身的逻辑也使得它很难成为研发方向判断者。姑且不说大部分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主要的使命是知识创新和基础研究,就算是应用研究,它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弱感知能力,而且其同样不能承受创新的高风险。
大型企业可以在内部建立研发方向的风险对冲机制,但其成本也常常巨大,有时甚至会拖垮一个大公司。不少大公司皆倒在了市场技术更新换代的关键节点上,这使得研发方向的判断常常成为大型企业的一场豪赌;相比之下,中小企业甚至无法建立风险对冲机制,而只能一开始就投入一场赌博,成则生,不成则死。这也是中小企业死亡率很高的原因所在。
谁来化解科技创新的风险,从而使得科技创新获得足够的激励?
VC是解决此一问题的最好风险对冲机制。它通过专业的项目筛选团队,先最大限度地降低研发的投资风险,之后再通过众多项目的投资组合对冲掉一部分风险。在VC投资中起最关键作用的是所谓“大拇指定律”,VC所投10个项目中,往往只有两三个最终获得上市融资,而为VC赚来最多钱的只是10个中的一个,但这一个就可以把10个项目的平均利润率拉升到了可观的水平,从而最终有效地对冲掉了投资风险。
VC制度事实上是美国硅谷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这一金融机制后来在全球都有很大程度的推广。
这个金融机制包括以下若干个环节:VC在创业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注入资金,获得股份,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和营销水平,获得较好的成长性,之后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或被别的企业收购,VC/PE通过在证券市场套现或在并购交易中套现,获得自身投资收益;创业板市场是这一机制中的核心环节,因科技创新企业既具有高成长性,也具有高风险性,正常的股票市场不能接受这种高风险性,因此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创业板”市场,制订相应的交易规则,并容许有较高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在此交易股票。
如前所述,深圳早在90年代中期即引入创投制度,1997年,深圳市成立了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长任组长,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科技局局长李连和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全国首个由政府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和风投基金,是为深圳创新投。深圳创新投首任总经理为中国资本市场名人阚治东,首期募资7亿元人民币,深圳市财政出资5亿元,其它出资人深高速、深圳机场、深能源、盐田港、中兴通讯、深深宝等企业皆为深圳市属国企,共出资2亿元;不久之后的二期融资9亿元,投资者十分踊跃。
至今深圳创新投集团仍是国内规模最大也最成功的本土创投公司。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资金利用VC机制承担创新风险的可行性。
除此之外,大量的本土创投云集深圳,使深圳成为国内创投业最为集中的城市之一,创投公司数量占全国1/3,管理资金居全国首位。深圳也是国内私募基金包括本土PE最集中的城市;大部分外资VC/PE也都在深圳设有办公室。
VC/PE云集深圳与深交所创业板、中小板有着密切的联系。
早在1998-1999年,中国决策层就筹划设立创业板。2000年,深知创业板市场对区域创新体系重要性的深圳市政府以深交所主板停止IPO为代价,换得中央政府同意创业板设在深交所。然而2001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镩基却叫停了创业板的进程。直到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这为2004年5月深交所推出中小板扫清了障碍。中小企业板一定程度上暂时为中小创新企业上市提供了出口,而真正的创业板推出则要等到2009年了。
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设在深交所,刺激了VC/PE在深圳的聚集,它们与高交会等平台一起,为深圳及周边地区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充足的投资,而通过上市融资,许多创新企业也获得了迅速做大做强的机会。许多深圳本土创业的民营科技企业因此成长起来。
政府和科研机构无法解决的科研成果转化问题,由此得到了相对较好的解决。可以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VC为要件的金融机制功不可没。
当然,与科技创新有关的金融机制并不仅限于“创业板+VC/PE”,还包括科技担保贷款、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等诸多金融制度或产品。总之,作为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的深圳,其金融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充足的资本保障,而由资本来配置资源的机制,也使得深圳模式的区域创新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将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也必须指出的是,创业板设在深交所,不只深圳得地利之便,整个珠三角或广东省都蒙其利,广东省和珠三角各市都应该用好创业板,促进本地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人才池”及“技术池”
“人才池”及“技术池”:大学及研究院关乎深圳区域创新体系的未来。
这一环节似乎不应被视作深圳的经验之谈,反而是深圳的教训之所在,但是与佛山同样的高等教育及科技资源起点,深圳为改变困局而作的诸多努力,恰可以为佛山所借鉴。
美国西海岸加州硅谷的兴起,除了斯坦福大学和VC的功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二战之后美国政府认识到未来将由大西洋主导全球转变到太平洋主导全球,因而有意将国家科技战略资源向太平洋沿岸的加州地区配置,先后在加州建设了国家航空航天局艾姆斯研究中心等诸多国家级科研机构,既为硅谷地区储备了大量的国家级科研人才,也提供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事实上支撑了硅谷的兴起。
自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经过30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增长已形成了环渤海湾、长三角与珠三角三大增长极,其中两个最主要的增长极均处于中国的南方地区。然而中国科技资源的配置,却首先偏重在北方地区。如果说这是改革开放之前形成的格局,还可以理解,然而改革开放30年之后,珠三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主要发动机20年以后,国家科技资源配置仍然未向珠三角转移,珠三角仍是国家科技资源极其贫弱的地区。
国家科技资源的配置长期偏离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极,事实上既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科技的发展。深圳与佛山,均是此一科技资源配置格局的受害者。
一个城市的繁荣,取决于人才、资本、技术三大要素的聚集程度。前述金融体系事实上保证了深圳的资本供给,解决了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池”建设问题;但深圳的“人才池”、“技术池”建设却一直滞后,成为深圳区域创新体系的最大短板。
大学和科研院所基本上集“人才池”、“技术池”两大功能于一身。深圳公共研发投入较低,与深圳缺乏大学和科研机构有直接关系。虽然,深圳的企业建立了强大的研发基础,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技术池”的不足;而深圳过去30年,主要依靠全国各地来深的新移民补充“人才池”。但长远来说,深圳必须建立足够强大的公共研发平台,与企业的研发基础相辅相成,以确保“技术池”的水源供给;而随着“移民潮”的放缓或结束,深圳必须建立人才保障机制以应对人才危机,也就是说,深圳必须得建立足够规模的“人才池”以提升人才的自给率。
我们可以看到,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历史,同时也是试图建立“人才和技术供给保障机制”的过程,但是深圳市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过程中,却一直在“人才池”目标与“技术池”目标之间飘移不定。
在90年代中期,深圳希望与国内一些顶尖的大学合作,让他们在深圳设立研究院,为深圳培养人才兼提供研发能力。把握机会和洽谈的结果,是分别于1998、1999和2000年,与清华大学合作成立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与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合作在深圳设立深港产学研基地,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设立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不过最终结果,除了在职学位培训之外,三所研究院既没有成为人才培养基地,也没有成为强大的研发机构,三个院最后一定程度上都发展成为了科技孵化器。
可以说,三个机构最初都是为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个中国难题而来的,但在运作过程中就发现,于他们而言的难题不是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市场成功的产品和产业,而是科技成果的来源问题。最初的设想是将清华、北大和哈工大的科研成果在深圳进行产业化,然而即便是像清华研究院其院长冯冠平原为北大校长助理兼科研处处长,它也不能垄断北大各学院或研究所所产生的技术专利,而只能与原研究项目团队进行市场化的合作,而三个研究院并不是技术专利的需求方,也不具有专利整合能力,它只是一个中介平台,惟一有利的也许只不过是其运营者在三所大学有较为丰富的人脉联系,但随着他们长年脱离校本部,这种人脉联系也在淡化,作为专业的孵化器,其项目来源就会失去其所源的大学之特色,而变成在社会上找项目。
由于国内众多高校都有在深圳设立机构的要求,1999年10月,深圳市政府决定建立虚拟大学园,深圳市政府为此出资在深圳高新区建设了虚拟大学园大楼,并给予入园的大学或研究院免费的办公室,最终吸引了52所大学,包括37所国内名校、6所香港院校和6所国外院校,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等入驻。
虚拟大学园最初的出发点是远程教育,同时兼顾深圳与各大学的联络与交流,从实体上来说,有点类似各大学的驻深办。当然深圳市政府则怀了一点儿私心,除了笼络各大学外,希望有实体在深圳存在的各大学,会有一条便捷的通道将大学的研究成果拿到深圳来转化。
从上述的目标来说,虚拟大学园深圳政府所追求的目标与清华研究院、深港产学研基地、哈工大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最主要的功能仍然是科研成果产业化和继续教育两项。只不过,深圳市政府不用再像与北大、清华、哈工大三所研究院的合作那样,投入大幅土地和巨资,而只需一块地建一幢大楼,就满足了50多所大学的要求,同样实现两个主要目标。至于目标实现的概率,也许要小于三所研究院,但既然同样是基于机会主义的或然性,从投入产出比来看,也许虚拟大学园还更划算一些。毕竟对深圳来说,一块1万多平米的地皮和几亿资金,实在是洒洒水的投入,但只要每年这些高校都来参加高交会,哪怕这些高校平均每家最终只在深圳产业化了一项科研成果,或者说只孵化了一个高科技企业,对深圳来说,就赚够了。
2000年之后,深圳政府紧接着就为更好地利用与三校的合作关系拿出了更有吸引力的方案:在南山区西丽地区建设深圳大学城,邀请三校建设深圳研究生院。
2000年10月,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备忘录,决定邀请三所名校加盟深圳大学城,共同探索全新发展模式,为深圳缺乏基础研发环节补上一课。大学城的基础设施由深圳市政府提供1.45平方公里土地,一期投资20亿元建设校舍,办学经费由深圳市府和大学各提供45%和55%。2005年在校生达到9000名,其中70%为研究生,而这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占70%。之后的2006年2月,深圳市政府决定增拨2。7亿元,资助三校各建设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12月9日,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将深圳大学城和各研究生院的发展纳入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各研究生院在深圳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下,与其他市属高校统筹布局,各研究生院办学数据和教研成果纳入深圳高等教育统计范畴,市政府出台有关人才政策、竞争性经费项目管理和评奖等办法时,研究生院与市属高校纳入同等适用范围。也就是说,某种意义上,大学城三所研究生院将成为财政意义上的市属高校。
事情演变至此,深圳大学城的目标已由最初深圳政府的“技术池”目标转变为“人才池”目标,也可以说,寓“科研目的”于“高等教育目的”之中。
在经过2004-2005年对大学城发展模式的检讨之后,当时的深圳决策层显然已对“拿来主义”的效果感到不满足,下决心自己筹办一所新的理工科大学,命名为“南方科技大学”。2010年1月中旬,国家教育部批准筹建南方科技大学,并要求南科大办成国家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田。
虽然在媒体的描绘中,南方科技大学成为了中国大学改革的先锋,但是深圳政府并没有忘记南方科大的最终目的是为深圳建立强大的研发基础,或者说,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正是为了让南科大更能尽快建立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准,并能和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所以深圳政府一直强调,南方科技大学将以理学、工学、管理学为三大支柱学科,同时注重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兼顾其他应用型学科和人文社会类学科。其中,工学科约占学科总量的30%,理学学科占20%,交叉学科占30%,管理学科占15%,人文社会类学科占5%。
在筹划南方科大的同时,深圳政府还力图促使深圳大学奋发图强。2007年,深圳市政府决定在深圳大学按照国际标准创建医学院。深圳显然希望深大医学院除了为深圳提升本地医疗水平提供支撑外,亦寄望其通过研究力量支持深圳三大新兴产业之一的生物医药产业获得更好发展。在此之前,1999年,深圳市政府即花高价钱引入了以牛憨笨院士领衔的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一个课题组,深圳大学为此成立光电子学研究所,由牛憨笨院士担任所长,当年市财政为此投入一亿元。
2010年2月6日,深圳市政府与香港中文大学共同签署《深圳市人民政府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市政府与香港中文大学约定,按合作办学模式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市政府将在办学用地、校舍及相关配套设施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获得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在保证教育质素等同于校本部的前提下,由香港中文大学按照与合作伙伴商定的模式依法管理和办学,并根据深圳经济发展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在招生方面给予深圳市户籍生源特别优惠政策。
可以说,无论是深圳大学城三所研究生院,还是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其目标最终确定为以“人才池”建设为主、以“技术池为辅”的定位。在另一个方向上,深圳市政府强化了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2006年2月,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经过协商,决定在深圳市共同建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该研究院寄托了深圳建立公共研发“技术池”的主要希望。
先进院也许同样不能在中短期时间内大幅度提升深圳的研究能力,但毕竟为国家科技资源的在地配置提供了一个可依托的基础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加码或延展更多的资源。正是由于以先进院为依托,国家才决定将具有千万亿次运算能力的华南超级计算中心放在深圳,中心总投资8亿多元,其中国家投资2亿元,而深圳市投资6亿多元。同样依托于先进院,中科院在深圳设立了中科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知识产权投资公司。致力于整合中国科学院的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相关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除了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深圳市还鼓励民办的基础研究机构发展,典型的例子是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与华大基因研究院。深圳政府把这种模式叫作“新型科研机构”,以有别于过去政府主导的以事业单位面目存在的科研机构。据说这一模式已为科技部所接受,并将鼓励发展。
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是由五位自美国回国的留学生,在深圳市政府支持下成立的民办科研机构,于2010年7月挂牌成立,由毕业于杜克大学、年仅26岁的刘若鹏博士担任院长。他所领导的团队被列入广东省首批重点引进的12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之一。
光启研究院主要从事超材料研究,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着重于基础研究,可以说其离真正产业化的路还很远,刘若鹏也承认说:“这事至少需要10年。”深圳市为此投入重金,希望在此一技术方向上,获得长线的战略收获。
但是光启似乎急于证明自己通往产业化的能力与速度。在研究院成立不久,就联合投资界,设立专门致力于产业化的公司,并于2011年底宣布将在龙岗建设“世界首条超材料研发中试生产线”、“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值5亿元”。光启还牵头与华为、中兴、迈瑞共同成立“深圳超材料产业联盟”,还将设立发起20亿规模的超材料产业基金。
另一个“让人看不懂”的研发机构是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该院为中国科学院下的“中国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部分专家,于2007年在深圳注册成立的研究院,之后转为深圳市属事业单位。该院宣称“建立了大规模测序、生物信息、克隆、健康、农业基因组等技术平台”,深圳政府投入巨资支持其发展,对其在国际上取得领先的技术突破寄予厚望。但是该研究院同样在同时宣称获得一系列产业化的进展。
如果是从事突破性的基础研究,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这与急于产业化的冲动存在着悖论。深圳政府是想要长线的研究布局,还是短线的所谓“产业化”成果?
对这两个研究院的巨额注资,成为深圳政府近年最引争议的资助计划之二。
对于“人才池”与“技术池”两大目标的游移不定,一个基本的判断是:最终仍会落脚到“人才池”偏重的角度。一方面,对深圳现有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来说,其大部分技术都源于北美,仅小部分才由此产业体自身生成,而深圳科技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应付这种技术需求,已足够用;而且深圳较强实力的企业,大都可以在全国和全球范围内整合技术资源和研发能力,因此就目前而言,还没有看出对“本土技术池”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技术是由人才而来,有了人才池,有了研发团队,自然就会有创新技术生成,“技术池”某种程度上附着于“人才池”,所以“人才池”才是区域创新体系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一。
于深圳而言,改革开放的前20年并不着重于“人才池”这一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各种人才,均由全国新移民来供给,尤其是企业家人才和科技研发人才。新移民中此两种人才供应充沛,而且深圳特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又形成了科技创新的文化氛围,对他们有足够的吸引力。
进入新世纪后,深圳对人才的吸引力下降,加之原本主要的人才供给地——中国的中西部高等教育重镇,目前进入经济高增长时期,提供更多机会给人才,这使得深圳的人才供给出现危机。这逼使深圳下大力气建设本土的“人才池”基础设施。以大学为例,无论是教师及研究人员,还是学生,最终都会成为本土的人才储备。
其实从北大、清华、哈工大、中科院等在深圳机构,无论是研究院还是研究生院,都很难吸引其本部人才团队南下的境况,足见即便是深圳,也很难再形成一波新的高端人才移民潮。然而这些机构却都找到了招募高端人才的最佳模式——那就是,利用机构的品牌优势,以及深圳本身的优势,吸引海外人才回流中国大陆。事实上,无论是北大深圳研究生院,还是深圳先进院,初步的成功都是循此模式,南方科技大学将来也必然走上这条引才之路。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高端人才从欧美溢出,流向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地区,其中华人专才习惯于回归大陆,但又需要方便的国际化联系,香港是其最心仪的选择之一,而深圳则因与香港未来的同城化趋势,可以一定程度上收割到其中的一小部分,关键是要有具品牌影响力的“人才池”平台,这是未来中科院深圳先进院、北大清华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未来人才战略可望成功的重要方向。
除了建立“人才池”基础设施之外,深圳近年也开始系统梳理人才政策,除了利用国家的“千人计划”、广东省“创新团队”计划外,深圳市自己也有市级的“创新团队”资助机制,之前在刘应力时期也实行过“百人计划”。近期深圳人才政策逐步由资助研究到补贴生活成本,政府公共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重点之一将落在人才保障房方面。
四、成功的园区发展计划
成功的园区发展计划,是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要依托。深圳高新区是深圳区域创新体系在物理空间上的集中区和领队者,其升级换代走向在中观上预示着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何去何从。
早在1985年7月,中国科学院就与深圳市联合创办了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科技工业园,该园在1991年3月,成为国务院认定的首批26个“国”字号的高新区之一。此后又陆续建成了一间民办的“深圳京山民间科技工业村”,一间中科院在深圳创办的“中国科技开发院”,以及主体不一的“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国家电子工试中心”等工业园。
1993年4月,经当时的国家科委确认,上述园区在形式上被统称为“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但在实体上并未加以整合。那时候的深圳开发区,与全国各地大建工业园的热潮一样,仅仅是一个可供加工生产的制造基地,产品从食品加工、到相对低端的三来一补,层次参差不齐。
1996年5月鉴于开发区“一区多园”、各自为政的局面为后续开发区规划建设、产业配置、优惠政策落实带来诸多难题,经当时的国家科委批准,深圳市政府将深圳开发区内的多家工业园整合为面积为11.5平方公里的“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成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管理深圳高新区各项行政事务,原市科技局副局长刘应力被任命为高新办主任。此举可谓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事件。
统一的高新区成形后,高新办最初几年的工作重点放在了土地清理与基础建设工作,高新区投资软硬件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这为1999-2001年左右深圳高新区的第一次腾飞打下了空间基础。
2000年前后高新区迎来了大批企业的入驻。包括中兴、华为、创维、TCL、联想、长城等一批企业都在这个时候入驻园区。为什么会集中在这个时间点?一种说法是,高新区成立之后,这块高新技术产业的牌子会吸引企业聚集,同时市政府也拿出了相应政策给到高新区。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在这个时间段,也恰巧需要一个更大的物理空间来发展。
以中兴为例,1998年的时候,深圳市政府就主动找到中兴,希望它能够入驻园区,作为深圳标杆企业给其他企业做出榜样,并给出了非常便宜的土地出让价格,此外在服务上,园区管委会也会协助企业申报关税、申请专利及退税等等。
2000年以后,随着大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入驻,深圳市政府与高新区此后陆续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例如设立科技三项经费、新技术开发推广基金,以及提供优惠地价土地等,以鼓励创新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低成本进入园区。
2001年3月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借鉴了国内、国际的经验,解决了园区发展中的许多根本性的问题。其中尤其是对高新区内土地使用权限,以及相关房地产转让的受让人资格等作了约束,从而提高新区入园门槛。
2003年,科技部、教育部又联袂下文,同意在深圳高新区内,以虚拟大学园孵化器、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为启动区,以高新区填海六区为主要产业化基地,建设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然而深圳高新区在进入21世纪后的头几年里,既达到了其辉煌的顶峰,却也隐藏着深刻的危机。
高新区遇到的第一个困境首先是用地的短缺。这在整个深圳都是难题,但在高新区就更甚。在这11.5平方公里中,有交通道路用地3.3平方公里,生活配套及其它用地5.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其实仅有3. 28平方公里,并且早就布满了企业。
早在2001年,华为公司就在龙华坂田建立了自己的新基地,而将原位于高新区内的总部大楼让给了当时的合资子公司华为3COM。原因很简单,华为坂田基地占地面积1。3平方公里,深圳高新区根本不可能给华为一家这么大块地。而华为的迁出,无疑对深圳高新区是一个沉重打击。
由于高新区集聚了大量实力科技公司,寸土寸金,租金连年飙升,潜伏的商业利益庞大,因而引起地产商们的垂涎三尺和无孔不入的侵蚀。虽然在深圳鼎力大举胀励与支持高新技能产业发展的政策配景下,深圳市政府对高新区的高新技能企业或项目用地接纳了差异于“招拍挂”的方式,实走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国有地皮租赁制度,这使高新区用地资本大大低于深圳其他地域。但在一些房地产商和企业议决种种变相途径潜入到高新区高科技项目地皮中,出现了“高科技企业房地产化,房地产企业高科技化”怪象。
一些大公司、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以及一些部委附属机构,以建立公司研发中心、办公总部、产业基地、产业园等为名,以协议或限定拍卖价格大举在高新区“圈地”,建设远超自用面积的办公楼,大部分面积以市场价格出租给高新区其他企业。另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看中高新区巨大办公用房商业需求,以搞高科技的名义,通过控股或全资收购在高新区拥有土地资源但缺开发资金的公司的股权,从而达到在高新区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目的。还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在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运作,借司法机关判决和拍卖之机成为受让方,从而合法地获得高新区土地资源。
为避免高新区成为地产狩猎的乐园,2006年,深圳市人大修改了《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能产业园区条例》。按照该条例,高新区建立了园区“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首先,进入深圳高新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且资金来源明确,并应具备深圳市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项目;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或者机构,这三项条件之一。否则,深圳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禁止入区。自高新区成立以来,共批准3000余家企业 入区,否决了800余家企业入区,从源头上保证了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同时,“进入 ”也不是一劳永逸,有可能“退出”。高新区在合同约定、政策设计时,就把握了这一点。即便是一个很好的项目要进入,在协议上都有约定,如果企业将来不适宜留在高新区,要退出。
对企业退出,做法上分为几类。一是以土地租赁方式入区的,即可中止合同。二是如果企业破产,原业主是协议用地的,政府收回土地,不允许补地价变成商品房。三是对于企业有调剂用地要求的,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协议用地调剂办法》。调剂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企业必须自用50%;协议类用地不能对外出租,企业必须对政府承诺限价;承租对象要政府审批,必须是科技局认定的高新企业。
问题的关键是,深圳高新区、整个深圳关内都不能避免的一个大趋势是,随着成本的抬升,处于深圳主城区的园区已不能承载制造业功能,哪怕是所谓“高科技制造业”。华为基地的迁出其实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深圳高新区不能继续作为工业园区存活下去,它必须转型。
在深圳高新区最初出现用地瓶颈之时,政府本能的想法是,扩大高新区的用地,或者说,将更多的土地划入深圳高新区。2009年8月底,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深圳高新区的面积将从原来的11.5平方公里,扩大至185.6平方公里。该《规划》覆盖的空间范围包括深圳湾、留仙洞、大学城、福永北—沙井南、光明、石岩、观澜、龙华、坂雪岗、宝龙、碧岭、坪山、葵涌、大鹏等园区以及市政府划定的其他高技术产业发展区域,面积185.6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76.1平方公里。其中,深圳湾园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区,其他园区是市政府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的区域。
最新的两个进展:深圳市正在以深圳高新区为载体,向国家科技部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恢复设立,原市高新办也跟着归属于市科创委的建制。深圳高新区的转型之路将走向何方,仍是个未知数。
五、嵌入全球科技产业链
在全球的科技链条中寻找自身价值定位,并依托于本地区的合作分工体系,这也是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法宝。
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时代背景,是在上世纪80年代,正值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分工处在再分配的当口,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制造业部分,从美日欧等发达地区向港台韩等东亚细小经济体一波转移后,更进一步向中国大陆转移的关键时刻。而深圳毗邻香港,具有进出口便利的优势,成为此波产业转移的最优择址。其实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也是正好抓住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窗口,从而使得中国成为全球化的受益者之一。深圳又刚好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形象代言人,势必要收割一些成果。
在最初,深圳所接受的产业转移,主要是由香港、台湾等转移过来的IT及家电制造环节,其中大多属于组装工序;之后日韩欧美等相关领域的制造环节也加入进来,形成群聚优势。深圳政府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按照电子制造产业链的要求,投资赛格集团等重要的元器件生产工厂,部分补足了这个产业链的上游环节;部分国内创业的终端企业如长城电脑、联想、康佳、TCL、新天下等也借助产业链优势迅速成长起来,使得深圳及周边地区的IT制造产业集群终形成规模优势。
可以说,在IT产业领域,北美始终是产业技术革新的发动机,占据这个庞大新技术产业的控制环节;台湾、韩国、香港等亚洲先发地区,则是借由与北美地区的直接联系,并承接北美地区的产业转移,从而形成北美研发、亚洲制造的格局;深圳等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则在承接港台日韩的制造业转移之后,借助自身的劳动力低成本、土地等要素资源价格较低的优势,最终取代亚洲先发地区成为制造基地。深圳等本地区的中心城市,则进一步与北美建立直接的产业联系,使自己逐步转向生产及贸易组织者角色,而将制造工序甩给周边地区。
尤其在通讯设备这个细分的行业,本土企业的代表华为、中兴则由制造环节入手,进一步延伸到研发和服务环节,不断在该领域积累研发成果和专利布局,终于成长为跨国公司巨头。
由此可以看出,深圳及周边地区正是借由香港、台湾的组织,在全球的IT产业链条中,找到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从而奠定了IT制造集群作为全球主要生产基地的地位。这一点与长三角的苏州地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深圳可贵的是本土创业公司不止步于生产制造工序,而是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攀升,从而在研发和服务环节进行“进口替代”,除了在贸易、元器件等方向上替代台湾、香港的角色之外,在通讯设备等行业,更可进一步替代部分北美、欧洲的研发、服务角色。
用华为总裁任正非的话来说,在80-90年代,深圳IT制造业是利用了蓝领工人价格低廉的优势而建立竞争力,但在此之后,深圳迅速发现了自己另一个核心优势:研发工程师的价格同样较北美低廉许多。华为、中兴的崛起,核心秘密即在于此。富士康在深圳近年的转型也在重复这条路径,包括比亚迪、迈瑞、腾讯等深圳新兴企业,均是如此。
除了IT产业,包括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的产业技术方向上,深圳也借由北美华裔人才回国就业创业这一渠道,与北美的产业及研发体系建立直接的联系,并直接介入到研发等环节,与北美产生互动关系。这意味着深圳有可能在这些领域参与到全球产业分工的上游环节中来。借由“海归”建立与北美的研发及市场联系,这当然是一种有启发意义的捷径。
除了与北美、台湾等的联系,深圳的IT制造产业集群还置身于整个珠三角东岸的产业链之中,事实上,由香港、深圳、东莞、惠州等四个城市共同组成了珠三角东岸IT产业链,这个产业集群总产值接近3000亿美金,既是广东和珠三角,同时也是中国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门类之一。而在这个链条中,香港充当了供应链管理的角色,深圳则集研发、贸易市场、精密生产于一身,东莞及惠州主要承担组装及配件生产工序的角色。东岸都会区形成合力,共同谋求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这可以说是深圳成功的重要依托。
六、政策连贯性和企业的独立性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在深圳区域创新体系中,政府角色的边界厘定,以及政商关系的分野。在政府侧,作为深圳第一支柱产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不受权力更替的影响,政策具有超强的连贯性,形成接力赛的特点;行政体系不同部门之间既分工协作,又存在一定的政绩竞争关系,共同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在企业侧,企业家精神旗帜鲜明,企业家与工程师之间形成共生关系,对技术创新的追求已形成强大共识,沉淀为这个城市的一种文化特质。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科技创新领域,政商关系完全遵守市场经济规律,政不扰企,企不媚政,各守分际,各出其力,共同成功打造了深圳区域创新体系。
从80年代起深圳政府就定下了“以科技促工业化”的发展方向,之后到90年代中期确定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方针,20多年来,深圳市政府以科技工业为深圳工业化主导方向的战略从未有过松动变化,每一任主政官的思路细节或有变化,但是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则从未稍减,尤其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高新技术产业已占到深圳GDP增加值的30%以上,成为无可置疑的第一支柱产业之后,对之的重视就更加不敢稍有松懈。这一点已成为任何主掌深圳这个城市的官员的必然共识。这是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政治气场。
其中,厉有为时代驱赶“三来一补”的凌厉政策,既显示了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心,事后看来,事实上也为之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腾出或保留了足够的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虽然当时饱受非议。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少在当时的特区内,是采取了“产业替代”的策略而非“产业升级”的策略。李子彬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了战略规划,确定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三大战略方向,并出台了综合性的产业政策体系。张高丽谋划了高交会,并以此对接了中央部委资源,使得深圳的科技创新模式开始引起中央政府注意。刘应力坚守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市场化机制,并深化了科技政策的有效性;于幼军虽然强化了政府介入微观项目的意图,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还是为深圳保留了部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物理空间。李鸿忠则拍板了深圳大学城的建设,并将深圳区域创新体系引向了“国家创新城市”的高度,以此和中央政府全面对接,将深圳的科技创新上升到承担国家战略。许勤则促进了国家科技资源在在深圳的布局,并将政府的着力点引向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场接力赛每一棒各人都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政府部门的设置上,1998年科技局和高新办的分设是一个重要的决策,虽然有科技局主管普遍的科技政策,而高新办则负责产业与空间的结合,但二者之间仍有明显的政绩竞争关系,这对90年代后期和00年代前期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达到高潮有着微妙的正面影响。
90年代末期将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厅可能是一个失误,虽然它有利于推动电子政务,但深圳在电子政务领域投入近百亿的效果仍然差强人意。00年代中期将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合并到市科技局,变为科技和信息局,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但是这并没能让深圳市政府在电子商务的产业环境方面有太大作为,可以说,00年代后期深圳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走弱,政府应负一定责任。
另一个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是知识产权局,在深圳,它一直是一个副局级部门,但一直独立于科技部门而存在,科技部门多次整合也不涉及到它。在09年底的大部制改革中,它仍未被触动,直到今年初大部制改革的微调中,它的职能被划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
总体而言,虽然20年里深圳市政府一直坚守市场机制的原则,但是不同时期或不同的主官,总会有多多少少的偏离现象。但是对于这种偏离的正当性,也一直在业界存在着争议。
有人认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初期,深圳政府斥重金投入赛格集团的元器件生产工厂项目,虽然赛格三星和赛格日立最后均以倒闭告终,但却为深圳IT制造业担当了铺路石;有人将00年代初中期深圳在国内IC前工序产业争夺战中的失利,归咎于政府不介入微观经济运作的原则;但政府介入微观经济运作,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史上,却有不少败笔,比较典型案例有:政府强令市属国企投资雷天电池案、政府特惠政策扶持中芯IC前工序生产厂案、市政府牵头三大彩电巨头共同投资TFT案等等。
政府更多资金注入大学或科研院所等公共研发领域,应该是政府的份内之事;在21世纪初,深圳市政府也试图在高新区内由政府出资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公共研发平台、公共测试平台、公共设计平台,但最终都无果,其中教训值得深思。在市场经济机制下,深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为边界究竟在哪里,这值得深入的和精确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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