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兄弟 安徽颍上“张氏兄弟”案 露出“冰山一角”
安徽省颍上县“张兄弟”案主要犯罪分子之一的详细情况,通过妻子的一份判决书,揭开了冰山一角。
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刊发了《马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刑事裁判犯罪所得一审》。其中提到,在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期间,他和妻子马收受并索要了两处房产,总价值超过1100万元。
张志刚数据地图
“张兄弟”一案由国家扫黄办督办。据统计,颍上张家共有28人在市县重要部门担任公职,非法控制房地产、建材等行业。包括和他的两个弟弟、在内,“张氏兄弟”盘踞颍上县30多年,共办理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涉及34项罪名,其中涉嫌职务犯罪40起,涉嫌黑恶组织犯罪52起。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对“张兄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有限减刑。2021年1月,的妻子马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
三兄弟一个接一个被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刚,1968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早在1993年,25岁的他就当上了颍上县汤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4年后又当上了乡党委书记。
2004年7月,张志刚进入城市建设领域,任颍上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唐店经济开发区第一副书记。
在担任县建设局“一把手”的四年多时间里,张志刚还担任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城镇党委书记。直到2008年,随着被称为“白宫秘书”的表弟张志安的调查,张志刚在当年11月被调任为县建设局科级干部。
然而,不到四年后,张志刚又“回来了”。2012年4月任颍上县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4月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2019年,张志刚“颍上张家”也迎来了“扫黑风暴”。今年4月19日,富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检举揭发以张志勇、张志彬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违纪违法犯罪的通知》。
通报称,4月17日,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在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以张志勇、张志彬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在颍上县落网。为彻底查清该团伙违纪违法犯罪事实,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该团伙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
张志勇数据地图
通知中提到的张志勇、张志彬是张志刚的二、三兄弟,张志勇时任颍上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5月5日,在两个弟弟被捕半个多月后,张志刚通知调查。有媒体披露,2019年4月17日上午,张志勇被上级公安人员直接带离会场;同年5月4日,张志刚被有关部门带走,当晚警方赶到其家中搜查。
28名家庭官员
值得一提的是,张志刚、张志勇、张志彬的父亲张家旺曾担任颍上县委副书记。在对三兄弟的调查背后,出现了一个著名的“英家族”。
《南方周末》2008年7月刊登的一篇报道《颍上教父》介绍,在安徽颍上,在,从生产组长到谢桥镇党委书记,再到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多年,张的家族有10多人担任公职,其中大部分是地方干部:他的弟弟张家旺从颍上县委副书记的岗位上退休,他的大侄子是县建设局局长。大女儿是县教委人事科副主任,大女婿是县地税局局长;两个女孩小时候都是县法院副院长,二女婿是临泉县副县长。其中,之子、阜阳市颍泉区委原书记的仕途最为成功,堪称张氏家族的第二代代表,也是延续家族兴旺最重要的任务。
当年的报道还提到,在颍上县委原书记张华奇受贿案中,发现张志刚、张志勇分别向其行贿,但未就此事进行调查。
记者注意到,张志安之所以被称为“白宫秘书”,是因为他修建了颍泉区委办公楼,在他任职期间,这栋楼看起来就像白宫。2008年,张志安被带走接受调查,并因收受贿赂和报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志安数据地图
的倒台,一度让“影贾”的光环黯然失色。有媒体曾发表介绍,2008年,受“白宫秘书”的影响,张志刚和张志勇双双被免去领导职务,四年后,两人双双升职。
据国家缉私办统计,“颍上张家”中有28人在市县重要部门担任公职,非法控制房地产、建材等行业,导致以、为首的“张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新鲜感中盘踞数十年,不断壮大。新案、旧案、隐案的重叠,暴力、软暴力与公权力的交织,以及张氏家族几乎无处不在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让案件的办理一度异常艰难。
据安徽省高院消息,2019年5月,安徽省委决定将中央第十四督导组交办、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张兄弟”案作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号工程”。
经过一年多的不懈斗争,占领颍上县30多年的“张氏兄弟”恶势力被连根拔起,背后的烂伞网问题被彻查。共查处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涉及罪名34项,其中涉嫌职务犯罪40起,涉嫌黑恶组织犯罪52起,追缴涉案财物近6亿元。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对“张兄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有限减刑。三人均认罪,没有上诉。
夫妻共同接受两套北京房产
作为家族的一员,的妻子马曾经是一名官员。
根据前述一审判决,马,女,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颍上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2019年5月经宣城市绩溪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立案侦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被颍上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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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绩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马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8年,及其妻子马在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局长期间,收受并向安徽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索取价款554.8433万元,价款576.0569万元。一套房产,协助赵规划设计华富地产、五里湖湿地公园二期、三期项目。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志刚夫妇收到的两处房产位于北京。
其中一人以马提供的虚假身份“马”注册,向颍上县新海置业总经理蒋索要购房款300万元后转给赵。房屋交付后,夫妇收取租金后,安排赵将房屋出租给马的女儿。
另一套马想跟儿子登记购买,但觉得不合适,赵就跟侄子登记购买,打算以后转给马的儿子。
检方还指控:2017年至2019年,在得知省委视察颍上县和、被查后,马多次将丈夫带回家的220万元现金和房产证等物品转移到其父亲马某勋家中。
对此,马坦言,2017年安徽省委走访颍上县后,出于恐惧,她将家里的物品一件接一件搬了出来。2019年4月17日上午8时,马看到民警在家门口搜查,便打电话给其亲属,要求其儿子和将茅台酒、20万现金、部分烟酒、房产证、购物卡等放入。放在电瓶车上,送他们去父亲家。
绩溪县人民法院认为,马仁起、张志刚利用张志刚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共计价值人民币1130.9万元。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马任丽明知是犯罪所得,却阻挠社会管理秩序,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掩盖、隐瞒。金额220万元,情节严重。他的行为构成了掩盖和隐瞒罪行。绩溪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同时,马仁起到案后主动认罪,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马在受贿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共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涉案不动产和隐匿、隐瞒犯罪所得已经追缴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21年1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仁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隐瞒或者隐瞒所犯罪行的,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2万元。被告人马共同受贿两处涉案财物,隐匿、隐瞒犯罪所得22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报纸
编辑|包天京校对|包天京审核|王筱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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