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殷福才、朱敏华、李建国、王民生决定逮捕
中国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尹福才、朱、李建国、分别予以逮捕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宣布,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尹福才、朱、李建国、分别予以逮捕。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原副厅长尹福才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尹福才,并指定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华敏涉嫌受贿罪,经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朱。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涉嫌受贿罪,经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李建国。
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民生涉嫌受贿罪,经河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法律指定,由漯河市盐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漯河市盐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王民生。
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