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祺伟 网络大V格祺伟涉敲诈勒索案下周一第三次开庭 或直接宣判
网络大v葛奇伟
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法院一审的网络大V格祺伟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将于下周一再次开庭。葛奇伟的辩护人雷志锋向该网站证实,他们已经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这将是该案的第三次开庭。前两次听证会已经结束了审判。第二次听证会后,法官宣布他将选择一次选举来宣判,这次听证会应该会宣判。被控涉案一百多万元,已开两次庭据华声在线介绍,从2010年开始,葛奇伟逐渐成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网络大V,并自称全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成为网络名人后,葛启伟在衡阳各地收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的负面帖子,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冒充记者,扬言要在网上曝光或进行负面炒作,或以消除负面影响为名敲诈勒索。公诉机关指控,从2010年到2013年8月,格祺伟在衡阳地区共实施敲诈勒索10次,涉案金额57.3万元。此外,2011年开始,格祺伟与时任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张桓瑞等 5人组成敲诈勒索团伙,在浙江、河北等省共实施敲诈勒索5次,涉案金额68万元。葛奇伟还被指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造成严重的社会秩序混乱,涉嫌寻衅滋事。格祺伟的辩护律师则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称,辩方指控格祺伟涉嫌敲诈的证据,只能证明其的确写过针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稿件,而这些稿件所涉及的内容,公诉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内容虚假或不实,格祺伟是在履行媒体的监督职责;认定政府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是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格祺伟通过网络发表的信息基本属实,并不存在刻意编造的主观动机,此外没有证据证明因为涉案信息的发布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混乱。2015年2月11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历时三天。最后,主审法官宣布,由于电子证据和证据签名的模糊性,他要求检方加强证据,并在休庭后重审案件。雷志峰告诉本站,此后,法院召集控辩双方开过两次庭前会议,第二次开庭同样进行了三天,审完了该案涉及的所有犯罪事实。他曾写信给衡阳书记改头换面,声称掌握李一龙的“色情照片”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落马后,其对《衡阳日报》“五天换三个报头”的事件被重新提及,格祺伟是这一事件的报道者之一。该网站此前曾报道,葛卫伟在看守所多次表示,他举报李一龙“五天三头条”后,李曾通过衡阳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与他见面。“问问是谁让我这么做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背后是谁?"格祺伟称,怀化市有人也向他发短信、邮件,举报李亿龙。举报材料主要分为:文字和图片两部分。图片有李亿农持有的手表数量、品牌。除手表图片,举报人还提供了几张艳照。格祺伟第一次与李亿龙在办公室见面时,将手表的图片给他看。李亿龙承认,手表确实有,但手表并不值钱。对于艳照,李亿龙辩解是假的,被人PS。2013年8月,葛启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湖南衡阳警方抓获。两天后《衡阳日报》报道,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学农亲自研究抓捕方案,抽调刑侦支队、网络技术支队精干力量对葛启伟实施抓捕。两年半后的2016年4月8日,李亿龙被湖南省纪委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