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汞超标 汞超标1万倍的化妆品“美白”了谁
江苏泰州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宣判,14人被判刑-
汞超标一万倍的美白化妆品是谁
我花了3000元在美容院买了一套自称“有效”的化妆品。连续用了几天,引起肾病,昏迷送进ICU。江苏兴化市民王女士遇到意外麻烦,果断报警。在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曝光了一个含汞量超万次的“美白”化妆品生产销售网络。
7月12日,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案二审宣判。14名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两名主犯段念和李志明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万元。针对本案暴露出的化妆品监管漏洞,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1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美容行业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意想不到的“美白”效果
虽然已经过了青春期,但脸上还是有痘痘,给王女士增添了不少烦恼。2017年11月,王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兴化市某中医美容院,提出了祛痘的需求。
美容院老板当即承诺并强烈推荐了一套“中医堂”美容化妆品,称其不仅含有祛痘水和无痘洗面奶,还有美白效果显著的仙水、纯白无瑕的美白霜、美容院按套餐准备的中药面膜。之后,王女士坚持每天做美容。
半个月后,王女士脸上的痘痘真的减少了很多。在美容师的建议下,王女士每两天换一次美容,买了一套“中医堂”化妆品在家使用。
没想到,用了几次之后,王女士的脸过敏了,然后全身都肿了。2018年2月4日,王女士到江苏省中医院检测肾病,结果是汞中毒。在此期间,她突然昏迷,被送进ICU抢救了半个月。随后,王女士选择了报警。
2018年3月3日,泰州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兴化市公安局对涉案美容店进行检查,查获相关化妆品并进行检测。结果引人注目。国家规定化妆品中的汞不得超过1mg/kg,而“中药堂”系列化妆品中的汞含量实际达到2193mg/kg~13448mg/kg。
同年3月9日,兴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迅速抓获“中药堂”系列化妆品供应商赵、袁。2018年4月,在广州等地抓获了段念、货源地李志明等9名涉案人员。
由于情节严重,涉案假冒伪劣化妆品销售区域涉及江苏、辽宁等近20个省市。2018年5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派出人员对该案进行监督。
“美白”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黑暗之路”
警方调查发现,导致王女士汞中毒的“中医堂”化妆品,被层层倒卖到美容院,最终源头是“广州宣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岁的段念大学毕业后,从事化妆品销售已有数年。2016年1月,她注册了香港伊琳生物科技公司,实际在广州经营化妆品销售。
2016年7月,段念认识了化工工程师李志明,两人共同投资注册了宣宝公司。
表面上,宣宝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但除了合法经营外,段念和李志明暗中约定了一条生产销售“美白”化妆品的“黑暗”之路。
在化妆品中添加汞可以增加美白效果,这是段念熟悉的行业潜规则。而李志明是一个精通添加技术的圈内人。经过讨论,李志明负责半成品的研发和生产,段年负责产品的分装和销售。
起诉书显示,的妻子杨名义上是宣宝公司的质检员,实际上是负责收集和供应“李粉”。欧阳,2015年与合作,负责在乳化化妆品半成品中添加“李粉”。还有两个人按照段年的分配,负责灌装、包装、发货。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添加神秘“李粉”的1号霜、3号霜在广州市白云区大朗镇一废弃工厂的车间生产,然后灌装成精致的小瓶子,包装成不同品牌出售。
由于美白见效快,立即受到顾客和美容院的追捧,订单量急剧增加。其中,有伊林公司销售的易、颜庆新、卡米利亚等品牌。
段念在市场开拓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因为这种“三无”化妆品无法通过正规渠道上架销售,产品在美容院销售。
于是,他雇佣了一批年轻女孩,培训成为美容教练,并派她们去各个省市培训代理商和美容院,推荐产品。如果你能出售产品,你可以得到3%的佣金。
公司内部分工也相当精细,有行政部、运营部、销售部、设计部、财务部等部门。
事发后,警方从负责设计部门的郭的电脑中提取了50份化妆品检验报告。经检测,只有3份是真的,其余47份是伪造的。
除了卖成品,段念、李志明还直接把1号霜、3号霜卖给吴某等人,吴某等人利用自己的重庆郝明化妆品公司实施单位犯罪。
加强化妆品消费“神秘王国”监管
由于案情严重,罪犯人数众多,内部分工复杂,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员介入,成立办案组,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2018年5月25日,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逮捕了段念、李志明等8名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深入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宣宝公司涉嫌单位犯罪,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立案。
2018年12月31日,检察院以段念、李志明等14名被告人及宣宝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穗宝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0余万元。段念、李志明等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是主犯;牟阳、欧阳某、孙谋等人帮助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系共犯。
2019年3月26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采纳了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段念、李志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杨等人具有共犯、供述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两被告中,宣宝公司被罚款50万元,重庆郝明公司被罚款25万元。
段念、李志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7月1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化妆品销售分为“日化线”和“专业线”两种类型。前者的销售市场主要针对零售市场,以百货、超市为主,监管较为严格;后者由厂家通过代理商直接将产品送到美容院,再由美容院提供售后服务,形成化妆品消费的“神秘王国”。
在这些产品中,未获得批准文号的“三无”化妆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所谓质检报告难以区分真伪,缺乏监管。
8月1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美容行业管理,整顿美容市场,对美容院销售或使用的相关产品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讯员 卢志坚 管莹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