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杰明 杀同事、劫车、抢哨兵步枪 上海6死4伤枪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6月14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持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分子范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范执行死刑 法院查明,因在处理上海广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产过程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在公司单独或与他人合伙被杀害,造成4人死亡。两人受重伤,一人受轻伤 与此同时,范还在上海浦东新区持枪抢劫了另一辆汽车,造成一人死亡。他在宝山区某军营持枪抢劫哨兵自动步枪,造成一死一重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范非法持有的猎枪、气枪及大量子弹 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抢劫枪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持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分子范死刑,并裁定执行死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范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