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爱爱事件最新进展 “房姐”龚爱爱欠贷被诉未出庭 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
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自2015年4月起,“方杰”龚爱爱停止为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两处房产提供贷款,被银行起诉近800万元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方杰”龚爱爱未出庭应诉,而是委托他人提出管辖异议,但被朝阳法院一审驳回 在案件辩护期结束时,“出庭”被委托提出管辖权异议。去年12月,华夏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向朝阳法院提起两起诉讼,要求龚爱爱清偿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处房屋的贷款本息、罚息、所欠利息及复利共计796.6万余元,并要求优先赔偿该房屋的拍卖价款。 今年5月初,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在传唤龚爱爱的过程中,始终无法与他直接取得联系 多方联系未果后,法院依法宣布诉讼材料送达 根据法院公告,这两起案件定于5月17日开庭审理,即辩护期届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然而,5月12日,在辩护期间,法院收到了龚爱爱通过邮件签署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第二天,一名男子带着来自龚爱爱的委托书来到法院,要求收到诉状、证据和传票的副本,并再次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申请书中,龚爱爱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经常居住地为陕西省xi市高新区为由,申请将两个案件移送其经常居住地法院,即陕西省Xi高新区。 进步我和我的代理人没有出庭,被解雇了。5月20日,朝阳法院审理了管辖权异议 然而,龚爱爱本人在法院传票传唤时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与龚爱爱签订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明确约定,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中的“乙方”为贷款人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 由于该行住所地位于朝阳区钟会北里,朝阳法院对这两起案件均有管辖权 据此,朝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龚爱爱对两起案件的管辖权异议 据悉,6月12日,龚爱爱重新委托了一名律师,该律师前往法院接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决 目前,该裁定仍处于上诉期。截至发稿时,朝阳法院尚未收到龚爱爱对该裁决的上诉 回头看,“方姐姐”在房贷失败中被索赔近800万元。去年12月14日,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在朝阳法院起诉方姐“”,称2009年9月3日,该行与签订了两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分别向提供贷款624万元和642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套房屋。贷款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起 2010年5月12日,该行向龚爱爱发放贷款,随后龚爱爱按期归还贷款。2012年9月6日,两处房产被抵押 2013年9月,龚爱爱因伪造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龚爱爱的刑期于2016年2月3日结束 自2015年4月20日起,龚爱爱未履行还款义务 为维护合法权益,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两份抵押贷款合同。龚爱爱清偿了两处房产的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分别为3,925,567.46元和4,041,052.9元。两项抵押财产的折价、拍卖和出售所得收益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