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限行尾号 北京6月1日起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5月29日,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实施区域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交通限制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实施区域限行管理措施的通知
京法正13号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车辆,按号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 00至20: 00,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
三、根据上述要求机动车号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周一至周五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与6、2与7、3与8、4与9、5与0;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周一至周五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周一至周五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周一至周五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与8、4与9、5与0、1与6、2与7。
四、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共电动公交车、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和大型客车、北京市B号牌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客车和校车;
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和应急通信保障专用作业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前缀为“是”的车辆和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纯电动乘用车。
5.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北京的机动车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