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 梅县区最新人事任免!
2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召开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和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梁、叶世珍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召开梅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于2月4日至5日在市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
曾庆辉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民主、凝聚力量,全力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坚持“安全第一、政策科学、闭环管理、严格细致”的原则,排查消除潜在风险,抓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思考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梅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梅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梅县市召开。会议的拟议议程是:
一是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审查和批准梅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1年区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投票支持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工程;
九.选举事项;
X.其他人。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20日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米品同志为梅县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宣布
梅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0日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法官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20日,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为:
宋海东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淑玲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王志宏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除:
宋海东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淑玲同志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志宏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冯晓同志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特此宣布
梅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0日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关于参加和邀请参加梅县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事决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决定邀请下列非本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一、现场服务员
区委、区政府、区CPPCC、区检察院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CPPCC常委。
二.书面出席
区政府组成人员,相关市、区单位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个人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
梅县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238名代表。
此后,梅南镇选区选举产生的区代表陈国军因工作变动调离梅县行政区,其代表资格终止。
目前,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7人。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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