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误入杀人现场 13岁男孩奸杀、抛尸10岁女孩:千万别放过 这个13岁的人渣
如果你是邪恶的,我为什么要提醒你,你只是一个孩子,人性的丑陋有时可能与年龄无关?
01
最近讨论最多的是辽宁大连13岁男孩因性侵未成年人杀害10岁女孩的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因为这起令人发指的事件,人们在犯罪过程中义愤填膺,结果很多人都无法接受。
更别说孩子的亲戚了,连一个陌生人看到这样的消息都会忍不住心里发抖。多么可悲和不舒服。
你不会相信是一个13岁的未成年人做了这种不人道的事情。
这种极度平静的心态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班级发了一段直播视频,假装无辜,强调自己还是个孩子,却白白14岁。
湖南沅江一名12岁男子被杀事件,到目前为止令人震惊。
因为不满意母亲的管教,他几次刺死母亲。然而,事后他仍然可以对记者说:“我没有杀别人,我杀了我妈妈。”
这种不知悔改、不体谅人、不人道的情况不是个案。
2016年,一个14岁的男孩在法庭上捅死了他的同学,他直言不讳地说:反正他才14岁,不用为自己的生命付出代价。
有一次,在一个由四个少年策划的大绑架案中,其中一个少年毫不掩饰地说:“如果我们想做,就应该做得更大。不管怎样,我们是孩子。如果我们不是18岁,法律会更轻,我们不会被判处死刑。”
这些案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在他们的罪行下,你不得不承认人性的恶真的不分年龄。不要拿未成年的说辞当保护伞,不要说他们只是孩子。
真正的孩子,那不是真的。
更可怕的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清楚明了地知道法律的漏洞,才敢把自己心中的恶发挥到极致。
“未成年”这个词成了这些恶人的保护伞。他们知道杀人不偿命。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04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层出不穷,成为全民关注的问题。
《检察日报》曾做过统计:未成年人犯罪占我国刑事犯罪的70%以上。
青少年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
从以往司法大数据专题报道可以看出,该案最显著的特点是:暴力手段。
根据法院自八年前成立以来的数据: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5.0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中,有14.96%的人犯罪,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但在这些犯罪的判决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比例最大。
从近几年的新闻事件和不完全统计来看,事实证明,青少年犯罪已经不是单纯教育就能解决的事情。
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意味着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已经逝去,还有正在被治愈或者根本无法治愈的家庭。
电影《告白》中说:“如果你是邪恶的,我为什么要提醒你,你只是一个孩子,人性的丑陋,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如果孩子已经是十恶不赦的恶魔,请先保护善良善良善良的人。毕竟,我们不能保证人性是好是坏。
但毕竟只有一条命,只有一条命。
就像东野圭吾的《流浪之刃》一样,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康复很重要,但谁来治愈无辜受害者所受的伤害?”
这时,我想起了大连男孩谋杀案中受害者小琪叔叔的声音:我们不是青少年吗?给杀人犯轻判,谁给我们孩子机会?
琪琪叔叔说话了
这并不是受害者不能单独说话,而是背后有无数人的期待。
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全面修改,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大连一名13岁男孩被杀案使未成年人立法成为全民关注和讨论的重大问题。
央视新闻也对此事进行了评论:如果把“一条命”等同于“三年收容教育”,从根本上背离了人们的公平观念,放任其存在是危险的。
法律存在的初衷是为了维护正义,确保公平,可以超越人性的主观偏见。
社会在进步,环境在变化,法律期待上诉有更进步的变化。
人性的黑暗是没有底线的。当教育不能改变恶魔时,法律必须让他们知道犯罪的后果和代价。
当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时,法律应该保护受伤未成年人的权利,而不是受伤未成年人的权利。
无论是修改法律、适当降低年龄限制,还是大力支持犯罪与年龄无关的观点,都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保护和惩罚缺一不可,这是社会共识,也是我们的心愿。
恶魔不会在第一天变成恶魔,恶魔也不会在成年后变成恶魔。原谅与否是上帝的事,但作为普通人,我们需要公平、正义和安全。
我想在改造我们的孩子之前保护他们的安全。
最后,希望大家和大家能够愿意为这一点大声疾呼,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我们正常的孩子,而不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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