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过敏反应 严重过敏反应等于“累及多系统”或“全身性系统性”反应 WAO重新定义
严重过敏反应迅速,可涉及多个系统。主要免疫机制为IgE介导的I型过敏反应,也可通过非IgE机制或IgE/非IgE混合机制介导。临床症状的严重程度各不相同,可以在几分钟内从最轻微的皮肤症状迅速发展到死亡。2006年,国家过敏与传染病研究所和食物过敏与严重过敏反应联盟建立了严重过敏反应的定义和诊断标准,旨在快速识别严重过敏反应并实施快速治疗,防止疾病恶化,降低死亡率。严重过敏反应被定义为“涉及多个系统并可导致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的即时严重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是一种涉及多个器官系统的严重过敏反应。它可以非常迅速地开始,症状可能很严重或危及生命。”
诊断标准为接触可疑/已知过敏原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皮肤、胃肠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诊断敏感性为95%,特异性为71%。
2006年国家工业发展研究所/FAAN
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之一表明极有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1.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出现急性皮肤和/或粘膜症状,并伴有以下至少一种症状:
A.呼吸道症状;
B.血压降低或终末器官功能障碍;
B.呼吸道症状;
C.血压下降或伴随症状;
D.持续的胃肠道症状。
3.接触已知过敏原后,血压从几分钟下降到几小时:
A.婴幼儿:收缩压低于正常年龄或低于基础值> 30%,年龄11 -17岁,低于90mmHg。
b成人:收缩压低于90 mmHg或低于基础值30%以上。
经过几年的临床应用和对现行临床标准诊断价值的相关研究,NIAID/FAAN制定的严重过敏反应定义和诊断标准面临挑战。特别是,将严重过敏反应等同于“涉及多系统的反应”或“全身性或全身性反应”可能是不正确的。原因如下:
1.严重的过敏反应有时只涉及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一项前瞻性队列研究显示,31%的患者仅表现出呼吸道症状,14%的患者仅表现出心血管症状。在致死性过敏性休克中,患者表现为单一系统受累并不少见,可由食物或其他诱因引起。然而,仅显示单一呼吸道症状不符合NIAID/FAAN的现行诊断标准。
2.很难将单一呼吸症状定义为全身性或全身性反应。如果过敏原诱发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急性气道痉挛而没有其他症状,必须考虑严重过敏反应的诊断,迅速开始治疗。
3.接触某些过敏原可诱发迟发性严重过敏反应,如寡糖半乳糖-α-1,3-半乳糖,α-Gal广泛存在于非灵长类哺乳动物的组织和器官中,而这种糖基在人体内并不存在。对哺乳动物肉过敏的患者血清中可检测到α-Gal sIgE,可在吃肉10小时后出现临床症状。
原诊断标准中持续性胃肠道症状的“持续性”是10分钟、20分钟、60分钟如何定义?还是更久?定义不清会影响临床判断和患者治疗。例如,有皮肤表现和持续恶心的过敏反应是否被定义为严重过敏反应?是否定义为昆虫叮咬或皮下免疫治疗后全身皮疹伴呕吐迅速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持续呕吐需要符合当前的诊断标准。
胃肠道症状是否应纳入食物诱发严重过敏反应的诊断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北美已将胃肠道症状纳入FIA诊断标准,而澳大利亚和英国尚未将其纳入FIA诊断标准。原因是进食后的胃肠道症状是局部过敏原暴露所致,因此有胃肠道症状的口服食物过敏原影响的皮肤不诊断为严重过敏反应,也不常规给予肾上腺素治疗。然而,非口服食物过敏原引起的胃肠道症状被认为是严重过敏反应的症状之一。由于纳入标准不一致,严重过敏反应的相关研究也会因为纳入标准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
因此,基于上述问题,WAO重新定义了严重过敏反应,更新了诊断标准。更新定义如下:“严重过敏反应是一种严重的全身超敏反应,通常发生迅速,可导致死亡。涉及呼吸系统和/或心血管系统的严重反应可能是致命的。没有典型的皮肤表现或心血管休克症状。”“过敏反应是一种严重的全身超敏反应,通常起病迅速,可能导致死亡。七种过敏反应的特征是呼吸和/或循环中潜在的危及生命的危害,并且可能在没有典型皮肤特征或循环休克的情况下发生。」
更新后的诊断标准结合了目前诊断科室的前两个标准,对第三条进行了修订,将“持续性胃肠道症状”改为“严重胃肠道症状,尤其是接触非食物过敏原后”,也就是说胃肠道症状,尤其是接触非食物过敏原后,可提示严重过敏反应,成为“持续性”后无需治疗。在新的诊断标准中,暴露于已知过敏原后的单一严重呼吸道症状包括在诊断标准中。
2019年WAO严重过敏反应诊断标准
满足以下两个标准之一表明极有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1.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出现急性皮肤和/或粘膜症状,并伴有以下至少一种症状:
A.呼吸道症状
B.血压降低或终末器官功能障碍
C.大多数过敏反应发生在接触过敏原的1-2小时内,通常可能更快。然而,对于某些食物过敏原,如免疫疗法,可能会发生延迟反应。
参考
1.Sampson HA,等,第二届过敏反应定义和管理研讨会:总结报告-第二届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食物过敏和过敏反应网络研讨会。过敏临床免疫,2006。117: 391-397.
2.特纳·PJ等,《是时候重新审视过敏反应的定义和临床标准了?世界过敏器官杂志,2019。12: 100066.
3.过敏反应:临床模式,介质释放和严重程度。过敏临床免疫。2013.132:1141–1149.e5。
4.致命的过敏反应:死后死亡和相关的共病。安过敏哮喘免疫。2007.98:252–257.
5.致命过敏反应的危险因素。In: Moneret-Vautrin DA,ed .过敏反应的研究进展
6.管理。伦敦:未来医学;2014:32–48.
作者简介
江楠楠
北京儿童医院变态反应科住院医师,医学博士,2015年7月毕业于北京协和医学院,变态反应学博士。博士期间,在美国西奈山医学院儿童免疫学和变态反应实验室学习交流一年。2015年8月加入北京儿童医院过敏反应科。目前第一作者已发表SCI文章6篇。现为欧洲变态反应与临床免疫学学会青年会员,2015年获EAACI青年会员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