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鱼图片 地球的一半|那些上了重点保护名录的海鱼
从全球范围来看,海洋已经成为人类大规模捕捉野生动物的最后“猎场”。在这种情况下,海洋应该依靠全社会的努力,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前沿。
这次《名录》中收录了海洋鱼类共记9个物种,其中新增5个物种。下面做一简单梳理:黄唇鱼 Bahaba taipingensis,建议保护级别:升级为一级太平湖黄唇鱼,推荐保护等级:升级为一级
黄唇鱼,俗称“金比目鱼”,是一种最大长度为2米的大型石头鱼。中国特有,主要分布在长江口至珠江口水域。黄唇鱼以价值数百万元而闻名。虽然之前已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市场上还是偶尔会发现,每次出现,总会在网上引起热议。黄唇鱼之所以价格高,主要是因为它比黄金的“花胶”还贵,而黄金其实就是它们的鱼鳔。它的“信徒”认为,由黄唇鱼鱼鳔制成的干“花胶”味道鲜美,具有滋补作用。其实“花胶”的主要成分是普通的胶原蛋白,没有什么神奇的功效。对于人体来说,利用率还是比较低的,从营养吸收的角度来说,甚至比普通蛋白质还要差。
黄唇鱼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极危”等级,此次升级如能通过,它将成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海洋鱼类。虽然“国一”的地位来的有些晚,但希望“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期待借助保护升级,黄唇鱼这一中国特有种能够在这片海域继续生存繁衍。花鳗鲡 Anguilla marmorata,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未变花鳗鲡,建议保护等级:第二级保持不变
花鳗鲡为典型的降河性洄游鱼类,繁殖期洄游至江河口附近性腺发育成熟,之后入海进行繁殖。此鱼在中国南方一些地区的市场上并不少见,多来自养殖。然而,花鳗鲡目前尚未实现人工育苗,所谓的人工养殖也仅仅是把野生鱼苗养大,依然消耗野生资源。而且,《名录》中也并未备注其保护“仅限野外种群”。所以《名录》正式公布后,严格来说所谓的养殖花鳗鲡也是不允许上市的。
旱獭鳗鲡是一种典型的洄游鱼类,繁殖期洄游到河口附近的性腺成熟,然后下海繁殖。这种鱼在中国南方的一些市场并不少见,而且大部分来自农业。然而,日本鳗鲡的人工养殖尚未实现,所谓的人工养殖只是饲养野生鱼苗,仍然消耗野生资源。此外,清单中没有指出其保护范围是“仅野生物种”。因此,在《名录》正式公布后,严格来说,所谓的养殖花鳗是不允许上市的。
其实和花鳗相比,属于它的日本鳗的生存状况就更不乐观了。作为一个物种,日本鳗鲡在IUCN红色名录中被列为“非濒危”,只有中国国内种群处于濒危状态,而日本鳗鲡在IUCN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说明其濒危状态是世界性的。日本鳗鲡的野生资源应高于欧洲鳗鲡,有理由说日本鳗鲡至少应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等级。但未被列入本名录,其在IUCN中的濒危等级也是无效的。
克氏海马 Hippocampus kelloggi,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未变早在1989年,在我国首次公布实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克氏海马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2004年,濒危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决定将海马确立为保护动物。同年,中国作为缔约国,参照《濒危物种公约》附录二,将所有海马物种纳入二级保护动物范畴。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将“克氏海马”改为“海马属所有种”,这并不影响在中国海域分布的所有海马物种均受到“国二”级别的保护。一般意义上,“海马”一词仅指海马属所有物种,但在某些情况下,广义上的“海马”还可以包含海龙科的一些其他种类。其实除海马属外,海龙科的很多种类都因具有所谓的药用价值和较高的观赏价值而成为了重要的捕捞对象,这导致其野生资源显着下降,对“海马”一词扩大范围的理解将有利于整个海龙科物种的保护。另外,近年来中国学者开展了近海海马物种分布调查及海马人工繁育技术等一系列的研究工作,其成果将助力海马自然资源的恢复。松江鲈 Trachidermus fasciatus,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未变松江鲈鱼建议保护等级:二级不变
或许是得益于松江鲈鱼在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独特名气,松江鲈鱼的保护地位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松江鲈鱼是一种短距离产卵的洄游鱼类。繁殖季节到来时,繁殖群体聚集在河口,在近海产卵。孵化后,小鱼溯河而上,在淡水中觅食。历史上,松江鲈种群一直连续分布在北方的辽宁鸭绿江流域和黄海,南方的福建九龙江流域和东海,以及台湾省北部沿海的广大海域。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水污染、阻塞河流和迁徙路线上的堤坝等。中国松江鲈鱼的数量急剧减少,资源急剧减少。
然而近些年,松江鲈工厂化养殖和人工苗种繁育的实现使其具有了一定规模的人工种群,甚至走上了产业化发展道路,特许经营的商业化养殖松江鲈产品已然上市,人工放流也已在多个水域广泛开展。从民间观察者角度,自然水域中的松江鲈似乎也确实变得更加常见了。但人工繁育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是否能将松江鲈野生资源的保护引入健康的轨道?养殖群体是否存在逃逸风险?商业化养殖是否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人工增殖放流将对野生种群遗传结构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还值得专业人士和行政管理者的深思。文昌鱼属所有种 Branchiostoma spp.,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新增鳃足类。,所有种类的文昌鱼,建议保护等级:二级补充
虽然以鱼命名,但文昌鱼在分类学上不是鱼,而是属于脊索动物和头足类动物。过去只有一种文昌鱼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名录,这次又被列入所有文昌鱼种。学术界曾认为分布在我国近海海域的文昌鱼主要是白氏文昌鱼,包括青岛亚种和厦门亚种。但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大量对文昌鱼遗传多样性的研究表明,长鳍文昌鱼的两个亚种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物种,其中青岛长鳍文昌鱼亚种实际上是日本文昌鱼。因此,我国沿海分布的文昌鱼主要有两种:日本文昌鱼和白氏文昌鱼,两者都属于文昌鱼属。这种增加可能考虑到上述分类学认知的变化。
中国是文昌鱼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过去在闽南一带甚至有捕捞文昌鱼的传统渔业存在,且至少有300年的历史。然而,文昌鱼对生境的要求严格,它们所栖息的近海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易遭人为活动的破坏,保护文昌鱼最好的方法是应该是建立专门的自然保护区,本次新增将文昌鱼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了全属也是很有必要的。文昌鱼是无脊椎动物演化至脊椎动物的过渡类型和典型代表类群,是研究脊椎动物起源与演化的重要模式生物,对文昌鱼物种的保护不仅是对其生物资源的保护,同时还具有深远的科学意义。姥鲨 Cetorhinus maximus、鲸鲨 Rhincodon typus、噬人鲨 Carcharodon carcharias,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新增姥鲨、鲸鲨和食人鲨。推荐保护等级:第二级新增
这三个物种的加入,标志着鲨鱼首次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鲨鱼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鲨鱼的生存来说,人类活动带来的威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海洋开发利用带来的污染和栖息地破坏,捕捞规模和强度的不断加大可以说是更严重的威胁。鲨鱼是最容易受到过度捕捞的海洋生物之一。与普通鱼类相比,鲨鱼通常体型更大,寿命更长,这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保护意识。鱼翅贸易提供“高端食材”来满足他们的胃口,受到了动物保护者的广泛批评。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鱼翅贸易受到鲨鱼资源保护的攻击。然而,鱼翅只是各种鲨鱼产品贸易的一部分。事实上,鲨鱼的肉、皮、牙、骨和内脏被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在国际贸易中,鲨鱼产品的贸易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参与的国家和地区也非常广泛。
对鲨鱼数量产生最大威胁的可能是捕捞过程中的“兼捕”。“兼捕”可以理解为“非目标种类而被保留、出售以及所有被抛弃的渔获”。随着全球海洋渔业捕捞强度的不断增大,捕捞过程中的“兼捕”对海洋生物种群的威胁也愈发明显,鲨鱼恰是受害最严重的类群之一。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数据,全球有超过半数的鲨鱼渔获是通过兼捕上岸的,其中中上层延绳钓被认为是对鲨鱼兼捕量最大的捕捞方式。此次首次被正式列入保护名录有助于增强捕捞从业者对鲨鱼的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渔业捕捞行为中,对误捕、兼捕鲨鱼保护物种的妥善处理。然而,本次新增仅将3种鲨鱼列入保护名录,相对于真正需要保护的鲨鱼在种类数量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全球已有81种鲨鱼在IUCN红色名录中被列为受威胁物种,占目前有数据支持的鲨鱼物种总数的31%,其中“易危”47种、“濒危”21种、“极危”13种。按照国内的管理规定,相当于“国二”保护级别的CITES附录Ⅱ也收录了12种鲨类。虽然上述鲨鱼种类在中国海域并非都有分布,但均属于非审批不能自由入境与贸易的物种,其中一些种类不仅有分布也充分具备保护需要,理应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范围。然而本次《名录》并未将它们列入,这也许是官方基于一些“调整原则”的考虑。官方公布的“调整原则”第六条“关注度原则”显示:“对虽符合列入的科学标准,但社会关注度极低,一旦列入反而可能加剧非法猎捕和贸易风险的物种,则不考虑列入…”。笔者认为,基于目前鲨鱼的保护现状和民众对鲨鱼不同物种难以分辨的事实,此时不应过多考虑“关注度原则”,而应尽可能多的将符合科学保护标准的鲨鱼种类列入《名录》,充分唤起民众对鲨鱼的保护意识。否则,民众很可能会对保护范围产生误解,只将名录中提及的3种当作鲨鱼仅有的保护对象,这样反而会对鲨鱼的保护起到负面的作用。但是,只有三种鲨鱼被列入保护名录,与真正需要保护的鲨鱼相比,种类数量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世界上已有81种鲨鱼被列入IUCN红色名录中的濒危物种,占目前数据支持的鲨鱼物种总数的31%,其中“易危”47种,“濒危”21种,“极度危险”13种。根据国内管理规定,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级别的CITES附录二中也包含了12种鲨鱼。虽然上述鲨鱼种类并非全部分布在我国海域,但都是未经批准不能自由进入和交易的物种。其中有些不仅分布广泛,而且有足够的保护需求,应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但是,它们没有列在本目录中,这可能是基于一些“调整原则”的官方考虑。官方公布的《调整原则》第六条“关注原则”显示:“虽然符合纳入的科学标准,但社会关注度极低,一旦纳入,可能加剧非法狩猎交易风险,不予考虑纳入……”。笔者认为,基于目前鲨鱼保护的现状,以及人们无法区分不同鲨鱼种类的事实,我们不应该过多考虑“注意原则”,而应该尽可能多地列出符合科学保护标准的鲨鱼种类,以充分唤起人们的鲨鱼保护意识。否则,人们可能会误解保护范围,只把清单中提到的三个物种作为鲨鱼的唯一保护对象,这对鲨鱼的保护会起到负面作用。
黄魟 Dasyatis bennettii,建议保护级别:二级新增
黄貉大西貉,推荐保护等级:二级新增
黄浣熊属于除鲨鱼之外的另一大类软骨鱼类:腕足动物。根据新的分类学观点,它属于Hemtrygon属,相应的有效名称应为Hemitrygon bennettii。目录中使用的是其旧的无效名称,应根据分类学的科学原理进行更改。
黄魟此次被《名录》新增为国家二级保护种类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这是因为它们在IUCN红色名录和CITES附录中均未被列入,甚至对于黄魟的种群数量,目前也尚缺乏有效的科学评估。官方公布的“调整原则”指出:“对虽尚不完全满足列入的科学标准,但因开发利用强度持续增大或栖息地减少等原因已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物种,本次调整中也积极考虑列入…”,这次黄魟的新增也许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黄貉是我国华东至华南沿海常见的经济鱼类,与渔业上的近缘种一般没有区别。一般来说,黄狸的分布仅限于沿海浅海和河口地区,河口地区也是重要的产卵场和育苗场。这种类型的栖息地往往是污染、捕鱼和航运等人类干扰最严重的地区。从实际执法来看,似乎很难真正实现黄狸在“国家二级”保护级别。事实上,全头亚纲中有一些物种正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危机,比如《濒危物种公约》附录一中所列的锯鳐和《濒危物种公约》附录二中所列的犁铧鱼。虽然它们分别相当于“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的保护等级,但也有一部分分布在我国海域,但并未列入本名录,这似乎让人觉得鲥 enualosa reevesii,建议保护级别:一级新增虽然你是长江流域的“著名”保护对象,但鲥鱼的生命过程中也有很长一段海洋生命史。
鲥鱼是一种溯河产卵的洄游性鱼类,它们曾以“长江三鲜”之一的名号深植于中华饮食文化之中。曾几何时,鲥鱼年年在暮春时节守时入江,如今它们却已失约久矣,无论江河大海都再难觅它们的身影。可惜的是,鲥鱼虽自古便为人所食,但直到现在我们还对它知之甚少,甚至连自然分布范围、是否为中国特有种等问题至今也还缺乏明确的科学答案。一个物种的消失,往往意味着一个基因库的毁灭、一份自然资源的失去,同时也意味着这个物种之生态功能的不复存在,这与我们不能再享用它们的美味相比更加令人扼腕。有资料显示,鲥鱼资源的衰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的长江鲥鱼非常稀少。现在,尽管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濒危物种公约中的鲥鱼分别处于缺乏数据和未经评估的状态,但毫无疑问,它们正面临着严重的灭绝危机。鲥鱼的消失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过度捕捞。鲥鱼在春夏之交回到淡水产卵场,然后回到海洋。在迁徙途中,先用刺网渔船捕获亲体,再用毫网和密网加固幼体。过去,这种非法捕捞方式严重影响了鲥鱼的种群资源。其次,河道水利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鲥鱼的迁徙路线,长江口湿地遭到严重破坏。没有合适的“产房”和“幼儿园”,鲥鱼就不能茁壮成长。野生鲥鱼资源的消失促使了市场对其“替代品”的开发。近年来,所谓“美洲西鲱”、“长尾鲥”、“湄公河鲥”、“云鲥”等同科近缘鱼种在市场上层出不穷,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鲥鱼”之味的慕求。然而,目前市场对这些复杂种类和品种的区分还不够明确,定种命名较为混乱,对这些外来种的引进、繁育、养殖甚至增殖的行为也尚缺乏必要的科学评估,这些现象势必给鲥鱼野生资源的保护带来新的潜在风险。早在1987年,长江就开始逐步禁止捕捞鲥鱼。2020年,最严格的“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鲭鱼也被《名录》列入国家一级保护范围。可以说,与过去相比,长江野生动物的保护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shad还有机会吗?作为一个物种,有人认为南亚和东南亚的鲦鱼可能是鲥鱼的同义关系。然而,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科学证实。即使其他海域有鲥鱼种群,也无法替代分布在中国海域,尤其是长江流域的鲥鱼种群。一个独立的地理种群通常是进化中的一个显著单位,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基本单位。也许我们在保护长江鲥鱼方面落后了一步,但只要有机会,我们延续长江野生物种的努力就不应该停止。蚕是历史上陪伴我们的一个物种。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再次了解他们,深入了解他们前世的秘密。鲥鱼的兴盛与灭绝,关系到淡水系统与海洋的沟通,关系到人与自然、发展与保护的宏观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以上简单梳理了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所涉及的海洋鱼类。与陆生动物相比,海洋生物与人们的距离通常较远,也较少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知。然而,海洋生物不仅关乎着你我的餐桌,它们还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甚至和全人类有着命运共同体,共享着同一个未来。希望此篇小文可以引发读者之思考,助力《名录》之完善。期待本次名录的调整能让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向前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