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 5月1日起 这些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该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今后,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啦!一、手机短信二、传真件三.电子邮件四、网页证据动词 电子聊天记录六、录音七.支付宝证据八、微信证据九、电子照片十、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指引▌第一,手机短信1、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短信的内容、发送人、发送时间、存放地点等相关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提取,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2.看手机短信需要注意什么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由于删除了手机短信,一般不适合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应以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取证应注意以下几点:1) 审查发、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2)检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发生变化,中间是否有删除;3) 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如有需要,可向电信运营商申请认证或进行调查。3、已删除的短信哪里找?1)搜索APP“手机数据恢复向导”2)打开APP,点击“短信恢复”
3)APP会扫描手机
4)扫描后可以恢复查看。
▌二世。传真
由于传真件的真实性较难判断,采用某些技术性手段可以变造内容,同时传真件的保存时间不长,通常传真件经过两三年的时间,字迹会变淡、模糊,纸质会泛黄,故对其真实性及证明力应注意审查。1.核实传真收发人、传真号码、传真时间,从而判断传真收发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传真过程以及传真内容是否真实。在核实双方身份时,要注意双方名片上或合同中是否有传真号码;2、存在多份传真件的,应审查各传真件之是否相互衔接,与其他证据能否印证。通过一系列传真件结合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各传真件之间存在连续性及关联性的,可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3.对于单份传真的审查,证据佐证规则可以适用,并得到其他证据的支持。▌三、电子邮件1.如何在法庭上出示电子邮件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邮件的生成、接收时间及邮件内容。当庭出示证据时,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直接出示邮寄的纸质副本;否则,应在计算机上当庭演示,并下载打印成纸质件。如果电子邮件经过公证,可以直接出示公证文件作为证据,而不是在法庭上演示电子邮件。2、如何判断电子邮件的真伪虽然电子邮件是以电子信息的形式传输和发送的,没有传统书证那么高,被篡改后也很难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自己的优势,即其发送者和接收者是唯一的,每个电子邮件地址对应一个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账号、密码和用户名在相对时间上也是唯一的。1) 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判断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的时候,应当注意双方的名片上或合同约定中是否留有电子邮箱地址,对于工作性质的电子邮件,有些公司会有公司邮箱;2)将邮件与其他证据进行对比,必要时请相关人员进行对质;3) 审查邮箱的取得方式,系从网络服务商处购买的,还是免费注册的。一般而言,前者更加可靠;4)如有必要,请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帮助,以直接保存来自电子邮件传输和存储的证据。或者从电子邮件的生成、存储、传输环境的可靠性、篡改等方面进行识别。,请提出专家意见。3、电子邮件如何存证建议使用可信的第三方电子证据代理来固化和保存电子邮件,因为电子邮件的证据收集不再从收件人处获得,而是从邮件运营商的服务器处获得。这一过程受到专业机构监督,之后再由司法鉴定部门出具专门报告,能有效提高电子邮件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其次,除了提交电子邮件外,还要积极寻找其他证据材料,尽可能与电子证据链接,形成证据链,如信件、录音、确认信息等。,以证明电子邮件中记录内容的真实性。
▌四、网页证据1.如何组织网页证据的证明将网页作为证据出示时,举证方应提供网址、时间,并将网页当庭演示,指明网页中与案件相关联的内容。同时,提供网页的纸质件,以备留档查考。经双方同意,也可只出示网页纸质件,不再演示网页。上述过程应在庭审笔录中完整体现。如果网页已经过公证,可以直接出示公证文件作为证据,而不是在法庭上演示网页。2、如何审查网页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对网页证据的真实性存在争议,网页只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要求相关网站提供协助,直接从计算机系统的传输和存储中保全证据,也可以请相关单位的专家进行鉴定,从网页证据的生成、存储、传输和输出环境的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专家意见。由于网页信息更新快,时效性强,诉讼中应注意对网页证据的保全,可通过公证、摄像、下载等形式固定网页,但证明力低,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一般而言,经过公证的网页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3.word形式的电子文档用word形式打印出来的文件或会议记录,不能够单独作为证据使用。Word文档是计算机上的文字处理器应用程序,由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形式存储在磁盘、光盘、存储卡等各种电子设备载体中。Word文档很容易被篡改、伪造、损坏或销毁。如果数据或信息被人为篡改,很难发现和判断是否没有可比的副本或图像文件。因此,如果当事人仅提出word形式的函件或会议记录为证据的话,往往会遭到质疑,比如声称word文档属于事后打印,不是当初的版本,而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对策:第一,如果发送了word文档,要注意保全签收记录,这是能够作为证明word文档真实性的间接证据。二、首先建议第一次使用专业软件保存word文档。第三,由于word文档存在极易被篡改的情况,在作为电子证据使用时,要注意多采集一些其他证据作为关联证据串联成证据链,或者联合纸质文档一同使用。▌诉电子聊天记录案1、聊天记录需注意的情况聊天记录通常包括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和阿里旺旺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将QQ聊天记录进行公证,法院认定证据效力。在南京地区的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将QQ空间中的回复内容进行公证,法院也认定了效力。对于阿里旺旺的聊天记录,有的法院直接认可聊天记录,没有进行公证。查看聊天记录时,应注意以下情况:在进行证据收集、准备时,应使用准确用语,避免网络对话,严格避免威胁、恐吓的语句以及避免诱导式提问;为了确认网上聊天双方的身份,双方通常会使用昵称。该部分由证据方执行;审查聊天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如有必要,可以向网络运营商申请认证或进行调查。2、怎么恢复微信聊天记录以iPhone为例,打开微信,然后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加号。接着会弹出一个小列表,在列表中选择第二个选项,也就是添加朋友选项,如图所示:然后会弹出添加好友的设置界面,添加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需要直接搜索一些东西,点击上面的搜索栏。
然后弹出输入名称的窗口,输入冒号+recover,即recover。很多朋友之前省略了冒号,导致后续无法进行。
点击搜索后,会弹出微信故障修复界面。第一个选项是聊天记录。当然,后面的选项也可以修复。看你自己的需求。这里主要讲恢复聊天记录,直接点击聊天记录选项。
然后会弹出一个警告窗口。事实上,你应该小心避免一些新的问题。拿定主意后直接点击确定。
下一步是恢复微信聊天记录的过程,中间是百分比显示。修复完成后,会弹出一个新的提示窗口,可以重启微信,这样微信的聊天记录就会回来。
安卓手机朋友可以找快乐手机恢复大师等专门的软件或者专门的人来恢复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这里就不赘述了。
▌六、录音1.记录证据有效性的鉴定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只有债务人的言论或债务人的言论才能对他有约束力。在实践中,有些人不承认被记录的人是他自己。此时应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但需提前缴纳鉴定费,最终由法院决定鉴定费的承担。当然,最好拨打被录音人在电信或移动公司注册的电话号码。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如果是欠款,录音应该让债务人充分说出欠款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要尽可能具体,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记录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3)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记录的证据不得拼接、编辑、伪造,前后衔接紧密,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时,记录者会故意引导对方给出一些答案,然后进行技术编辑,以获得一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真的,也是无效的。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你不能通过记录你的同意结婚来要求法院决定结婚。偷偷安装在他人住所的窃听设备录音,因发现侵犯公民居住权,一般无效。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没有被强迫或者胁迫录音,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无效。所以录音的时候要注意言行,说话的时候态度语气要和蔼。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用录音机或手机录音后,应复制到电脑上,存储在录音机或手机中的录音数据不应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总之,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录音前不要打草惊蛇。同时一定要整理好材料,选择需要记录的重点内容,不要遗漏关键细节。要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录了半天却录制失败。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录音后要整理成文字材料,刻入光盘。2、如何收集与提交录音证据?1)录制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位置的选择也很重要。我们应该尽量找一个安静不受干扰的地方,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录音效果。2)录音器材尽量选择体积小、容易隐藏、录制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面试官,可以用录音笔或者带录音功能的MP3,最好是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3)取证前的准备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至于是否提前预约,要视情况而定。直接走到门口很容易起到“让他措手不及”的效果,但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比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打断谈话。5)谈话方式既然是私下录音,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让取证对象知道你在录音,所以你要有自然的态度和语气。如果你认识一个人,你应该多加注意。1) 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2)注意与其他证据内容的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录音证据被接受的条件。3) 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4)注重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5) 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在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公证机关可以对录音过程进行公证,以保证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七世。支付宝1、调查令申请调查支付宝的信息律师必须配合调查令。在申请调查令时,他应该写下这些信息。1)被调查单位: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查询内容:1.支付宝账户注册信息账户开户信息余额信息2.支付宝账户明细支付宝账户资金流向2、具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唐婉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308室3、承办律师必须为两名4.现场试验至少持《调查令》中的一名律师必须亲自前往杭州实地调查,并携带另一名调查律师的律师执照原件。如未带,工作人员会要求你提供另外一名律师律师执照照片。在向工作人员出示《调查令》、律师执照副本和原件后,工作人员会要求您提供一个可以接收快递的联系地址,待检索的相关信息会在2-5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送达给您。所有信息都会刻在光盘上,光盘上会盖支付宝公章。▌八、微信证据1.微信证据分类1)文字微信记录包括和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公众微信号发布的文章。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文字记录通过手机截屏、拍照、导出等方式都可以提取与固定。2)图片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时和公众微信号发布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图片、表情所表达的意思通常要放置到整个聊天记录、文章中去理解,通常不同的使用者所表达的意思均不同,有时可能不存在任何意义,办理保全公证时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3)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语音以及公众微信号发布的文章等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语音功能是近几年各大通讯工具设计的新型功能,通过发送语音的方式代替文字编辑,交流更加便捷。与文字微信记录相比,一个是存在形式上不一样,另一个更重要的不同是通过分辨、鉴定语音中的声音来确定使用者身份。1.微信语音信息保存在SD卡中/Tencent/MicroMsg/**/vioce2的目录下2.微信语音通话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3、微信语音通话必须满足4个条件才可定案。4)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时和公众微信号发布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制作的视频通常不如自己拍的好,因为不知道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剪辑的痕迹。办理保全公证时,应注意对视频形成方式的审查。对于此类微信记录,建议通过刻录的方式提取并固定证据。2、微信证据满足的要求微信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具有形式虚拟性和载体依赖性的特点。当事人打算在法庭上作为有力证据使用的,还必须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要求。首先,真实性方面,当事人除提交聊天记录打印件外还必须出示手机原件,或者对微信记录进行公证,以证明其客观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需提交相反的证据,或者提起鉴定程序。其次,在合法性方面,电子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规定的特定形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审查和核实。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修改、损毁、丢失,如果涉及的证据关键,当事人无法提供,可以向法官申请调查取证。再次,关联性方面,包括主体关联性及内容关联性,前者指电子证据的信息载体同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联性,后者指电子证据的信息内容同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在内容关联性方面,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证据内容应当能够证明所涉事实的存在,如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利息约定等。就主体关联性而言,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的身份认定上举证一方必须同时举证证明其当时聊天的相对一方就是案件当事人。3.微信证据保存建议1)微信记录形成时,必须立即通过拍摄视频的方式进行证据保全视频证据既能体现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又能锁定微信证据的形成时间,解决证据保全问题。拍摄时应注意:1)尽可能在微信记录形成的同时拍摄。如无法形成同时拍摄视频,应务必在形成后尽快补拍2)注意拍摄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拍摄应始于待证事实关联的首条记录,止于该段聊天结束,拍摄过程切勿中断。拍摄时,证人要从上到下慢慢拖动微信界面。如果是语音、视频、图片、文件和链接等非文本消息,请在继续拖动之前点击并完整播放或显示。避免跳过一些信息,破坏证据的完整性。2)注意己方证据的形成诱导对方发送语音信息人的语音具有唯一性,因此,通过诱使对方发送语音,便能锁定对方主体资格,将现实的身份与虚拟的微信账户关联。需要说明的是,语音消息无须限于所保全的微信记录,只要在该账户中存在任意语音消息,基本就能锁定账户持有人的具体身份。通过手机号搜索对方账号,拍摄搜索过程由于现在手机已经实行实名制,因此,通过微信的选择“添加朋友”功能,输入手机号搜索,便可将手机机主与微信账户持有人关联。建议保全微信证据的同时,将搜索手机号的过程一并拍摄视频保全,防止日后对方解绑手机与账户导致无法关联。千万不要用微信红包转账微信红包无法显示转账金额,因此,转账时应直接使用微信转账功能并注明转账用途。3)注意保存已形成的证据▶谨慎清理微信文件使用手机助手软件时,不要清理微信文件、视频、图片或语音信息,谨慎使用“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直接通过文件夹小心删除各类文件。▶切勿依赖云端保存同步云中的微信记录是对原始记录的复制,属于“传送证据”,不能作为单独定案依据。所以禁止同步记录后就认为一切都好,随意清理原始证据。4、关于微信记录的举证同时提交完整版、密钥版和安全视频提供微信记录作为证据,应全部截屏并打印,同时将保全记录的视频刻成光盘一并提交。为便于法官理解,在提交完整记录与视频的情况下,再节选部分重点版记录,并制作成文本提交。重点版记录应标注节选记录的生成时间。将你的手机和拍摄设备同时带上法庭聊天所用的手机是微信记录形成的原始载体,拍摄所使用的设备是保全视频形成的原始载体,因此,在庭审举证时,必须同时出示这两项原始证据供法院与其它当事人核对。切忌将微信记录的打印版、彩印版、导出版、云端同步版或光盘刻录版等传来证据误作原始证据使用。在预审准备期间检查移动设备的信号状况法庭通常没有wifi,部分法庭甚至移动互联网信号较弱,因此,应在庭前准备时,测试手机的移动互联网信号。如信号较弱,应及时准备移动wifi,避免庭审中因网络信号不佳无法展示微信证据。对于微信中的聊天记录,当事人根据《条例》应提供的证据要素包括几个方面:一是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二是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变的特性以及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的真实身份。三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九世。电子照片搜集和保存数码照片时的注意事项包括:1.画质很重要,所以尽量保证画面的清晰度和高像素。
2、拍摄数码照片时应注意由远而近、环环相扣“遥远”场景的数码照片应该反映整体场景环境“近”景数码照片要反应局部的整体最后一步是关注需要证明的具体事项3、原始的影像格式和影像内容不要轻易更改。第四,使用第三方电子证据保全机构的软硬件产品进行证据保全时。最好能在拍摄后同步将拍照人员、相关在场人员、日期等相关信息记录后第一时间保全固化,进行云存。4.电子证据材料的数码照片也要与其他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通过证据的相互印证,强化数码照片的证明力。▌附件: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证明指南
一、当事人如提交的证据中涉及以下依托互联网形成的证据的,请遵照本举证指引提供:通信功能生成的对话记录,包括文本、静态和动态图片、文本文件、音频、视频和网络链接;使用微信朋友圈功能发布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网络链接的,其中文字包括评论和点赞;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生成的支付转账信息;其他电子数据等。二、当事人提供电子证据,应当采用截图、照片或者音频、视频等方式固定内容,并将相应图片的纸质印刷品、音视频存储载体编号提交法院,内容包括:提供微信、支付宝、QQ通讯记录作为证据的,应当对用户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固定;证据包含音频的,应当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证据中包含视频的,应当提交备份视频后的储存载体;证据中含有图片、文字文件的,应当提交图片、文字文件的打印件;证据的内容或者固定过程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应当提供公证书。3.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应当完整反映对话过程,不得选择性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内容。法院可以要求在指定期限内补充完整的对话记录;如果你故意选择性地提供对话记录的内容,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四、当事人应保存好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5.电子证据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或者法院经公证认为有必要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使用原载体,登录相应软件进行展示,并与提交的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核对。展示设备应当由提交该证据的当事人自行提供。六、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按以下步骤出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的图片、录音、录像进行一致性检查,由书记员记录检查结果:出示微信、QQ: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QQ显示用于登录的账户名称;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QQ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送消息”,进入沟通对话框,将对话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内容逐一显示。对于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传输或红包内容,单击打开显示。出示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帐户持有人登录输入电子邮件并显示电子邮件地址;点击要显示的电子邮件,并显示对方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电子邮件内容。出示短信:手机持有者登录短信界面,点击对应的短信,显示对方手机号码和短信内容,同时要指定自己一方的手机号码。出示支付宝:支付宝用户登录支付宝软件,点击“我的”菜单,显示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和身份认证信息;在支付宝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对方支付宝账户名称及真实姓名;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送消息”,进入沟通对话框,将对话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内容一一显示。对于图片、音频、视频、传输或红包内容,单击打开显示。展示转账信息的,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展示其他具有通讯和支付功能的软件,参照上述方法展示和查看。原标题:《【普法宣传】5月1日起,这些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