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健康证明 关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的通知
各区管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各部门:
为有序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认证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明确政策要求
凡在济源居住14天以上,纳入所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离开济源返回工作岗位,并已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应申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持有省卫生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的人员,可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正常出入社区。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允许采取观察、劝导等限制性措施。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
在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镇政府要加强配合,有序做好健康申报证明的办理工作。
网上申报。2月21日,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上线后,申请人通过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他们也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注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明”进行申报。
集体预约。乡镇卫生院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的人数和名单,报送示范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指导镇政府制定分时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并通知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医院进行现场健康评估。未收到预约通知或未提前到达的,不予受理。对于分散出行的个人,健康中心每天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在线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内申领健康证明人员的数量和名单,提交给当地镇政府,由镇政府提出预约处理方案并通知申请人,由健康中心根据预约方案负责现场处理。
申报人员出行时间、居住地集中的,医院可安排一队医生进村提供健康证服务,并按规定提供保障。
维持现场秩序。镇政府应安排安保人员负责服务场所秩序,保持候检人员之间的合理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服务结束后,应组织申请人迅速离开。无法通过手机申报的,镇政府和医院要积极为其提供便捷服务。
严格的筛选和评估。镇卫生院负责医生为申报人员测量了腋窝温度,检查了新冠肺炎症状,结合申报内容、测温结果、相关体征及申报人员流行病学史询问,实事求是地填写了相关内容,对是否适合出行提出了意见,并打印了加盖医院公章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卫生院将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示范区镇政府报送适合参加集体返乡人员的信息。
在服务过程中,责任医生如发现申请人体温异常,应根据流行病学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置。
做好防疫工作。镇卫生院应选择宽敞通风的诊断室或区域作为服务场所,并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志。等待检查的医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或暴露,防止交叉感染。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调度就业、就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人才力量,镇政府要协调调度本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卫生院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参加健康申报认证服务。如果人手不足,可以向医学界更高层次的医疗机构请求支援,确保日常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支持和保障。后勤保障组在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调配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疗物资,保障医院防护需求。健康中心不得收取提供健康申报证明的费用。对参与服务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予以补助。
加强信息支持。为方便有关地方和用人单位查看离任人员健康申报认证结果,健康申报认证服务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开发的“河南新冠肺炎健康申报在线服务平台”。平台上线前,如果企业急需用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返岗,健康中心可以人工办理健康申报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础卫生科
焦永平,6633826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禁止就业
王娟,6636983
2020年2月19日
附件: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