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局 蓝色国土耕耘者 转“危”为安 智慧发展
大连海事局
危险品监管工作侧记船只来来往往,货运繁忙,集装箱靠吊杆整齐地装在船上,满载危险品的船只在码头分发和航行,这是大窑湾港一年四季繁忙却又常见的景象。“及时发现虚假、隐匿的危险品,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守护辖区安全”,工作在危险品检验一线的执法人员始终肩负着这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0年9月,大连海事局迎来智能监管系统运行一周年。“通过近一年的探索和努力,大连海事局积极探索创新,依托自行设计开发的危险货物智能监管系统,有效整合船舶、货物、码头、通关等信息,打造了大窑湾港初步的船载危险货物智能监管系统,有效保障了大型集装箱船舶和货物的安全,促进了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企业便捷、高效、安全、合规地运输货物。大连海事局副局长卢军。
-一载探索 -危险品智能监管系统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9月,大连海事局组织业务、信息人员设计开发了危险品智能监管系统,对船舶进出港计划、码头货物动态、海关舱单、船上危险品审批、港口危险品作业审批等信息进行深度整合,全方位掌握集装箱货物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执法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执勤模式,安排经验丰富的海事执法人员对大量货物信息进行筛查,识别涉嫌谎报的危险品,重点跟踪货物或企业,从而确定待查目标箱。
“以前,我们海事处是通过接受社会举报,或者对船载集装箱进行随机抽查来识别谎报瞒报的危险货物,这种方式存在管理成本高、准确率低的问题,而且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多次电话联系和协调码头、场站、海关等部门办理开箱查验和取样手续,耗费时间也较长。”大连大窑湾海事处的执法人员介绍。“现在,通过免费使用大连海事局开发的危险品智能监管系统,我们船公司可以在公司办公室在线提交舱单,协助排查嫌疑箱,既保证了船货信息的准确传递,又非常方便快捷地完成违法案件的快速办理!”世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2020年3月13日,该公司就大连海事局及时拦截隐匿的LCL货“镍氢电池”一事发出感谢信,对海事部门帮助船公司及时准确消除安全风险表示衷心感谢。-四步稽查 -工人创新工作室取得了成就2019年12月,大连海事局打造的D品牌工作室通过中国海员工会辽宁海事局委员会、大连市总工会验收命名。目前,在领导的示范引领下,员工创新工作室已成为大连海事局聚焦重点业务、发挥执法潜力的危险品监管探索平台。随着大连市海上危险货物智能监管体系的逐步形成,工作室总结提炼了“谎报瞒报四步检查法”,通过进出口舱单或其他信息的智能比对,筛选出谎报瞒报的危险货物,应用高科技、智能化方法,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综合管理能力。
据统计,自2019年11月开始使用创建智慧监管体系至今,大连大窑湾海事处已发现、处理56起危险货物违法案件,罚款1134000元。如:2020年4月23日查处吉林省XX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瞒报一批药品氨茶碱5000kg,氨茶碱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第6.1类有毒物质,联合国编号为UN2811。2020年9月4日执法人员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对进出港货物进行梳理时发现,XX轮以普通货物的方式从韩国载运一个集装箱至大连大窑湾港,内含加工助剂约2000kg。凭着对化工产业的了解及职业敏感性,海事人员怀疑其并非一般化工品。经详细调查后发现,本票货物中的加工助剂为含氧化锌的环境有害物质,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UN3077。随后,大连海事局按程序对瞒报的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在今后的运输中按照危险货物办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促进海洋环境清洁。这些违法案件发生后,大连海事局立即安排有经验的海事执法人员积极与涉案单位沟通,耐心详细地介绍了对海上危险品的要求,并努力争取对方的理解,尽快开展后续整改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船舶和人员安全,得到了船公司和代理方的高度评价。2020年伊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窑湾港的船舶艘次、装卸货数量严重减少,但辖区危险货物规范申报率却逆势增长5.35%,表明航运公司和货主单位的安全意识得到有效的提升,主动依规申报、运输装卸和存储危险货物,从源头上确保货物、船舶、人员的安全,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来自五个方面的援助-优化货物查验流程促通关“三互”合作框架是海事与海关共同建立的“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互助”的信息交流平台。依托该工作平台,大连海事与大连海关联合查处案件18起。随着业务上的深入合作,建立了“三互”联合研判室,双方执法人员定期派员到研判室进行风险分析和目标箱筛选,不断推进理论与实践的合作。
在“三互”框架的基础上,为优化调查流程、缩短办案时间,大连海事局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将“三互”拓展为口岸单位之间的“五方协助”,在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关、辽宁港口集团集装箱码头公司、南岸危险品场站,以及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间搭建“五方协助”平台,工作模式为:对于疑似谎报瞒报的目标箱,海事人员按程序向船公司、码头发送协助调查指令,收到电子指令后将嫌疑目标箱加锁,暂时停止作业。同时要求船公司协调货主提供货物报关单、技术说明书、鉴定报告、照片等材料,据此进行综合研判是否属于危险货物。如需对外贸集装箱进行查验和取样,海事、海关利用建立的“三互工作单”的方式进行沟通,由货主或船公司将集装箱搬移至查验区,在海事人员的监督下开箱、取样,并送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完成行政处罚或结束调查。"“让我们赞叹的是,对于部分资料齐全、属性明确的集装箱货物,大连大窑湾海事处经研判确定合规后,不到半小时就向我们船公司和码头发送解除协查的指令,这种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我们船公司和客户带来极大的便利,也助推了口岸经济的发展。”辽宁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班轮部负责人邢经理赞赏。"大连港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集散港,2019年集装箱吞吐量为876万标准箱,每年进出港危险品船舶超过4000艘,涉及危险品600多万吨、9万多箱。面对监管工作量大、危险货物违法活动隐蔽等问题,大连海事局执法人员始终把科学探索作为工作要求,把严格监管作为执法准绳。
“下一步,大连海事局将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智慧监管体系,提升船载危险货物综合治理能力,在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海事、海关、港口等多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信息互换、系统互通、监管互助,打造精准、高效的大数据平台,持续推进大连口岸船载危险货物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为东北地区经济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大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标题:“蓝色土地耕耘者|化“危”为安,智慧发展——大连海事局危险品监管工作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