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复工要求 全是干货 东莞“助企复工10条”权威解读和办事指南来了
日前,东莞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促进员工提前复工、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可谓干货满满。具体解释如下:
一个
专列返岗员工如何补贴?如何为员工定制通勤线路?
原始政策
一是打通员工返岗“绿色通道”
加强与劳务输出场所信息对接,打通员工返岗“点对点”运输全流程,促进员工安全顺利返岗。鼓励非疫区员工尽快回莞,企业经批准以专车、专列或专机形式接员工的,给予三分之二交通费补贴;对于省内和邻省来源地相对集中地区的从业人员,政府协调专车、铁路列车、专车的转移;对重点企业的关键员工和技术骨干,实行“专办”协助企业畅通返岗通道,返岗费用全额补助。根据企业复工需求定制市内临时通勤线路,提供直达出行服务。
政策解释
1.返莞员工交通补贴政策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受影响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将对我市接员工的企业以专车、专列或专机形式给予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
以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或新招聘的员工。被收回的员工需要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专车、专列或专机所发生费用的2/3,其中专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收回的人数应不低于核定车数的40%。企业承担的返程费用部分,可根据合法的扣税凭证从增值税中扣除。
重点企业关键员工和技术骨干返还费用全额补助。
相关要求
使用专车、专列接送原籍相对集中员工返岗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东莞市返乡农民工务工服务保障指引》,实行“一车一计划”“一车一目的地”的运输方式。实施包车、专列或专机前,需向所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交《复工复产职工交通补贴预审批单》和《企业接收职工花名册》,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交通运输。
申请材料
1.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补贴预审批表;
2.复工复产职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3.企业收到员工花名册;
4.发生费用的税务票据,票据发生日期必须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补贴申请程序
1.企业持所需材料向企业所在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批准并完成公示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贴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联系信息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峰,22206609
2.员工在城市上下班
企业返岗员工如有市内上下班服务需求,可通过“东莞公交”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提出具体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公交企业研究开通通勤线路。
申请开通企业员工上下班定制通勤线路的条件是:每趟30人以上。
联系人
东莞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交部姚焕康22002221
东莞公交定制通勤专线业务联系方式:罗开元0769-26880823/13537281896
2
企业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有哪些补贴?
原始政策
二、实施企业招聘奖励
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东莞就业的员工,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000元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等重要企业聘用人员的,按照普工500元、技师7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推荐聘用补贴;如果一次成功引进50人以上,补贴标准将在此基础上提高到每人200元。
政策解释
1.企业为首次在东莞就业的员工招聘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莞企业招聘首次在东莞就业的新员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提交的材料
1.企业新招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与新招聘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贴的程序
1.企业持以上所列材料,向单位所在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登记许可信息和新招聘员工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复核;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批准完成公示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联系信息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峰,22206609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为帮助重点企业成功引进就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根据推荐的工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分别获得500元和700元的补贴。如果一周内同一重点企业推荐的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相应补贴标准调整如下:每推荐一名普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700元;每推荐一个技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能拿到900元。每个机构最多可获得30万元的资助。其中,技工是指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以上的技师。具体补贴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见https://static . nfapp . south cn . com/content/202002/20/c 3147452 . html。colID = 41 & first colID = 6199 & app version = 6300
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21668216、22836692
三
企业间用工余缺如何调整,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如何处理?
原始政策
第三,鼓励企业灵活用工
深挖当地现有劳动力,建立劳动力供给储备,通过兼职、兼职等灵活用工模式,引导企业尽快复工。搭建公益性用工调剂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联盟作用,鼓励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和工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为企业落实专员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
政策解释
企业用工过剩和用工短缺的调节方式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企业间就业互助调剂模式,主要针对非技术岗位用工不足、短期内无法满足复工要求的富余员工企业,以及区域内具备复工条件但缺少员工的企业,双方企业与员工签订三方协议,实现企业间就业互助调剂。
第二类,跨行业用工调整模式,主要针对技术岗位用工不足、短时间内无法满足复工要求的富余员工企业,以及具备复工条件但缺少员工的企业,通过企业与双方员工协商,签订三方协议,实现跨行业企业共享用工。
前两种模式中,企业B作为该期间的临时实际用人单位,只承担和支付借款期间被借款员工的工资。被借用员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企业A,疫情发生后,被借用员工原则上应返回企业A继续依法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三,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就业调整模式。已复工的A企业与已复工的B企业之间可采取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调整模式。员工工资分别由两家企业支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与企业A保持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与企业B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并参加工伤保险。企业A生产完全恢复正常后,兼职员工原则上应回到企业A继续依法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在用工调整中遇到劳动关系问题,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
口罩等防疫产品需求量很大。政府如何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
原始政策
四是加强物资安全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均按企业在“万E申报”制度中申报人数的50%分配口罩,每100人分配一个测温装置。
政策解释
为缓解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储备压力,结合我市相关商品实际生产能力,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的口罩和测温设备进行了投放。其中,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主要包括医用材料及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生活生产资料生产运输企业等。,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工业信贷部门征收,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由市商务部门征收。
上述企业已复工复产的,将按照企业在“万E申报”系统中申报的从业人数的50%计算需放置的口罩数量。放置测温设备的数量,按照企业在“万E申报”系统中申报的员工人数,每100人放置一台,单个企业不少于1台,不超过10台。相关配售材料将分发至各镇街供销系统,由当地镇街负责安排通知企业分批采购。
联系信息
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和质量司,21689003。
五
有员工返莞需要集中医学观察怎么办?
原始政策
5.协调解决企业医学观察问题
协助企业对非疫区返莞员工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对于企业集中医学观察,各园区、镇协助企业制定应急防控措施,在防控物资上给予帮助;缺乏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企业,由园区、镇予以帮扶。
政策解释
企业根据从业人数和场所的实际情况,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评估是否符合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的条件。
有条件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的企业可向园区、镇卫生部门提出服务指导需求。
当地卫生部门派专业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将责成企业现场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各园区、镇根据企业需要,在防控物资上给予一定帮助,企业实行集中医学观察点管理。
不具备设立条件的企业,由园区、镇协助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联系信息
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六
政府如何为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原始政策
第六,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
建立“端到端”服务对接机制,用好“企家”等平台,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各环节,推动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促进企业增产扩能,实现开工率和生产率同步提升。将为复工复产企业派驻卫生防疫指导组,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面精准服务。
政策解释
就工业信函而言,
积极利用“企业万家”等线上企业服务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于平台上企业反映的就业、物资保障、物流、产业链支撑等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安排专人做“一对一”跟踪服务,对问题进行“跟进”。
同时,应积极推动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复工。根据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供应商协调复工的需要,当地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协调复工,在满足安全防控条件下优先进行现场核查和安全防控指导。对于市外或省外供应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及时上报省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
联系信息
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21689003
魏健方面
卫生防疫指导组将进驻复工复产企业,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面、精准的服务:
企业评估复工能力和防疫能力。
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如需疫情防控指导,可向所在园区或镇卫生部门提出。
当地卫生部门将安排指导人员进入企业,为卫生防疫提供指导服务。
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提供全方位防疫指导,确保安全复工。一是指导企业做好返乡员工的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做好重点人群分类管理,掌握员工的流动性和健康状况,安排专人每天监测其体温,发现异常及时如实报告。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防控管理,加强人员出入境登记和流动管理,做好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加强用餐管理,严格控制集体活动和会议的频率和规模,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流动。三是指导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加强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开展员工心理健康服务。四是指导疫情应对处置,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程序,落实防控责任人和措施,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确保一旦发生疫情风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联系信息
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七
物流不畅怎么办?企业如何保证高效顺畅的物流配送?
原始政策
七、畅通物流配送渠道
整合全市物流资源,设立物流配送运输专班,设置服务专员,满足企业复工复产时的物流配送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通行证和交通限制,确保企业物流配送高效顺畅。
政策解释
八
企业复工后如何更好地解决粮油肉菜需求或订餐需求?
原始政策
八、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建立稳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机制,推动商业餐饮企业与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的供需对接,建立企业食堂直供渠道,减少交易流通环节,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员工陆续返岗后的生活必需品需求。
政策解释
为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后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我市建立了稳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机制,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生活必需品供需双方对接,将生活必需品从供应方按时、按量直接送达需求方食堂,减少了中间交易和流通环节。相关部门、镇街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询问生活必需品对接意向信息。原则上,重点商业企业及其所在区域的门店应积极沟通,了解具体需求详情,根据市场动态价格和需求及需求类别,提供适当的优惠价格和直营配送服务,尽可能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联系信息
市商务局市场营销部刘柏亮:22998396
为满足返乡单位安全、高效、便捷点餐需求,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就餐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督促相关餐饮行业协会公布在食品安全保障、餐饮供应能力、外卖送餐服务、员工疫情防控、无接触服务等方面做得较好的优秀餐饮企业名单。,并为我市有就餐需求的返乡单位提供团体用餐预约服务,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团体用餐安全。具体的餐饮企业名单,请参考微信官方账号的一篇报道《万象华开》“不要在食堂吃饭,要带出去!东莞30家本土餐饮企业积极响应倡议,关注相关后续报道。
联系信息
黄志坚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务服务部,电话:22806830
九
涉外企业可能面临国际贸易争端或壁垒,会得到哪些支持?
原始政策
九、优化企业进出口支持服务
为重点企业建立快速通关通道,提高通关效率。建立涉外应急公共服务机制,共同搭建涉外企业综合法律支持平台,疫情期间免费为企业提供涉外涉法诉讼问题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处理延期交货等违约风险。
政策解释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不断发展,东莞的涉外企业可能会面临各种国际贸易纠纷或壁垒。为帮助我市涉外企业应对法律困难,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于2020年2月17日正式搭建涉外企业综合法律支持平台。目前已组建了由北京、东莞9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成立了由市商务局、司法局、贸促会、各镇街商务部门及相关商协会组成的工作组。疫情期间,支持平台将为我市涉外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联系信息
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袁志坚:22990283
咨询服务的范围包括
调查主要国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补救措施,应对非关税贸易壁垒;相关国家的贸易限制措施;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手头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待签订单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等。
咨询方法
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商协会或镇街商务部门举报问题,市商务局将征求相关律师意见并给予答复。企业也可以根据律师群体律师擅长的领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线上渠道直接联系律师,获得法律支持。东莞市外国律师服务集团联系方式如下:
10
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大。金融机构会提供哪些支持?
原始政策
X.发挥财政和金融资金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对已入库、符合省、市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要求、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协助已复工复产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低成本融资支持。
政策解释
就工业信函而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财政政策尽快见效,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产。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资金拨付和落实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省市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落实进度,力争将省级专项资金拨付到已入库符合资金要求且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对于今年市级层面的相关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审核认定进度,力争上半年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缓解相关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联系信息
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和质量司,21689003
财务方面
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力度,我市将结合政策性银行低成本资本优势和服务覆盖面广的地方法人银行经营优势,重点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因疫情而前景看好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切实为受困企业融资纾困。同时,充分利用CDB设立的专项流动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可低至3.4%,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
联系信息
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吴嘉珉22831582
国家或省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
东莞遵守。
本政策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有效
它将被推迟一个月。
来源|市人社局
本期编辑|林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