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拟公示性骚扰 滴滴拟公示性骚扰 “红线”需要全社会撑起
要不要宣传一下网车上的性骚扰?
5月11日,滴滴邀请社会各界讨论是否支持车内性骚扰宣传。一旦性骚扰事件得到核实,乘客和司机都将在站台上受到严格控制。目前已有2万多人在滴滴平台投票,89%支持公示,300多人认为个人隐私不宜公示。
首先,很多人会疑惑:网约车中的“性骚扰”为什么要由滴滴公司来处理和宣传?不应该直接交给警方进行法律诉讼吗?
事实上,这正是性骚扰问题难以处理的地方。“性骚扰”的概念比较模糊,不等于猥亵、强奸等赤裸裸的性暴力犯罪,警方很难直接介入。其实对于中国来说,“性骚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需要在“社会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中被社会讨论和碰撞,这需要一个建构的过程。
从中国法律来看,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但“性骚扰”的概念并没有被后来修订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吸收,使得“性骚扰”在现行执法体系之外,被一些学者称为“法律孤儿”。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即使作为民事责任。
只有当“性骚扰”体现为针对女性的“咸猪手”、胸部攻击等猥亵行为时,警方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拘留。而且很多时候,地铁、公交、网车上的性骚扰还没有达到这个“强度”。比如滴滴披露的车内性骚扰案例包括:男乘客索要女司机微信,男司机谎称“老中医”骚扰脉搏,司机在接单过程中被投诉播放不雅视频...
老司机说黄色笑话,轻言女人,递东西“擦油”。这些并没有明显伤害女性的身体暴力,但已经冒犯了女性的尊严,毒害了社会风气。女性受害者明显感觉受到伤害,像吃苍蝇一样恶心。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性骚扰的过程也是行为人逐渐“自我确认”的过程。如果早期轻微的性骚扰不及时制止和惩罚,施暴者可能越来越见义勇为,恶行会进一步升级,导致猥亵和强奸。
然而,在这些情况下,司法机构很难进行有效干预。毕竟性骚扰相对隐蔽、隐晦,很难直接适用严惩猥亵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有必要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雇主和平台管理者承担起治理责任,成为守护社会价值的哨兵。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将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定义为“不受欢迎的性诱惑、寻求性利益或其他具有性内涵的口头或身体行为”。而什么是“性诱惑”?什么是“有性意义的口头行为”?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的人对性话题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程度的接受和包容。
关于“性骚扰”的共识不能从天而降,不能照搬进口商品,需要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来制定我们自己的社会规范。
就像韩国电视剧的名字揭示的那样——“即使敏感,也没关系”:男同事“乱开车”,骂骂咧咧;对领导“外貌协会”的评价;遇到“暴力告白”,每天各种短信和电话都是狂轰滥炸...对于这些行为,从女性个体认知到全社会的共识,应该是“甚至敏感”,这应该是反性骚扰的大方向。
安全整改以来,滴滴作为平台方,做了很多举措和尝试。这一次,它愿意正视性骚扰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可能引起相当大的争议。最起码,这个议案是想探索中国社会在实践和碰撞中认可的公约数——男女、司机、乘客的保护平衡。这种机制可能必须在实现过程中跨越这两个阈值。
首先,什么是性骚扰?一方认为是轻佻和侮辱,另一方可能认为是“激昂”。事实上,这个“灰色”的边界是无法处理的。平台可以及时向双方发布典型案例,当事人自然会避免深究灰色地带。时间长了,他们就会有共识和觉悟。
其次,如何宣传性骚扰者?目前滴滴在自己的APP和小程序中都有一个“恶意扰乱平台秩序的宣传系统”。从之前的公示形式来看,平台会公示带有*号的当事人姓名、手机的部分片段,以及司机所在位置和处罚原因。
这意味着性骚扰者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所有手机号码,更不会泄露公民的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但这样的“张扬”是否过于“温柔”而没有惩罚?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透露全名,“杀伤力”还是挺大的,因为性骚扰挂在了网约车司机的圈子里。这也在迫使一些想用歪脑筋的人谨慎行事,绷紧脑子里的弦。
一个女性友好的社会,一个公认的反性骚扰标准,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建设,而“标准答案”只能在我们共同探索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用那条细细的红线去控制“赛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