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书记 山东1253名纪委书记调整分工 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聚焦反腐
全省1253名纪检委书记调整了分工,不再负责其他工作
第一轮巡逻
我省有违纪违法线索199条,立案79件。记者昨天从山东省纪委了解到,2013年以来,省内市纪委书记、省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县级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等1253人按要求调整了分工,不再划分职责之外的其他工作,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办案上。
当地纪委书记集中精力处理主要业务
据了解,过去纪委书记经常分管其他具体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把转变职能、精准定位放在首位,纠正越位、错位、缺位,做强主业,精简“副业”,解决“虚胖”问题。
2013年4月23日,山东省纪委发文明确规定,地方纪委书记不得具体分管工业、农业、卫生计生、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城市拆迁等临时职务和重点项目总指挥;纪检组长不得具体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处室。专注于主业。省纪委、监察厅将原126个议事协调机构缩减为23个,将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监督部门履职。
选派18人充实相关办案部门
省纪委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新设两个纪检监察室,整合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监察室,办案人员增加20%。调整了6个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调整了纪检监察室的分工。省纪委还选派了18名优秀同志充实有关部门办案,各地纪检机关、公安机关也选派了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办案部门。此外,从新成立的县级纪检委中选派94人充实办案一线,全省所有地级市、46个县均设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247人。
据介绍,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0895件,立案12242件,结案121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182人;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97人;查办厅级干部案件26件,县处级干部案件25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