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国务院决定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通知指出,本次清理的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地方政府的审批事项。
通知强调,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所有取消将被取消。此次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取消或调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政府内部审批项目,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清理工作方案应于今年5月底前报国务院改革办公室审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国务院审批改革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更新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通知要求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根据当时有效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于2004年决定保留部分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明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根据需要逐步取消或调整。
此后,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知指出,“这些审批事项,设定和实施不够规范,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