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近日任免干部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管理的73名到龄二线领导全退休
9月14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今天通报了检查整改情况,通报国家电网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目前已达到退休年龄限制。除了部分人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暂缓退休外,公司党组管理的73名二线领导干部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督查组对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6月15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反馈。
报告显示,检查中,公司共排查问题105个,给予纪律处分146次;发现行政问题156个,组织处理178人。其中,公司收到检查组移交的三批信访件,核实问题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件;发现管理问题79个,组织处理119人;对涉及人民利益的信访事项逐一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所有这些都是在检查组给出反馈并向检查组报告之前完成的。
整改期间,对检查组移交的第四批廉政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发现违规行为10起,给予纪律处分16人;发现2起违规行为,2起由该组织处理。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修订了公司《二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二线人员年龄标准。加强离退休二线干部管理,禁止离退休二线干部兼职或经商。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次月办理退休手续。
目前已经到了退休年龄限制,除了部分人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暂缓退休外,公司党组管理的73名二线领导干部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晋升应具备的条件,规定未满试用期或晋升不满一年的,无一例外不得晋升,任职期间不得连续晋升,两级以上不得晋升。更加注重基层工作经验,要求干部一般要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注重让干部在基层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任劳任怨、成长成才”。
此外,通报还提出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对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出上级单位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国家另有规定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严禁领取年度薪酬核定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严禁为企业负责人出资缴纳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税费,严禁超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年金、购买商业性保险;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兼职领取报酬,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吃空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