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十大地痞 官场十大风险岗位排名:国土局长最凶险 国企老总倒数第二
【编者按】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快速转型,已进入矛盾突出、风险较高的时期。风险是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它实际上已经渗透到包括官员在内的所有阶层和人群中,其中涉及土地、住房、矿业的官员和地方党政领导最为明显。 当官高危,是不是个伪命题呢? 据人民论坛杂志调查结果显示,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并认为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分别为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安监局长、市委书记、国企老总、房管局长。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这些岗位可以说是“高级岗位”,很好地为人民服务。他们成为高风险岗位的背后折射出怎样的官场生态和社会生态?
官员的高风险,具有哪些不同于其他群体的突出特征?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何在?我们应如何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使政府部门的要害岗位不再 “高危”?一、国土资源局长潜规则下的“涉土”官员岗位风险系数:六星 风险点:从规划、定价到审批、监督,权力和风险环环相扣。1.潜规则盛行,难以独善其身; 2. 竞争激烈,公关势力强劲;3.监管体系不健全,守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据人民论坛杂志调查结果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排位第一 。太厉害了!在潜规则面前,土地主管已经倒下了 “为什么大家都叫‘拿地’,而不用‘拍地’,这说明里面有门道,‘拿地’条件政府可以设置,规划政府可以改变,一切主管部门说了算。”温州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说到。他甚至直言,土地市场操作基本上潜规则先行。2014年7月4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李因涉嫌违纪被查,再次暴露了土地交易监管制度的漏洞。许多广东政界和商界人士表示,他们对李的事故并不感到意外。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直言:“李肩负多重职务,是广州的财神。他分管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分配、土地出让、房地产调控等重要岗位,权力太大了。” 权力大,监管不到位,潜规则盛行,行贿受贿猖獗,使得国土部门成了腐败案发生的重灾区。不仅如此,因为所涉利益错综复杂,这一领域不时曝出串案、窝案。2009年,海口市规划土地系统窝案宣判5人,其中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受贿1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被判刑官员分别为海口市规划局原总规划师、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原土地利用处处长、海口市财政局原国库支付局副局长。 2008年,广东增城曝出土地腐败窝案,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勾结作假,骗取国家闲置土地补偿资金高达1.45亿元,9名官员在此次腐败案中倒下。稍早一点,2007年至2008年,重庆发现地窝案震惊全国,包括原重庆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梁、九龙坡区区长、原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原重庆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王斌。近10名科级干部因收受开发商贿赂被免职。潜规则——潜伏、违规、法则从土地出让到规划调整,房地产有很多“小把戏”,这已经是这个领域不言而喻的“秘密”。土地官员手中挥舞权力大棒,打着“明规则”的幌子实行“潜规则”,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使得土地制度中的犯罪呈现出潜伏性、违法性和法律隐蔽性的特点。 以土地出让“招拍挂”为例,在潜规则下,政府官员按照招拍挂的程序可以通过多种违规方式将土地倒卖到意向中的买主手中,具体方法有:一是限制开发商资质,从一开始就排斥大量开发商; 二,拍卖土地时设附加条件,如要求5天内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但这些条件可能早就通知给意向买主了,他们早早开始准备,而其他的竞买者因为不知情,可能就不得不知难而退了;三是时间差,如在放假前一天发布消息,要求投标人在上市后3天内缴纳保证金,故意排挤国外竞争对手; 四,还有更甚者,内定的开发商在竞标时以超乎寻常的高额资金拍得地块,但实际交易中政府又通过一些政策将高出来的资金退还开发商,土地的实际交易价则是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所以“招拍挂”的程序看似都走了,实际上和没走是一样的。调整规划和容积率比较容易,只要主要领导能处理。因为规划部门对规划调整有最终决定权,规划调整过程是封闭的,缺乏公示、听证等程序。公诉材料显示,原重庆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梁在重庆市实施了帮助开发商调整容积率、调整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违法行为。 梁晓琦的个案充分暴露出,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位重权大,而权力规范和监管机制存在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并且有关土地的决策、审判、监督不够透明、公开,这也是潜规则盛行的原因所在。消除潜规则科学评估土地收益 如何治理土地腐败?人们理所当然将矛头指向权力,认为治理腐败重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管,增加决策、审批等的透明度。然而,在土地领域有巨大的利益。如果在制衡的表象下本质上发生的是权力与金钱的联盟,也就是看似按照“显性规则”,实际上是“隐性规则”,法律也会是同样的纸面空。没有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估体系。空谈权力监督是一棵无根之树。潜规则提醒我们,土地收益评估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引入科学的评估体系,控制弹性利益和灰色收益,缩小权力寻租期空,才能真正将事后风险降到最低。官员感言“随着和开发商的接触越来越多,在和一些大款的交流活动中,我的思想也在退化和改变,我很羡慕那种醉心于金钱的生活方式。对自己人生价值的目的、意义和实现存在严重误解,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经济,钱无所不有,有权不过期。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更大的错误。”——江苏省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杜建平二、交通厅长“高速”腐败的症结在哪里岗位风险系数:五星半风险点:我国公路建设体系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够。 1. 既是行政长官,又是企业领导;2.项目利润大,寻租很简单; 3. 大权独握,监督匮乏;4.管理不严,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交通厅长落马事件屡见不鲜,“交通腐败”问题日趋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全国被查处的、曾担任地方交通厅长的官员达16名,如果算上副厅长,这一数字超过了30名。其中,河南省更是曾先后有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四任厅长相继落马,山西也先后有王晓林、段建国两任厅长落马,交通厅官的腐败可谓“前赴后继”。2009年12月28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中,雷建民后悔不已,“我终于倒在了自己铺设的‘腐败路上’! 上述案例只是腐败交通厅长的一部分,正因如此,舆论称交通厅长是“高危人群”。据人民论坛杂志社调查结果显示,58%的受调查者认同交通厅长岗位风险高,排第二位。为了杜绝交通运输系统的黑洞,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措施,加强反腐力度。但问题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出台的同时,腐败案件却是“野火从未吞噬过它们,在春风中又长高了”。交通局长“前后腐败”,交通干部大面积“崩溃”,反映出交通建设背后存在制度漏洞。关键是目前中国的公路建设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由政府官员直接经营,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来谋取租金。具体而言,其制度缺陷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我国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预算拨款到竣工验收,几乎都由交通厅独家负责或牵头。这样,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与政企不分的弊端,使得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是行政长官,又是企业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这就容易使建设项目缺乏相互的制约和监督。第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造福于民,又具有内在的腐蚀性和扩张性。为防止权力滥用,必须用权力制约权力,建立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但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权过于集中,容易导致垄断权力的局长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项目投资体制以及交通建设组织形式上的问题。我国公路建设指挥部形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内部管理松懈。加之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公路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筋血相连,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这正是交通系统腐败之源。第三,县委书记县委书记的致命弱点岗位风险系数:五颗半星 县委书记作为全县的“一把手”,掌握着很大一部分权力。1.权责不同,履职困难; 2. 维稳基石,考验能力;3.地位突出,腐败难防。 县官自古以来就是“亲民之官”,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县委书记,作为全县的“一把手”,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位。而据人民论坛杂志社调查结果显示,55%的受调查者认同县委书记的岗位风险高,位排第四。“一把手”的监督弱点 县委书记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对上,县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相对独立,县委书记可以针对县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说了算;对下,县委书记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说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县委书记面临的“利益诱惑”也很大。城市拆迁、县级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等“项目”,往往是涉及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重大项目”。这些项目往往需要有实力的县委书记“做最后决定”,而“利益诱惑”对普通领导干部来说是一种考验。 县委不是基层,但紧靠基层;不在一线,但直面一线。县委书记,主政一方,有“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之险。然而,目前对县委书记的选用、管理、监督等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往往造成县委书记权力过大而缺乏真正监督,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因为没有人能真正监督县委书记,这种权力最容易腐败。他们有的大富大贵卖官鬻爵,有的出奇的腐败受贿,有的只想当大官处理自己的事情,玩忽职守。他们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甚至麻木不仁。 放眼全国,县委书记腐败的新闻时有发生。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过去四年,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的县委书记22名。最为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株洲原县委书记龙国华。在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还不到十天,龙国华居然顶风做案,突击提拔调整领导干部100多人,成为倒在中央“必杀令”前最“倒霉”的第一位县委书记。权力太大,缺乏监督,“党委书记”成为典型的高风险岗位之一也就不足为奇了。 县委书记成了县上的“土皇帝”,在其所辖范围内,很难找到可以有效制约他的力量。在这样的体制之下,“一把手”的堕落会直接导致区域政治生态系统的恶化。“山高皇帝远”是真的吗?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 使得权责不对称、“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成为县委书记工作中的最大困难。在分税制下,财政分配不合理,地方财力不足,也使得这些书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县级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高发地区,如何保证发展与稳定,是对所有县委书记的考验,如果处理不善,“瓮安事件”就是前车之鉴。一方面,这种“政治地理边缘”使县委书记难以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它让官场潜规则更加深入人心。 县一级主管的权力过大,干部们会把这个县看作是县委书记个人的天下,好一点的会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坏一点的就主动参与买官卖官的潜规则。这种现象在少数贫困地区尤为明显,如安徽省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等。因为他们在一个贫困县,“要想富,就要动员干部”,除了卖官,没有别的“致富”之路。一个县几百名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只要牢牢掌握在县委书记手中,就是取之不尽的财富。 原监利县委书记杜在新在悔过书中提到,有人曾提醒我前任监利书记有“八大金刚”神通广大,要我谨慎小心免得重蹈复辙。而我呢?一到监利就被代某、胡某、苏某等人盯上了,汽车行进的方向完全不是我想要去的地方。事实表明,除了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培训教育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改革体制、创新制度,加强对县委书记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老百姓真正成为监督的主力军和生力军,这将极大地弥补“山高皇帝远”的制度缺陷和运气。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我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和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来到定远。1990年,我被选为副县长。当时我对自己要求严格,所以对钱漠不关心。我经常告诉家人,如果一些农民、工人、贫困户送来一些农副产品,又无法拒绝,该怎么办。我会和他交换我家的烟酒。这样,我的心更平衡了。 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人们都讲究交换。交换这个词原来是用在商品交易上,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交换这个词已经远远冲破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进入了政治领域、人事领域和思想领域,甚至成了人们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一个因素。现在的人又讲求实惠。比如你到人家去,什么东西都不带,只是嘴上说“老领导啊,感谢你呀”之类的话,你离开后,老领导可能不说,但他的家里人或者其他人会说你这个人尽耍嘴皮子,尽玩虚的,这样你搞了两次人家还理你吗?当然不理!所以我之所以走到这个阶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价值交换的意识已经渗透到我的意识形态中。二是注重物质利益,我已经说得比较具体了。四、公安局长公安局长的“黑白”岗位风险系数:五星风险点:与其他部门相比,公安机关权力广泛,管理和职责涵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 1. 社会关系网复杂,诱惑重重;2.流血牺牲,人命关天; 3. 压力巨大,危险重重;4.守信用,监督不力。 近几年来,不断曝出的黑幕让一些公安局长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去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官网公布,天津市CPPCC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吴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吴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获取不正当利益。据悉,吴长顺担任交通管理局长11年,天津市公安局局长11年。发明的34项专利涉及智能交通等领域。掌握专利的公司大多有公安背景,业务范围也与其管理领域重叠。据专家分析,这种运作模式很容易在采购过程中交换利益和对专利权人的奖励。 据此前媒体消息,原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曾发明多达150项专利。此外,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原局长肖强,河南省南召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平,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亮...相继倒下。人民论坛杂志的调查结果显示,51%的受访者认同公安局长一职风险较高,排名第三。 这些落马的公安局长,如果把他们的履历翻到十年以前,很多都是“根正苗红”的“优秀干警”、“明星警察”,有的甚至是“明星局长”,着名“打黑局长”。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有的公安局长落马竟然是打黑打到自己。7年前,湖南耒阳明星公安局长肖强荣膺“打黑英雄”称号,获取荣誉无数;7年后,他被自己发动的打黑风暴席卷,锒铛入狱;2000年9月19日,文强活捉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声名远扬,10年后,文强在重庆打黑中为自己的官场生涯画上句号。有人说,警察局长是沿着染缸边走,每天处理各种刑事犯罪、违法行为、地痞流氓,很容易掉进染缸。虽然警察局长是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但他掌管着“黑手党”。在这个社会,如果他无视党纪国法,背离正确的价值观,公权就会与黑社会结合,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后果极其恶劣。“黑老大”还是直接交“保护费”;或者让“保护伞”在其长期盘踞的行业和企业中分享红利,甚至直接成为幕后老板。就这样,各种不义之财被“黑大佬”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保护伞”那里。同时,“保护伞”让他们逍遥法外。金钱和利益就像一块具有强大磁性的磁铁。警察局长总是尽力防止被吸,在“黑”和“白”之间挣扎。 为什么这些落马公安局长行走在“白与黑”之间?有人说,当上局长以后,接触的世界不一样了,于是耐不住公务人员依靠工资的简朴生活,在一些“富人”面前内心失衡。在中国的政法行政体系中,公安局长大多身居要职,要么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要么是副市长,权重很高。如果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权力的触角可以伸向法院和检察院。警察局长一旦背离应有的执政理念,滥用职权,危害远大于普通干部。五、组织部长“官中有官”的困境岗位风险系数:四星半风险点:组织部长掌握着官场最重要的权力,处于最敏感的位置。 1. 地位微妙,高度敏感;2.官场内外,层层压力; 3. 制度缺陷,考验最大。在很多人眼里,组织部长是“主管官员的官员”和“官员中的官员”。他可以直接担任党委书记或首席行政官,他可以“号令百官,却不敢违抗”。组织部掌握着最重要的选人用人权,处于“带头动全身”的位置。人民论坛杂志的调查结果显示,47%的受访者认同组织部长岗位风险高,排名第五。组织人事权的强大吸引力权力越大,关注的人越多,需要处理的关系越复杂,工作难度越大,面临的诱惑越多。对党委负责,协助书记选拔人才。要协调好与各部门领导的关系,了解各级各部门官员的基本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对外,组织部是最受“糖衣炮弹”攻击的部门,既要抵御来自公权力体系外的考验,又要面对体制内“跑官、买官、卖官”的侵扰。 这种侵蚀无孔不入,有时简直难以抵挡。在巨大的利益,有时甚至是亲情的攻势下,意志不坚者腐化堕落,正直清廉者不胜其扰。前者如韩桂芝之流,利用职务之便,卖官鬻爵。从担任组织部副部长起,十年间先后为63人或其亲属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以权换钱,受贿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后者像组织部长中的“老实官”,在工作中不得不时时小心,事事提防。笔者采访的几位在基层工作的组织部长感叹“组织工作难做,组织部长不好干。”一位组织部长甚至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不敢回家,躲在县中学的教室里。我的老朋友想见他,在家人的通知下,在一个简单的教学楼里遇到了他。他说:“送礼卡太多了,他们受不了。”因此,很难成为一个好的组织部长。 选不好干部是失职,更大的考验是腐败的侵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国法。公共权力系统是一个巨大的“磁场”,而组织人事权在这个磁场里具有最强大的吸引力,那些落马官员,都是掉进这个权力的漩涡,无法自拔,最终身败名裂的。韩桂芝,1996年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涉及“新中国以来最大卖官案”,被判处死缓。徐国建,在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及盐城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640余万元,死缓。段义和,1976年齐河县委组织部干事,1990年省委组织部处长。1998年济南市委组织部长,2007年7月制造惊世骇俗的“济南汽车爆炸案”炸死情妇,2007年9月伏法。曾经的前呼后拥,曾经的一言九鼎,在宣判的那一刻都成为遥远的迷梦,炙手可热的权力在那一刻化为冰凉的手铐。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无法抗拒的诱惑 我们现在的体制还存在漏洞,违法违规的事有时比较隐蔽难以查处。可就是这一两次的伸手,很可能就成为腐败的开端。有许多人在组织部长的位子上,没有把握住自己,滑入犯罪的深渊。家人的请托、朋友的介绍、甚至是侥幸心理使得他们走上帮人升官,替己敛财的邪路。一个好的制度可以造就一批好官员,一个不完善的制度让很多好官员“疲惫不堪”,让很多平庸的官员和贪官“一飞冲天”。有时候我们的制度规定是好的,但恰恰是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误读经典”,才使得制度空发生变化。干部的任命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某个职位出现空缺后,由“相关方”提名,然后组织评定。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这些程序得到了极大的简化。 安徽的周光全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作为市委书记,上述的组织程序在他那里简化为“买官者送钱——周光全授意——组织部考察——周光全在市委常委会上任命”。在这里组织部就成为了执行书记授意的机关,一切的考察程序成为了走过场。组织部长当然难辞其咎。不及物动词建设委员会主任岗位风险系数:四星半风险点:建委可以照顾城市建设各个领域的一切。 1. 工作直关民生,利益交错;2.涉及专业标准和社会监督薄弱; 3. 项目资金庞大,油水多。建委的工作关系到民生。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项目招标等利益错综复杂。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可能会引起社会稳定问题。为了保护建设工程,各行各业的商人可以用各种糖衣炮弹来对付建设委员会的官员。他们能否抵挡住诱惑,是对建委主任的一大考验。个人职业风险与权力和诱惑程度成正比。 原大渡口区建委主任毕传瀑的“为官经”:第一步,先后多次收取老板“好处费”,胆子越来越大。第二步,收了好处费再借给行贿老板。在大渡口进行城市路灯改造过程中,毕传瀑在工程发包中给予某公司照顾,该公司老板分5次送给毕传瀑好处费14万元。七.安全监督主任岗位风险系数:四星风险点:毫不夸张地说,安全监管局长“总是坐在火山口上”,“安全工作无小事”。 1. 权力分散,有心无力;2.局部保护压力大; 3. 奸商腐蚀,无孔不入;4.安全问责,利剑高悬。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里,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起诉、停职。每一级安监局长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更重要的责任,影响着比其他部门更重大的利益。安全生产事故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以正当的方式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 安监系统必须同时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目前虽然实现了垂管,但是仍存在体制机制问题,不得不时刻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长期积累的不安全因素的集中爆发使得局长不得不时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不知道”安监局长的尴尬 2010年3月15日,河南省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25名矿工遇难。记者在新密市矿难现场找到了时任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瑞林,问了他10多个关于矿难的问题,他大都表示“不知道”。八、市委书记岗位风险系数:三星半风险点:省县之间的城市层级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层,肩负着城市发展和乡村建设的重任。 1. 承上启下,双重责任;2.右侧难以监督; 3. 仕途拐点,关键时期。市委书记,作为几个甚至十几个区县的“一把手”,有的还兼任省委常委,可谓位高权重,身边不乏马屁精和投机分子。此外,这些人地位高,影响力大,监督起来也比较困难。另外,市委书记上任时,他一般都在50岁左右,面临着仕途的转折点。他走上前去就进入了高级干部的行列,站着不动就面临着仕途的天花板。 “一把手”落马带来官场“地震” 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先后打落了6名在任的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分别是西宁的毛小兵、广州的万庆良、昆明的张田欣、太原的陈川平、济南的王敏和南京的杨卫泽。党的十八大后,反腐风暴击倒了6位在任省委书记,分别是西宁市委书记毛、广州市委书记万、昆明市委书记张天心、太原市委书记陈、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南京市委书记杨。
第一排左起:杨、毛、万
第二排左起:张田欣、陈川平、王敏2006年,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领导的一起郴州官场集体腐败案,涉及158名党政官员和商界人士。“在漳州,我李大伦说了算。”市委常委会成了他的“一言堂”。在李大伦执政的后期,干部的选拔与金钱直接相关,“票的厚度决定职位的晋升”。九、国企老总岗位风险系数:三星一半 风险点:独特的亦官亦商的地位,使得不当利益触手可及。1.垄断地位,监管难; 2. 亦官亦商,近水楼台;3.巨大的利益唾手可得; 4. 贿赂陷阱,无处不在。反腐败专家李永忠认为,在十八大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反腐败主战场开始打破僵局。虽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腐败现象开始松动,取得了比较优势。“没有必要公开反腐。”第二个战场是国企和央企重灾区的反腐。" 据统计,十八大后,国企、国有公司落马高管达74人,除13人级别信息不明外,厅级以上的高管有60人。其中,副部级高管有4人,分别是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中国石油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华林和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基于特殊地位和优势的央企成为国企腐败的重灾区,落马人员共有36人,几占半壁江山。一方面是“红顶商人”的称号和市场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是巨额贿赂和高“入狱率”让国企CEO成为令人羡慕的工作和高风险岗位。“国企老板拿了多少钱?我应该得到多少?”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贿赂陷阱无时无刻不在,难以防范,难以应对。捞不了“权”就捞“钱”广众企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王胜杰说:“我总觉得不公平。农民的包工头以前大得一句话也不会,后来都做这个做那个发了大财。我们在国企工作,工作了一辈子,努力了很久,最后没有再获得收入。因此,我想通过经营公司和持股来获得一些利益。"十、房管局长岗位风险系数:三星 风险点:作为政府为房地产管理设置的最后一道重要监督关卡,房产管理局可谓职责重大。1.尽职为房产纠纷辩护,失职间接制造房产纠纷; 2. 尽责则完善住房保障,渎职则纵容投机倒把。面对责任和利益,你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在人和企业的利益面前前进还是后退?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房管局局长职业风险的风向标。他可以选择在房地产测绘管理中把“黑心”房地产开发商绳之以法,也可以选择与房地产开发商串通一气。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可能会让他们在利益的诱惑下走上不归路。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遭遇“人肉搜索”2008年底,房价开始下跌,时任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表示,将阻止开发商低价卖房。这句话一出来,周久耕就在网上走红了。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指出,周久耕平时抽1500元的“高价烟”,戴10万元以上的名表...在网络舆论的铺天盖地的攻击下,当地纪委对周久耕展开了调查。 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我不仅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我的家庭,我所收受的钱物,有90%是我的亲戚朋友托我的爱人转送的,这些我最亲的人一步一步地把我送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