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炫 关于上海雅炫布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宣亚布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管理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公司相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发现住房公积金欠缴或少缴的情况,公司员工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浦东新区管理部报告,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工作退费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表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住房公积金债权。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