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新生 江西省工信委原党组书记冷新生获刑6年 受贿逾900万元
南昌5月10日消息,10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冷新生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冷新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冷新生受贿所得财物被没收,上缴国库。收受贿赂900多万元,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冷新生在担任丰城市市长、丰城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联方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4,588.89万元、美元3万元。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冷新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冷新生如实说明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已经自首,并揭露了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他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处罚,并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冷新生当庭认罪悔罪,接受法院判决,不上诉。
曾任丰城市委书记、赣州市市长
冷新生,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江西奉新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学士。
冷新生曾任县级市凤城市市长、市委书记。2011年,冷新生调任江西“南门”赣州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赣州也是江西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
2016年9月,冷新生不再担任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16年10月任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7年2月20日,江西省纪委宣布,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冷新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