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生 张春生的立法“线路图”:中国如何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张春生立法“路线图”:中国如何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中国新闻社记者张素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40年立法工作的见证者,曾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心中有一张“路线图”,记录了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探索历程。
“仔细回顾1979年以后的立法,可以说是紧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潮流。”他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线路起点:15篇文章堪称“破冰”
张春生对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记忆深刻。这部法律有15条,主要涉及两项改革。一是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二是规定工业产权可以用于投资,包括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
他认为,这部法律不仅开创了对私人资产的保护,而且在计划经济体制内开辟了市场经济空,堪称“破冰”。
随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出现,出现了专利法和商标法。其中,“公有制计划经济是否应当取得专利”在全社会形成了争论,也给专利法的制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专利法的制定已经过了三个门槛."张春生回忆说,第一个门槛是“中国是否应该实施专利制度”,第二个门槛是“制造几项专利”,第三个门槛涉及专利法规定的结构。
他还记得当时没有电脑设备,人们采用了一种“笨办法”,就是把文章一篇篇剪下来,重新组装,让文章更清晰。仅在该法实施的第一天,国内外专利申请量就达到3455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称“这一数字打破了专利历史的绝对纪录”。
这条路线是曲折的:当经济体系徘徊时,
回顾1989年至1992年的立法“路线”,张春生用了一个词:流浪。
他列出了一组数据。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11部法律,1990年20部,1991年16部,1992年17部。在总共64个案例中,只有一个海商法涉及经济制度,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行政法和其他种类的法律。
上述数据反映出,在此期间,外界对于经济体制是走向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感到困惑。张春生说,立法工作和改革一样,“不能采取步骤”。
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同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张春生描述的“东方流回大海”。此后,公司法、证券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颁布,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
此后,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路径展望:法律体系根据新时代不断完善
截至2018年11月,中国宪法共有269部生效法律、755部行政法规和1.2万多部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展望未来,中国的立法工作将走向何方?包括张春生在内的许多法律专家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律体系将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立法也将随之而来。“改革永无止境,立法也是如此。”。
“改革开放以来,凡属亲历者,都会认同国家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张春生表示,中共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并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应当清醒看到,实现这一历史任务,任重道远,我们后来人应当继往开来,为之不懈努力。”